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4月2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可以取消I-765工作許可證的申請嗎? 2. 申請了綠卡但因為其中一張支票日期不正確,收到拒收信,請問我們要如何重新提交 婚姻綠卡申請? 3. 我可以直接申請美國護照嗎?

1. 我可以取消I-765工作許可證的申請嗎?

我最近弄丟了實習生工作許可證(OPT),今天我又找到了。但我已經遞交新的I-765申請替換OPT卡。我可以取消我的申請嗎?

李律師回答:
可以,當你收到遞交申請的回執收據時,你可以取消新的申請。回執上有一個美國移民局給的案件號碼,你可以據此號碼跟他們溝通。不過,我需要提醒一下,即便你取消新的申請,移民局也不會退還申請費。

2. 申請了綠卡但因為其中一張支票日期不正確,收到拒收信,請問我們要如何重新提交 婚姻綠卡申請?

我丈夫(美國公民)和我在一個月前提交了綠卡申請。我們剛收到拒收通知,因為其中一張支票的日期不正確。請問我們要怎樣才能重新提交?我們的文件被退回時,次序不對但釘在一起。還有提交的相冊丟失,體檢報告被折起來裝入密封袋裡。我們是否應該重新再遞所有材料,包括更正後的支票和附上信一起?弄丟的東西怎麼辦?還是說我們是否應該從頭開始,遞交全新的申請?

李律師回答:
你們應該重新遞送所有的材料,包括更正後的支票和附上信,同時把拒收信放在最上面,以便美國移民局收件員可以看出你們是在回應之前被拒的申請。你把這些材料重新寄去後,美國移民局應該會把它和遺漏的物件放在一起。

3. 我可以直接申請美國護照嗎?

我是父母非婚生下的孩子,我母親嫁給一位美國公民,當我14歲的時候,她入了籍。我15歲時拿到綠卡來到美國。現在24歲。請問我可以因母親獲得公民,並直接申請美國護照嗎?如果可以,有什麼要求?

李律師回答:
“兒童公民法”從2001年2月27日起生效,如果你那一天小於18歲,且你來美國後,一直受到你母親法定和實際的監護下,你就符合自動成為公民身份的要求。該法律規定,如果父或母是美國公民,子女小於18歲又是永久居民,並且受到美國公民父或母的法定和實際監護權,就可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申請時,你需要填寫護照申請表並將其提交給授權接受護照的機構即可。你應該出示你母親的入籍證,你的出生證明,證明你入境美國境永久民以及入境時與你的母親住在一起的證明。

大紀元2018年4月13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F-1簽證的學生收到兵役註冊機構的信件,怎麼辦? 2. 如果我幫助教會成員填寫I-589表格並在表格上簽我的名字,是否會影響我以後申請 政治庇護? 3. 居住海外的美國人

1. F-1簽證的學生收到兵役註冊機構的信件,怎麼辦?

我剛申請駕照,並拿到學習許可。但隨後突然收到美國兵役註冊機構(Selective 
Service System)有關我已註冊參軍的信件,並且還有我的徵兵編號。

李律師回答:
您應該寫信給兵役註冊機構,通知他們你現在是F-1學生簽證持有人。由於非移民身份是不能註冊兵役的,你應該要求把註冊取消。

2. 如果我幫助教會成員填寫I-589表格並在表格上簽我的名字,是否會影響我以後申請 政治庇護?


我們是中國地下教會的信徒,因為遭遇政府迫害,我們逃到這裡。

李律師回答:
如果填寫的I-589表格是正確和真實的,那麼無論是刑事法還是移民法方面都沒什麼要擔心的。但是,如果你明知地參與欺詐行為,幫助他人填寫I-589表格,並簽你的姓名,在刑事法或移民法上都將對你不利。

3. 居住海外的美國人


我是美國出生的公民,來了多米尼加共和國和我的未婚夫(現在的丈夫)定居,我現在懷孕了,並決定為寶寶返回美國。我們現在住在他父母家,我付錢給他媽媽補償食物或其他開銷。

I-130申請裡面提到我們必須提供共同居住的文件證明,這部分有點困難,因為我們沒有自己的房產或租賃協議。她媽媽可以為我寫信證明。我打電話給大使館,解釋我的情況,我能夠直接遞交領事館材料。我們之間有很多信息,照片以及家人來信,知道我們的關係和婚姻。此外,由於我們的孩子還沒有出生,我們沒有出生證明可以證明,我們希望我們的孩子出生在美國,而不是在這裡。

李律師回答:
婚姻綠卡案的關鍵在於是否存在真實婚姻,夫妻是否共同生活。就你而言,單單你是美國人,與你的未婚夫現在是丈夫在外國生活的事實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據,證明你的婚姻是真實的。如果你已懷孕,你可以請醫生出示一封信,寫上你的預產期以及你丈夫有沒有在你的懷孕體檢期間陪同在場之事。

大紀元2018年4月6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移民上訴局拒絕我的政治庇護案, 怎麼辦? 2. 領事館面談 3. 成為公民後,怎麼能讓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來美,他們的一個案件在2010年曾被拒

1. 移民上訴局拒絕我的政治庇護案, 怎麼辦?

我的庇護申請最近被移民上訴局拒絕,但公民的姐姐在2005年為我申請的I-130已在2009年獲得批准,我正在等待簽證配額。我害怕隨時會被抓,被驅逐出境。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有最後遞解令,一旦離境,你將受到十年不得再入境美國的懲罰。因為你有最後遞解令,即便你姐2005年為你提交的申請排期已到,你也無法調整身份。即使沒有最後遞解令,大多數情況下移民局也不會同意你調整身份,除非你受到245(i)條款的福利。該條款要求2001年4月30日之前有人為你提交過勞工紙或移民簽證的申請,並且2000年12月21日你人在美國。如果你有符合條件的親屬 – 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或配偶 – 會因你被禁止入境,而讓他們的生活遭遇極端困苦,你可能有機會申請I-212提前返回許可(advance permission)豁免,以及I-601A非法居留豁免。但是,請注意,I-601A只能豁免非法居留,無法豁免犯罪或欺詐行為。

2. 領事館面談


我妻子將在4月30日在美國領事館接受面談,但我們都覺得她沒準備好。擔心她會被拒簽。

李律師回答:
雖然律師無法知道簽證面談時領事官員會問的所有問題,但他們通常了解特定類型案件的對應問題。所以你如果擔心律師沒有幫你妻子準備充足,可能是沒有必要的。沒有人可以告訴簽證面談的人,絕對沒有什麼可擔心的,但如果案件是常規性的,而律師已經為你妻子準備了面談事宜,那麼你妻子應有足夠的信息獲得簽證。

3. 成為公民後,怎麼能讓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來美,他們的一個案件在2010年曾被拒


我的兄弟姐妹當時在18歲以下,所以是同一個案子申請的。現在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把他們分開申請,因為他們其中一個已經結婚。

李律師回答:
可能再次被拒的風險取決於2010年他們被拒的理由是什麼。如果是因為欺詐或虛假陳述,那可能這些理由會被再次引起關注。如果那時被拒,你的兄弟姐妹不滿16歲,他們很可能不會因父母的過錯而受到懲罰。如果你再為父母和兄弟姐妹提交申請,你必須為他們分開提交申請。其中一個兄弟姐妹結婚對你申請他來美沒有影響。

世界周刊2018-04-01 – 1.職業移民第2、第3優先 可同時申請 2. 兄弟姊妹移民申請進展 可打電話追蹤 3. I-140已批准 F-1學生盡量避免出國旅行 4. H-1B有60天緩衝期 尋找其他H-1B工作和申請換雇主

1. 職業移民第2、第3優先 可同時申請

我持有H-1B簽證,為擔保我的公司工作,而且公司在給我辦綠卡。勞工紙申請已經在4月提交給勞工部,也已經批准了,我們快要提交I-140職業移民申請了。我的職位要求是碩士學位和兩年的工作經驗。中國出生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和第三優先的配額已被積壓。我和公司應該告訴律師,是申請第二優先還是第三優先呢?

李律師答:
這個問題沒有一個清楚的答案,因為沒有人可以確定地知道那個類別的速度會先排到優先日期。2017年11月移民排期表,中國出生的申請者,第二優先申請正在審理2013年6月15日之前遞交勞工紙申請的案件,第三優先申請者排到2014年2月1日之前的案件。但是,現在快的類別到兩、三年之後,不一定是快的類別。因為你的勞工紙申請的要求對這兩個類別都是可行的,你和你的公司現在可以挑一個你們想申請的類別,如果日後另一個類別明顯地快些,或許可以再申請另一個I-140。你和公司也可以現在同時申請這兩個類別,並獲得這兩個類別的批准,那樣就避免了未來為此速度快慢而要做額外的工作。

2. 兄弟姊妹移民申請進展 可打電話追蹤

我2010年6月為我在中國兄弟辦了I-130親屬移民,而且2011年7月就被批准了。自從那以後,我就沒有聽到任何消息。這正常嗎?我該怎樣尋找我案子的進展?

李律師答:
如果I-130申請批准了,但人在海外,被批准的申請會送到位於新罕布夏州的全國簽證中心。全國簽證中心會存放移民簽證申請直到優先日期排到,就會要求申請人和海外的申請人提交文件和申請費。通常情況下,全國簽證中心會發一封信或者電郵告知申請人,他們收到案子,並給案子一個案子號碼。假設你和你兄弟都沒有收到這個通知,你仍然可以查詢,給全國簽證中心電話,要求資訊和要求案件號碼。全國簽證中心的電話號碼是603-334-0700,客戶服務的時間是周一到周五,美東時間早上7時到晚上12時。

3. I-140已批准 F-1學生盡量避免出國旅行

我是一個F-1研究生。我的機構已經給我辦了勞工紙和I-140申請,現在已經批准了。根據我的了解,I-140批准意味著我想移民美國,但是這與我的F-1學生簽證衝突,因為它要求我的非移民意圖。當我國外旅遊返回美國時,移民局會給我麻煩嗎?

李律師答:
當你的I-140申請已經批准,你最好不要離開美國去國外旅遊。和你理解的原因一樣,這裡的風險會出現在美國邊境和海關。但是如果你一定要出國旅行,如果被問到你必須誠實地說I-140已經批准。向一位邊境和海關官員撒謊會讓你陷入不准入境的指控,還會影響你移民美國。聽說國務院最近對不能說服使館官員會在F-1學業結束後回到母國的當事人,簽發F-1簽證的態度強硬了。如果你在回到美國之前從大使館那裡獲得一個新的簽證,你面對困境的機率現在增加了,所以不建議你出國旅行。


4. H-1B有60天緩衝期 尋找其他H-1B工作和申請換雇主

我的丈夫是F-1學生身分。我有一個H-1B簽證的工作,但是我並不喜歡而且想辭職。你能告訴我該如何選擇嗎?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現在給H-1B持有者60天的緩衝期,去找另一H-1B工作和申請轉換H-1B雇主。如果你感興趣繼續留在美國工作,你可以繼續走這條路。另外的選擇是,如果你丈夫繼續保持F-1學生身分,你可以申請F-2家屬身分。一旦你的F-2身分被批准,你沒有權利工作。在申請和被批准的時間段之間,你可以繼續為你的H-1B雇主工作,只要你的雇用身分沒有終止,而且你也有意願工作。

大紀元2018年3月30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必須回母國才能取得永久居民資格嗎? 2. 我如何更改移民局記錄? 3. 要如何把商務/旅遊(B1/B2)簽證轉換成其他簽證?

1. 我必須回母國才能取得永久居民資格嗎?

我非法入境,在這裡呆了16年,沒有犯罪記錄。

李律師回答:

一般來說,在這呆了16年的當事人, 若沒有其他條件﹐需要回他/她的國家才能獲得永久居留權。有一些例外情況,例如獲得政治庇護的人或受到245(_)條款的受益人(即當事人於2001年4月30日之前有人為他∕她提交過勞工紙或移民簽證的申請,並且2000年12月21日人在美國,如果有移民條件,他∕她可在支付一千美元罰款後在美國調整身份。在這裡呆了10年的人,若擁有良好道德品行,可能通過取消遞解出境,獲准留下來,但需要證明他/她離境會對他/她的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父母或21歲以下未婚子女造成特殊及極端困苦情況才行。這種申請需遞交移民法庭,而不是移民局,如果申請被拒就會有遞解令。請注意,有移民條件的當事人返回母國,通常受到10年不得再入境的懲罰,所以申請人必須獲得解除不得再入境懲罰的豁免後才能安全返美。這將涉及到在移民簽證被拒後,提交I-601豁免申請,或者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進入領事程序處理前,預先提交I-601A臨時豁免申請。I- 601和I-601A的豁免標準是申請人離境會給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配偶或父母造成極端困難。由於I-601A允許當事人在美國境內等待申請處理,但I-601A只能豁免在美非法居留的人,無法豁免有欺詐或犯罪行為等。

2. 我如何更改移民局記錄?

我想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將我妻子和孩子們加入我的永久居民身份中?我在申請綠卡時沒有列出他們。

李律師回答:
問題是為什麼你在申請綠卡時沒有加入他們。如果這與你移民的方式有關,並且與你申請的移民類別相互矛盾,譬如加入他們可能會導致你的永久居留身份被撤銷。如果與你的移民無關,你可以將他們添加到N-400申請公民身份,並在入籍面談時向移民官解釋情況。至於你申請移民時是否存在有意欺詐或不當陳述的這個問題,取決於你可否肯定回答有或沒有。你若肯定回答有意欺詐或不當陳述,它將影響你的永久居民身份。

3. 要如何把商務/旅遊(B1/B2)簽證轉換成其他簽證?

李律師回答:
你需要有一個可以轉換的替換身份,向移民局提出轉換身份的申請。在美國申請轉換或延長身份,需要填寫I-539表格申請。

大紀元2018年3月23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與外籍女友在海外結婚,請問需要填哪些表格將她帶到美國? 2. 親屬移民綠卡 3. 我想把一位年輕人從海外帶到美國,為我照看生意。

1. 與外籍女友在海外結婚,請問需要填哪些表格將她帶到美國?

我在美國上大學時遇到同校的女友,她是墨西哥國際學生。我是美國公民。我們計劃在她的祖國結婚,將她帶到美國,申請綠卡。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們在海外結婚,你可以採取以下步驟將她帶來美國:向美國移民局提交I-130表格,申請外籍直系親屬。如果你在她的祖國擁有合法身份,你可以選擇在她的祖國向美國移民局提交申請,或向美國移民局設在芝加哥的郵箱地址申請。移民局在墨西哥的墨西哥市,華雷斯市和蒙特雷市都設有辦事處。有些當事人希望在海外的移民局辦公室提交申請,原因是通常等待配偶移民的時間短些。

2. 親屬移民綠卡

我從2015年開始成為綠卡持有人,想知道申請海外父母和兄弟過來,跟我一起在美國居住的流程。我父母今年65歲,我的兄弟將滿36歲。我是單身。

李律師回答:
你必須是美國公民才能擔保申請你的父母和兄弟移民美國。在你成為公民後,你就可以向美國芝加哥的郵箱地址為他們提交I-130外籍親屬的申請。根據目前的移民排期,父母申請處理大約需要一年,兄弟需要等待11 – 12年。如果你兄弟有其它移民選項,他們可能希望探索其它移民的方式, 以除去這漫長的等待過程。

3.我想把一位年輕人從海外帶到美國,為我照看生意

我需要知道申請流程以及如何正確填寫表格。你能幫我嗎?

李律師回答:
這個過程將取決於你提到的年輕人的資格,你的事業以及你的目標。他是否有資格獲得非移民簽證或永久綠卡,取決於上述的問題。你應該找一位移民律師諮詢,以了解你有那種選擇

大紀元2018年3月16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如何撤銷不得再入境令? 2. 如何開始職業移民程序? 3. L-2簽證延期

1. 如何撤銷不得再入境令?

我哥哥今天入境被拒,沒有明顯理由的就被放入驅逐出境程序中,請問能怎麼做?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哥哥相信他在入境處不准再入境的決定是錯誤的,他可以寫信給入境處主管,要求這個不准再入境的決定被撤銷。否則,他必須在返回美國之前提交解除不得再入境令的豁免申請(表格I-212),並獲得批准。

2. 如何開始職業移民程序?

我需要一位離我近的律師處理法律文書工作,幫助我申請一位非常聰明的年輕人過來,為我的小生意工作。

李律師回答:
跟一位熟悉移民法的律師合作,將是一個好開始。律師與你的地理距離在處理職業移民的案子時,通常不那麼相關。大多數申請是遠程處理,而不是由美國移民局(USCIS)的當地辦公室處理,但綠卡面談除外; 面談會在移民局區域服務中心批准I-140職業移民後才進行。非移民工作案將由移民局的地區服務中心負責處理,而長期勞工證明案大部份是電子申請,由亞特蘭大的勞工部負責裁決。所以,選一位律師,重要的是你對他有多少信任,而不是他離你地理距離的遠近。

3. L-2簽證延期

我的L-2簽證和I-94入境卡有效期到2019年1月止,L-2的工作許可證(L2-EAD)有效期到2018年3月止,我配偶的L-1簽證有效期到2018年5月止,I-94到2018年6月止(L-1和L-2還沒有申請延期)。請問,我現在是否可以申請L-2工作許可證延期,還是應該等待L-1和L-2延期簽證下來後?可不可以申請快速流程處理?

李律師回答:
你的工作許可證取決於你丈夫的身份。如果他的有效期到2018年6月,他若出國,再入境,也不會將他的有效期延長至2019年1月。你現在申請工作許可證有效期都會限於2018年6月止。你丈夫和你可以在I-797批准到期日前的6個月內,申請L-1 / L-2延期。L-1延期可以做加急處理, 但L-2的I-539延期/工作許可證不可。但是如果你們一起提交,L-2/作許可證有可能會以加急處理進行。

大紀元2018年3月9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結婚後需要多久才能辦好我男友的身份? 2. 我需要做什麼才能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 3. 收養外國公民

1. 結婚後需要多久才能辦好我男友的身份?

男友目前擁有夢想法案簽發的社會安全號,他年少時進入美國,不記得是怎樣進來美國的。我們計畫結婚,想知道需要多長時間他才能成為合法居民。我是美國公民,有很乾淨的個人記錄。

李律師回答:
如果想要通過與美國公民結婚在美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留,不用離境,那麼他需要證明他當時是合法入境美國的。如果他能證明,提交申請10-11個月內,他將去美國移民局面談。如果他不是合法入境,那麼你男友/未來的丈夫會有一條比較困難的路,在I-130親屬移民申請獲批後,要做領事程序和提交臨時I-601A豁免申請。豁免申請是基於如果他無法返回、會給你造成極端困苦的情況。在遞交申請和裁決豁免期間,你的丈夫將留在美國;如果豁免申請獲批,他將在他的家鄉完成領事程序。這種程序需要一年半到兩年的時間。

2. 我需要做什麼才能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

我妻子是美國公民,在我調整身份(成為合法永久居民)、去移民局面談前,她拋棄了我。我已經有5年沒有她的消息。請問,提交離婚是否能幫我重新申請或者幫助申訴案件。我需要做什麼、才可以成為這個國家的永久居民?

李律師回答:
如你所述,看來你不能通過與你妻子的關係來獲得永久居留權。我建議你尋找其它選項。一個比較好的建議是找一位知識淵博、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進行正式諮詢。

3. 收養外國公民

我是在美國出生的公民。如果我收養外國公民,是否自動給予被收養人在美國的公民身份?

李律師回答:
收養外國人士,你必須通過美國移民局的程序,如果孩子身在別國,通常是在美國駐外使館處理。大多數國家的孤兒必須遵循海牙公約處理收養事宜。否則,他們必須在16歲之前獲得收養,而你必須在向美移民局遞交申請的前兩年建立合法和實際的監護權。

世界周刊2018-03-04 1. H-1B申請轉兩家公司,須為後獲准的工作 2. 審批H-1B要靠專業職位和工資水準 3. H-4工作許可 4. 妻子兩年前在入境關口被送回去,現在要如何返回美國?

1. H-1B申請轉兩家公司,須為後獲准的工作


一讀者問:

我現在在A公司上班,但因為各種原因我打算不快速離職。B公司已經給我提供了一份工作機會,并要求我儘快加入。我更想去的是C公司,可是他們還沒有給我肯定的消息。假設B公司為我提交了轉換H-1B的申請,如果日後接受了C公司的工作危d且他們在B公司的申請依在審理的情況下也幫我遞交轉換H1B的申請,會怎麼樣?

李律師答﹕

我相信你不希望發生的是,C公司的H-1B申請先得到批准,然後才是B公司的申請。根据最後判決才有效的規則,除非你同時為兩位雇主工作,否則你只能為B公司工作。嚴格來說,你可以同時為兩家公司工作,但是必須為B公司工作。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你可以要求C公司為你申請加急處理,當然要在移民局受理這種服務的前提下才行。(在H-1B申請配額季度,移民局一般會停止對H1B的加急處理)。一旦獲得批准,你可以通知B公司你不再想為其工作,並請求它幫你撤回申請。當然這不是萬無一失的,因為還要取決于公司是否愿意照你的要求做。另外一種方法是讓B公司幫你申請加急處理,然後C公司做常規申請,其判決一般會在加急處理案件之後。但是,這當然也不是萬無一失的,因為B公司的加急處理也有可能會收到移民局補充材料的通知,并且給的回覆時間可能遲于非加急處理案件。加急處理的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給你更多的控制,但不是絕對的控制。你也有可能陷入這個狀況,即C公司的H-1B轉移申請得到批准,還沒來得及通知B公司撤消申請﹐B公司就得到批准。不管怎樣,看起來你都沒有損失的。因為,在這些情況下最後判決才有效的規則﹐只影響你目前在美國的身份。如果真的陷入這種狀況,你可以離開美國,拿著有效的I-797批准單在海外的美國大使館面談(加拿大不需面談),拿到簽證批准後重新進入美國。


2. 審批H-1B要靠專業職位和工資水準


一讀者問:

我2017年12月畢業,有一個會計學士學位,我的OPT實習生身份會在2018年2月份左右開始,并在一年後結束。如果今年4月份我抽中了H-1B申請名額,要如何才能確保我能夠獲得H-1B的批准?如果沒被抽中,我該怎麼辦?我可以於2019年4月再次申請嗎?

李律師答﹕

從過去的H-1B申請季度,移民局似乎集中關注兩個問題—工作本身是否是需要專業學位的一個專業職業,以及如果雇主支付的只是一級工資水平,這份工作是否真的這麼專業。我們假定這兩個問題將繼續在今年的H-1B申請季度中占主導地位。加入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或需要一名會計的大公司工作可能最能證明這份工作是一個專業職位。若能獲得二級工資則可以克服移民局對一級工資水平問題的質疑。這就是說,你的申請律師應該要准備好怎樣去爭論,如果移民局在上述情況或更不利的情況下﹐要求你補材料。如果你沒被抽中或者被拒絕,你仍可使用OPT直到下一年的2月份。加上60天的寬限期,只要你在寬限期結束之前提交2019年H-1B的申請,你可以繼續留下。不幸的是,即便你2019年的H-1B申請得到批准,移民局到10月1日才會允許你合法工作。

3. H-4工作許可

一讀者問:

我受一家大學的聘用拿到H-1B身份。我妻子想工作﹐聽說H-4的身份可以合法工作。你能告訴我更多關于這方面的信息嗎?我要怎麼做呢?

李律師答﹕ 
目前H-4家屬可以在H-1B主要申請人獲得I-140職業移民申請批准後,或即將超過H1B六年期, 且自勞工紙/ I-140遞交申請日起,已經超過365天的情況下,有資格獲得工作許可。如果你符合這些條件,你妻子可以和你的H-1B同時申請,或提交I-539表申請轉換或延期身份及I-765工作許可的申請。移民局會首先審理你的-的申請,有了有利的裁決後, 會開始審理你妻子的I-539和I-765申請。請注意,目前關于H-4的這個政策正受到川普政府的攻擊,并且有強烈的跡象政府將試圖在今年年初取消這項規定。如果真如此,已經擁有工作許可或正在審理的案件能否繼續工作將取決于規則中的語言和為保留這項規則的法庭訴訟結果。


4. 妻子兩年前在入境關口被送回去,現在要如何返回美國?


一讀者問:

我妻子是台灣人,用簽證豁免計劃於2013年進入美國,但逾期居留了一個星期(共97天)。她於2015年回美國,因為她逾期居留的事情,在機場被移民官員留住。移民官員對她的提問時,她表示2013年在美期間曾經工作過一段時間。她沒有受到禁令,但讓她搭下一班飛機被送了回去。她試圖從在台協會獲得簽證,但他們說他們不能做任何事情。我是美國公民,我們在2015年結了婚。我們有一個1歲的孩子。如果我要看她,我必須回台灣。我怎麼樣才能把她申請回到美國?

李律師答﹕
假如她沒有禁令,你可以為她申請I-130親屬移民,一旦獲得移民局的批准,她可以通過全國簽證中心開始在台協會的領事作業程序。如果一切順利,她可以獲得移民簽證,大約一年就可以來美。有一個問題就是,在台協會可能會認為她2013年在只允許觀光旅游時卻工作了,涉及虛假陳述,而不允許她入境。國務院最近制定了新的指導方針,在入境美國90天內,如果做了與來美意圖不一樣的事情,一律定為虛假陳述。如果她被認為曾虛假陳述﹐她將被要求提供一份I-601豁免申請,其通過的標准是證明如果這份豁免申請不被通過會造成你的生活極度困難。

 

大紀元2018年3月2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旅遊簽證B-2轉學生簽證F-1 2. 政治庇護申請案關閉後結婚 3. 有條件綠卡離婚後可以入籍嗎?大約需要多少年?

1. 旅遊簽證B-2轉學生簽證F-1

我將以B2旅遊簽證進入美國,這將是第二次來美國。我正在考慮進入那裡的社區大學。我還沒有申請大學。請問我是否應該向移民局表示我準備申請大學?我如何能獲得F-1批准,或者如何增加獲得F-1的機會?

李律師回答:
持B-2簽證進入美國的當事人不應該有改變學生身份的預先意圖。美國移民局現在認為任何人在入境後90天內試圖這樣做的人、在入境之前就有此意圖,一般會拒絕那樣的申請。

2. 政治庇護申請案關閉後結婚

1)我在2015年申請政治庇護被拒,然後我回到F-1簽證完成學位。2017年,我結婚並準備申請綠卡,請問已關閉的政治庇護案件是否會影響我的結婚綠卡嗎?2)我已經在美國呆了四年,我很想念我的家人。我可以在拿到結婚綠卡後回家嗎?3)我需要申請回美證嗎?那麼我持婚姻綠卡和回美證重新進入美國,是否有更大把握?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你申請政治庇護案件時處於F-1身份,並且美國移民局只關閉你的案件,那麼案件應該不會有多大影響,除非你的申請存有欺詐或虛假陳述。你得到結婚綠卡後,你應該可以回家。我想你持有回美證不會有什麼問題,但你最好等到取得你的綠卡後,因為你在你的庇護申請中提過返回母國的擔憂。

3.有條件綠卡離婚後可以入籍嗎?大約需要多少年?

我於2016年3月以K-1未婚妻簽證來到美國。我和我的未婚夫在2016年5月結婚。我拿到有條件的兩年永久居留權,從2017年5月30日到2019年5月30日。我應該要提交解除有條件綠卡的申請。但是我們的關係不太好,可能很快就會分開。但我想留在美國、完成學業,並入籍。所以,我得離境再返回嗎?。請問,根據我目前的簽證身份,即使離婚,是否也可以留下或入美國籍?如果是,可能需要多少年?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能收集到足夠的證據來說服美國移民局,證明你們在一起生活期間、有一個真正的婚姻關係,你可以在離婚之後、兩年居住期2019年5月30日之前解除有條件綠卡的申請解除有條件綠卡的申請。如果你的解除有條件綠卡的申請被批,你需要等5年而不是3年才能提交你的入籍申請。也就是2022年,因為法律允許你提前90天提交申請,你可以在2022年2月底或3月初提交N-400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