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8-10-07 1.来美办公司 申请L-1跨国公司经理比较合适 2.母亲妻子联合申请 有驱逐令可豁免拿绿卡

1. 来美办公司 申请L-1跨国公司经理比较合适

读者问:

我拥有3年的会计学位,是我台湾家族企业的会计主管(公司有35名员工,销售额300万美元),希望能以H-1B或L-1身份进入美国,最终目标是获得绿卡。家族公司在加拿大有一家10名员工的子公司,将在美国创办一家新公司,由我掌舵,初始资本金为10万美元。第一年的初步计划是公司包括我在内会有3名员工,美国销售额为75万美元。怎么办最好?

李律师回答,
私营公司的H-1B签证有配额限制,仅在4月初接受申请。工作职业必须是专业。 1月份是开始此类案件的好时机。但你可能遇到2个麻烦,第一你没有四年的会计学士学位,第二你的新公司似乎太小,不需要会计专业人员或经理。启动L-1公司可能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但必须有一个完整的商业计划,来显示公司下一年要如何扩张的计划。假设L-1签证获得批准,移民局只会提供一年为期的签证,一年后美国公司必须提供成长资料来申请延期。假设公司发展良好,如果你已以行政长或经理身份调到美国,公司可以用EB-1C跨国公司执行长或经理类别为你担保申请永久居民的身份。

这是一个相当快的移民途径,通常可以在提交EB-1C申请后的1 – 2年内完成。请注意,如果公司发展不好,移民局可能不会批准你的延期让你拿绿卡。如果你和你台湾的公司发现小公司在美国成长可能成问题,你可能希望重新考虑你的计划或尝试收购一家已拥有员工和销售额的现有公司。这样可以在L-1和绿卡方面更容易铺平道路。

2.母亲妻子联合申请 有驱逐令可豁免拿绿卡

读者问:

我于1995年偷渡入境美国,1996年申请政治庇护,1998年失败被命令驱逐出境。我母亲于2006年移民来到美国,2007年1月帮我申请身份,她于2010年成为美国公民。我于2016年与绿卡妻子结婚,现有3个子女 – 3,4和7岁。她试著入籍两次,但都没能通过英语考试。我怎样才能拿到绿卡?

李律师答,
根据I-601A扩大豁免计划,你可能最终能够移民美国。为了做到这一点,你可以用你母亲申请你的案件作为基础。依2018年10月份的签证配额表,美国公民申请已婚子女的F-3类别的排期已在审理2006年6月15日以前递交的案件,因此大概再等半年多。此时,你可以递交一份I-212有条件豁免申请,准许有驱逐出境令或被当地的移民局驱逐出境后,重新再入境美国。此类申请将会查看你的移民记录,任何犯罪记录以及你的人品优点。假设这份申请批准了,那么你要向美国移民局申请一份I-601A临时豁免申请,原谅你在美非法居留。其裁决标准是若此豁免不被批准,你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父母的生活会面临极度的困难。如果I-212和I-601A申请都获得批准,你可以返回海外领事馆或大使馆去完成领事作业程序,在那里你应该会有一个正常的移民签证面谈,通过会够取得移民签证返回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