世界周刊2019年12月8日刊登 1. H-1B签证刚被拒绝 有60天的宽限期 2. 透过婚姻关系取得绿卡,于I-751尚在审理中时尝试三年入籍,如今双双被拒 —应如何处理? 3. 祖父回台湾两个月后收到入籍面谈的通知,但祖父领医疗补助在机场入境或入籍面谈会有问题吗?

1. H-1B签证刚被拒绝 有60天的宽限期

我的申请人是一间小型的食品超市,设有两个店面,于2019年4月替我提出H-1B的申请。收到补材料的要求后予以回覆,刚刚被以该公司并不需要会计人员为由而拒绝。我的F-1会计学位的OPT实习身分已于2019年7月15日终止。我的申请案刚于上周2019年11月13日被拒,能否告诉我有无任何可能的方式让我能合法居留美国?

李律师答:
川普政府已明确表态想让H-1B工作签证难以取得,在他任内这几年要求补材料的案件数及拒绝的案件数已显著增加。尽管如此,技术上来说一旦H-1B被拒,您就不具有身分。若该拒绝是在10月1日前,您仍是在过渡期的保护内,亦即有60天的宽限期。您应向律师确认以决定您是否有充足的理由提出上诉、请求重开案件或重新考虑的动议。但请留意非法居留的时点是从判决日起算,若您从该时点起留在美国超过180天且上诉或动议被拒,受到三年禁止再入境的惩罚。若您决定不提出上诉或动议,以下提供您一些其他建议(可能有更多,取决于您的情况):若您打算继续在美国求学,您可能可向移民局请求恢复学生身分,但须证明除因非法居留或违反非移民身分限制外,您别无其他被驱逐出境之理由;且非法居留是基于您无法控制之因素(如移民局判决的时间是您无法掌握的)。其他选项包括若您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离开美国,申请迟交的转换访客身分;与美国公民结婚,若你已有真实的婚姻关系;或提出其他您可能符合的工作签证或亲属关系签证(关于此点,您须离开美国并咨询律师关于您的案件资格)。

 2. 透过婚姻关系取得绿卡,于I-751尚在审理中时尝试三年入籍,如今双双被拒 —应如何处理?

我于2015年与美国公民结婚取得有条件绿卡。于2017年,就在取得绿卡满两周年前,我提出I-751临时绿卡转正的申请。过了很久都没收到移民局的任何消息,于是我咨询律师,其表示因为我是与美国公民结婚,所以我可以在I-751申请案尚在审查中时,因已结婚三年提出入籍申请,而非常规的五年。问题是虽然我们婚姻幸福美满,我太太因工作关系住在亚特兰大,而我住在纽约。每两周,在周末时我会去看她或是她会来看我。当我被通知面谈时,我太太因工作关系无法抽身而未与我一同前往,移民局审查员对我非常严格。最后,她拒绝了我的入籍申请及I-751申请。请问接下来会怎么样呢?

李律师答:
您一开始从该律师所取得之建议是错误的。因与美国公民结婚而得于三年提出申请的特权,须证明:结婚已满三年、该美国公民具备公民身分已三年、双方不间断地共同生活整整三年。您的情况,每两周于周末见面无法满足不间断的要件。分居的事实也是移民局审查员决定婚姻案件是否真实的重大因素。再者,您的配偶未于面谈时出现也是I-751决定的另一原因。现在,可预期移民局将发给您一份移民法庭上庭通知。届时,您和您太太将有机会在移民法官前说明你们的关系,也可提供任何相关证据支持。因I-751被拒,移民局依法须迅速发出上庭通知,但我们也见过在拒绝后,有为数不少的案件其上庭通知经过数月甚至数年还未发出的情况。我建议您最好在收到上庭通知前,应寻求律师的协助。

3. 祖父回台湾两个月后收到入籍面谈的通知,但祖父领医疗补助在机场入境或入籍面谈会有问题吗?

祖父于二十多年前取得绿卡,去年决定入籍。他两个月前返台处理一些家务事,因为姑婆过世了。我们收到祖父要于两周后入籍面谈的通知,他将于下周一返美。在机场或入籍面谈时,是否会因领取医疗补助或政府租房补贴而被移民局认定有问题呢?

李律师答:
川普政府已强烈表露排斥移民的态度,很难判断美国机场的海关及边境保卫局官员或什至美国境内当地的移民局入籍审查官员是否会对任何非常态的情形有所反应。话虽如此,即使他们询问了他相关问题,公正的执法人员不会因为医疗补助或租房补贴而刁难您的祖父,因为他已是美国的长期居民。而且,我假设你的祖父于境外并未从事任何非法行为,亦未曾于任何时期犯下不得入境的罪行。川普的公共负担新法已因法院的挑战而中止。且入籍表格上除了询问申请人是否曾不实陈述以获取美国的公共福利之外,并没有询问申请人是否领取须经测查的福利。

刊登于2019年12月8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