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8-07-29 1. 曾被領事館懷疑婚姻欺詐﹐案件被拒﹐要證明婚姻真實才能移民 2. H-1B補材料的問題 3. 由于醫生體檢錯誤,I-485調整身份被拒 – 應該上訴還是重新申請?

 

1. 曾被領事館懷疑婚姻欺詐案件被拒﹐要證明婚姻真實才能移民

我的父母于2002年離婚,我母親在2004年和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他為她申請移民,但她的案件在2005年美國駐廣州領事館面談時被拒,因為領事官員不相信她的婚姻是真實的。2014年我透過與美國公民妻子結婚來到美國,今年成為美國公民。如果我申請母親。她是否會因為她的舊案件而有問題﹖或不會有問題呢﹖她現在正透過我的申請辦理中。

李律師答:
美國法律不允許已被證明曾從事婚姻欺騙的人以其他任何簽證類別移民美國﹐這就是你母親案件的困難處。如果您母親有那個婚姻是真實的證據,如與美國公民丈夫生有子女,或者有許多證據證明他們從2004年開始有很長一段時間的真正關系,例如不斷的溝通,通信,丈夫寄錢給妻子,多年來丈夫去中國看望妻子的證明等等。她可以用這些證據來抹去欺詐婚姻的判定。如果缺乏這些,一些領事官員可能仍然懷疑這段婚姻的真實性,但最終會允許申請人提交 I-601 豁免申請﹐免除不可入境的理由。-實際上,就是把決定權交給美國移民局。其他領事官員可能完全認定那是一個欺詐婚姻,直接拒絕像你母親那樣的申請案﹐且不給予任何解決方法。

2. H-1B補材料的問題

我現在的H-1B工作簽証是從不需要配額的東北部一所大學得到的。工作簽証將於8月31日到期。學校不幫我辦延期,所以四月份我找到一家私人公司贊助我。我抽中了配額,但剛收到移民局要求補材料的通知﹐並因為我的新雇主是一家電腦諮詢業務公司,而問了許多問題。公司的律師說移民局要在我們寄回材料後花60天來審理。假設到8月31日我們還得不到最終答復, 我有哪些選擇?我從2018年6月28日開始為這家私人公司工作﹐同時也在大學工作。8月31日後我還能繼續工作嗎?我可以在移民局審理補材料的過程期間離開美國旅遊出境嗎?

李律師答:
當大學的H-1B工作期結束時,任何在大學期間與私人公司同時工作的權力都將被終止。那時,您必須等私人公司的H-1B獲得批准,才能有權繼續為其工作。(請注意,由于需要配額的H-1B案件只能于2018年10月1日起開始生效﹐即使你的申請在9月份獲得批准,您必須等到10月1日才可工作)。在您還在大學工作期間,您可以去美國以外的地方旅遊,但只有您在重新入境美國時﹐打算繼續為那所大學工作才行。如果您不屬免簽證或只有目前的H-1B簽證,請注意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可能需要一段時間為您處理一份H-1B簽證。在這種情況下,領事館或大使館可能會把您的案子放入行政處理中或拒絕您﹐讓您無法返回美國,直到您的電腦諮詢業務公司的H-1B得到有利的裁決。

3. 由于醫生體檢錯誤,I-485調整身份被拒 – 應該上訴還是重新申請?

2016年我工作的公司為我提交了I- 485 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請。出于某些原因,我的案子花了很長的時間﹐我在2018年3月收到了美國移民局的通知,要交一份新的體檢報告,因為舊的已經過期了。我去醫生辦公室,做了所有的新檢查,然後把未開封的體檢報告寄到德克薩斯州服務中心。我剛在六月底收到I–485被拒的通知單,說信封裡的體檢報告是一份副本,而不是原件,說我沒有提供足夠的回覆。我感到疑惑,因為我沒有機會看醫生密封的信件。我可以對此案上訴嗎?我可以再申請嗎?

李律師答,
此時,看來您的選擇一則是申請動議重新開案同時遞交一份新的體檢報告,或者重新遞交I–485 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請。 (這個階段,法律不允許您對I-485被拒而提出上訴。您的情況,移民局也不太可能向您發出上庭通知(NTA)﹐要你去移民法庭上庭。)您需要考慮的幾個因素是,一份重新開案的動議其審理時間不定﹐而且結果也不定,但新的I-485申請通常會遵照移民服務局公布的處理時間表﹐且如果沒有其他不允許拿身份的因素,結果應該是好的。 請注意,任何申請重新開案的動議﹐移民局必須在判決書寄出的30天內收到。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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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7月20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怎樣才能加快親屬移民F4兄弟姐妹類別的進度? 2. 美國公民可申請23歲教女(goddaughter)移民嗎? 3. 因毒品犯罪被遞解後,母親能否重獲美國公民身份?

1.怎樣才能加快親屬移民F4兄弟姐妹類別的進度?


我父親正在辦理移民,他的類別是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排期日期是2003年3月27日。我在簽證公告的網頁查詢,結果在處理1998年1月8日的排期。我怎樣才能加快他的移民進度?

李律師回答:
你提到F-4類別、排期是1998年,我假設你的家人出生在墨西哥或菲律賓。除印度、墨西哥和菲律賓外,世界其它出生地的F4類別的移民簽證都已經排到2004年。不幸的是,除非配偶出生在另一個國家,否則這種情況下沒辦法加快這一類別的申請。如果配偶真的出生地在他國,可以用配偶的出生地交叉對換而不用墨西哥或菲律賓的出生地。我建議,如果你父親或母親受過教育或有就業的技能,可以考慮透過職業贊助移民,這可能是一個更好的方法。擁有高學位(學士學位加5年的累積經驗)墨西哥或菲律賓出生的人士申請EB-2職業移民第二類別類別目前有配額,EB-3第三類別一般類別的技術勞工、專業人員或僅擁有學士學位的申請人士,目前墨西哥出生者有配額,菲律賓則在審理2017年1月前遞交的案件。

2. 美國公民可申請23歲教女(goddaughter)移民嗎?


她在巴拿馬出生、天生聾啞,可和我一起生活嗎?

李律師回答:
美國移民法沒有允許美國公民申請教子(godchild)移民來與美國公民一起生活的這種類別。如果她受過教育或有過工作經驗,可以嘗試以職業為基礎的非移民或移民簽證,也許這些方面是可以試試的。

3. 因毒品犯罪被遞解後,母親能否重獲美國公民身份?


我的母親因在德克薩斯州運送毒品而被捕入獄,隨後被驅逐回母國。那是20年前的事。她曾與一些律師討論過試圖獲得赦免的方式,以便能夠回到美國。有人告訴她不要浪費金錢,因為她永遠都不能再回去。我外婆近期過世,母親去了邊境,看看她是否可以申請通行證來看外婆。結果,她被告知永遠不可能,她失去了希望。是否有任何辦法能讓她合法回到美國、與家人在一起?

李律師回答:
一旦當事人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美國政府就不能因其犯下罪行而遞解美國公民,所以我假設你母親要麼是永久居民,要麼她是在成為美國公民之前犯了此案。美國移民法對運輸毒品的處罰非常嚴厲,而且一些已看過她案件的律師也沒有鼓勵她,這表明她不能獲得任何移民的解除方式。也沒有任何移民簽證的豁免涵蓋運輸毒品罪。最好的希望是在邊境基於緊急的人道主義理由,嘗試獲得非移民豁免,但這顯然也被拒了。她的案件看起來沒有希望,除非她能夠推翻刑事定罪。

大紀元2018年7月1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從訪客簽證轉綠卡 2. 工作簽證和政治庇護 3. H-1B簽證轉換公司,獲得I-797B領事批准,I-94仍有效。請問是否需要立即去領事館蓋戳?

1. 從訪客簽證轉綠卡

我是美國公民。我媽媽以訪客簽證來這,我想為她申請綠卡,請問我能做些什麼?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母親已經持訪問簽證來了美國,而你希望為她申請綠卡,那麼你和她可以提交文件、為她申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這裡需要假設她當初進入美國時無意調整身份。如果她真的沒有,那麼她有資格調整身份。你可以提交I-130表格申請外籍親屬移民,並且你母親也要同時提交I-485表申請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這個申請包裹包括其他表格及文件將一併寄給美國移民局(USCIS)芝加哥的收件處。移民局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對她的移民申請要與你母親面談。這個處理時間長短不一,正常情況是9到12個月之間。

2. 工作簽證和政治庇護

我有H-1B工作簽證,直到2021年到期。所以如果我申請政治庇護,會影響我的H-1B工作簽證身份嗎?我的H-1B工作簽證會被取消嗎?

我從2012年起住在美國。我有美國數學專業的碩士學位。畢業後,我去年用OPT實習(OPT是選擇性實踐培訓,允許F1簽證的學生完成學業後,在他們的專業領域上當全職工工作一年)。我去年上班的公司為我申請了H-1B簽證,已獲批,因此我有H-1B簽證。但是,我想申請庇護,因為如果我回母國,由於政治問題,我可能會有生命危險。這就是為什麼我因為可能危及生命而兩年沒有回國。我擔心如果我申請庇護,我的H-1B簽證將被取消,那麼我將不得不回國,這對我來說太可怕了。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具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如H-1B且仍然保持合法,你申請政治庇護不會取消H-1B身份。在有合法身份期間申請政治庇護,你只有一次機會來證明你的政治庇護案件。就是在你當地的政治庇護辦公室。如果你的案件被拒絕,你將收到被拒通知,但是美移民局將不會採取措施來取消你的身份或將你的案件提交給移民法庭。

3. H-1B簽證轉換公司,獲得I-797B領事批准,I-94仍有效。請問是否需要立即去領事館蓋戳?

我到美國10天後,轉到另一個B公司,B公司為我申請了H-1B。收到H-1B批准通知I-797B,上面說:上述申請要求類別已被批准。已決定這位員工不符合身份延期。你將收到另一份通知,解釋原因…由於該員工判定沒有資格延長逗留期限,我們已向上述領事館發出通知…如果簽證已簽發,入境時該員工將被授權為申請人在授權期限內工作。目前的印章有效期至2019年12月,I-94也是如此。我的問題是:(i)我是否需要立即前往領事館(或797B中提及的領事館)加蓋印章或在I-94有效期可以留在這裡?(ii)移民局官員顯然將我最開始的10天視為沒有身份。我是否需要說我這10天有身份而上訴?

李律師回答:
依你目前的I-94,你只能為你的第一個雇主工作。因為美移民局拒絕延長你的身份,你為第二個雇主工作沒有獲得授權。為了要合法地為第二個雇主工作,你必須離開美國、然後用新的I-797批准單重新入境。假設你護照上的第一個雇主的簽證仍然有效,你可以使用該簽證、加上新的H-1B批准表重新入境美國。你的第二個問題,問到你是否可以為10天沒有身份提出上訴,在我看來,申請動議重新開案或重新考慮會比離開美國、再回來更麻煩。

大紀元2018年6月8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母親和妻子都可以申請我嗎? 2. 有暫停遞解令在身的人可以向銀行貸款買房子嗎? 3. 我仍可以用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工作嗎?

1.母親和妻子都可以申請我嗎?


母親是美國公民為我的申請獲得批准,我妻子也可以申請我嗎?

李律師回答:
即使你母親的申請獲得批准,你妻子也可以為你申請。過去我們有多起案件,當事人透過多種方式被申請,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2.有暫停遞解令在身的人可以向銀行貸款買房子嗎?


李律師回答:
銀行是私人機構,他們要如何依據貸款規則來做取決於他們自己。暫停遞解人允許待在美國的,只要他/她繼續害怕母國會迫害他。由於當事人可能在美停留很長一段時間,而在美國又有工作許可證,所以銀行機構是否願意承擔風險、貸款給這樣身份的當事人取決於他們。據我所知,沒有法律阻止他們貸款給這類人士。

3.我仍可以用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工作嗎?


我大學本科畢業後,開始OPT身份實習(持有工作許可證)。但是2017年9月,我與美國公民結婚,同年10月辭去工作,自那時起我沒有工作。現在是2018年6月,我正在走綠卡申請程序,我有點擔憂,恐慌:1.我工作許可證上的有效期至2018年7月,我是否仍然可以用它工作,因為我已經沒有工作好幾個月,超過了期限?如果我用它來工作,會影響我的綠卡申請流程嗎?2.我已與美國公民結婚並提供所有證明文件和證據,違反OPT身份是否會影響我的申請?3.請問有無辦法讓我用工作許可證工作而不被移民局發現?

李律師回答:
與美國公民結婚有真實的婚姻關係,會幫助你解除未經授權的就業問題。你現在的工作許可證與OPT實習有關,你已失業超過90天,所以工作許可證已無效。但是,基於你與美國公民的婚姻關係,你毫無疑問的可以調整身份為美國的永久居民,多半會抹去調整身份移民官對你之前身份的關切。無論你是持工作許可證工作還是未經授權工作,可能對你調整身份不會有什麼影響。

大紀元2018年6月1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用假的社安號工作,被發現後公司可以申請我移民嗎? 2. 為了入籍,要如何證明人在美國? 3. 有過被捕記錄要獲得公民身份風險高嗎?

1.母親和妻子都可以申請我嗎?


母親是美國公民為我的申請獲得批准,我妻子也可以申請我嗎?

李律師回答:
即使你母親的申請獲得批准,你妻子也可以為你申請。過去我們有多起案件,當事人透過多種方式被申請,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2.有暫停遞解令在身的人可以向銀行貸款買房子嗎?


李律師回答:
銀行是私人機構,他們要如何依據貸款規則來做取決於他們自己。暫停遞解人允許待在美國的,只要他/她繼續害怕母國會迫害他。由於當事人可能在美停留很長一段時間,而在美國又有工作許可證,所以銀行機構是否願意承擔風險、貸款給這樣身份的當事人取決於他們。據我所知,沒有法律阻止他們貸款給這類人士。

3. 我仍可以用實習生的工作許可證工作嗎?


我大學本科畢業後,開始OPT身份實習(持有工作許可證)。但是2017年9月,我與美國公民結婚,同年10月辭去工作,自那時起我沒有工作。現在是2018年6月,我正在走綠卡申請程序,我有點擔憂,恐慌:1.我工作許可證上的有效期至2018年7月,我是否仍然可以用它工作,因為我已經沒有工作好幾個月,超過了期限?如果我用它來工作,會影響我的綠卡申請流程嗎?2.我已與美國公民結婚並提供所有證明文件和證據,違反OPT身份是否會影響我的申請?3.請問有無辦法讓我用工作許可證工作而不被移民局發現?

李律師回答:
與美國公民結婚有真實的婚姻關係,會幫助你解除未經授權的就業問題。你現在的工作許可證與OPT實習有關,你已失業超過90天,所以工作許可證已無效。但是,基於你與美國公民的婚姻關係,你毫無疑問的可以調整身份為美國的永久居民,多半會抹去調整身份移民官對你之前身份的關切。無論你是持工作許可證工作還是未經授權工作,可能對你調整身份不會有什麼影響。

大紀元2018年5月25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不滿18歲可以移民嗎? 2. 以3年規則填寫N-400入籍表格時,只列出3年的地址和工作信息是否足夠? 3. 本來以為不用報稅卻會收到1099收入稅表

1.不滿18歲可以移民嗎?

明年我將完成學業,想搬到賓夕法尼亞州的波歐斯堡(Boalsburg),然後就讀高中12年級。我的阿姨、她的丈夫和3個孩子住在那裡,自2011年以來我一直有去探望他們。請問是否有可能我不和自己的父母一起搬過去,就可以成為合法居民?只有我一個人,會跟波歐斯堡的第二個美人家庭住在一起。

李律師回答:
通常情況下,不會因為你去賓夕法尼亞州、與2011年起就探望過的阿姨家人住在一起,你就能移民。唯一可行的方法是,你是青少年法庭宣判的特殊青少年身份。這個青少年法庭,合法地授權青少年由州機構或部門監護;或由州或少年法院指定一位當事人或實體監護人。青少年法院必須判定,因忽視、虐待、放棄或根據州法律規定的類似原因,少年無法與一位父母或兩位父母重新團聚。

2.以3年規則填寫N-400入籍表格時,只列出3年的地址和工作信息是否足夠?


李律師回答:
我相信你可以這樣做,但為避免混淆,你可以添加說明,解釋你符合三年規定的入籍條件,所以只提供過去3年的地址和工作信息。如果移民官想要知道更多信息,你可以在面談時提供。

3.本來以為不用報稅卻會收到1099收入稅表


我在大學為一位女士工作,以不用報稅的現金私下幫助她設計專利。現在她偷了我的作品,因為我拒絕為她做更多的事,她威脅要給我國稅局的1099收入稅表。

李律師回答:
你確實處於比較難的處境,在這種情況下,你得選擇,要麼登記你的工作記錄,要麼繼續為那位你認為不可敬,偷你作品居功的人工作。選擇前者可能並不像你想的那樣嚴重,因為據我理解,美國移民局和國稅局之間沒有自動交換數據之事。

大紀元2018年5月11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L-2簽證延期未決,是否對L-2工作許可證續簽有影響? 2. 伴侶去美國攻讀博士學位,我想去工作 3. B-2簽證入境時只准停留1個月,我否認懷孕事宜,現申請延期會被批准嗎?

1.L-2簽證延期未決,是否對L-2工作許可證續簽有影響?

我持L-2簽證呆在美國,丈夫從印度申請獲得L-1簽證延期。我的工作許可證(EAD)、簽證和I-94已於2018年3月3日到期。我已於2017年2月7日申請工作許可證續簽和L-2簽證延期。工作許可證到期前我一直在工作。我想知道L-2簽證延期未決,是否會對L-2工作許可證續簽有影響?是否只有當L-2簽證延期批准後,美國移民局才會批准工作許可證續簽?或者我可以在簽證延期之前,就得到續簽的工作許可證?我的僱主只準備為我保留工作到2018年5月8日止,即我的工作許可證申請90天後,這段時間他能為我保留工作。

李律師回答:
工作許可證是你L-2身份的附帶福利。如果你的L-2身份沒有延長,你的工作許可證也不批。在你的簽證沒有批准延期前,你的工作許可證不會獲得批准。這種情況就像「尾巴搖狗」(英文俚語,重要的事受到不重要的事所控制,按常理是狗搖尾巴,而非「尾巴搖狗」)。

2. 伴侶去美國攻讀博士學位,我想去工作

我的未婚妻(訂婚5年了,共同居住)被華盛頓特區的大學入取攻讀博士學位。她每年將獲得2萬4千美元的獎學金,要就讀4年。大學將為她申請辦理簽證。美國大使館說,如果我申請B-2簽證,我可以和她一起去,但是我不能以B-2簽證工作。我必須申請非移民臨時簽證。我有英國的體育學位,但我懂銷售工作(平均學分績GPA-2.0)。我正在努力找一家公司來贊助我的簽證。請問我有其它選擇嗎?

李律師回答:
有兩種情況可能適合你,一個是為英國公司工作,以E條約交易商或條約投資者簽證來美,另一個是找一個與運動有關的專業職位,以H-1B工作簽證身份來美。因為H-1B簽證數量有配額的限制,大多數申請人需要在明年4月份之前申請,如果H-1B抽籤選中了,可在 10月份開始工作。如果在學院或大學這類高等教育機構工作,可以免受H-1B配額限制,隨時可以申請。除此之外,你也可以諮詢移民律師、尋求其它選擇。

3 .B-2簽證入境時只准停留1個月,我否認懷孕事宜,現申請延期會被批准嗎?

在入境時機場海關官員反覆問我懷孕事宜,我說不確定,我也否認。後來知道自己已懷孕5個半月。現在時沿用以前的原因申請延長,如度假,也提到要體檢以及懷孕。我的I-94將在5月11日到期,在到期之前14天的時候我提出延期申請。因為我現在已經懷孕6個半月,所以我想知道,獲得延期的概率有多大?還是要在I-94過期前離境更好?

李律師回答:
我想你獲得延長B-2身份的機會可能沒問題。你應該對海關官員承認懷孕的事實而不是否認。除非海關官員在你的護照上標注:不能改變身份(「no C/S」)或不能延長身份(「no EOS」),你的申請可能會被移民局官員以新的申請進行裁決。

大紀元2018年5月18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如何把O-3簽證換成工作簽證? 2. 全國簽證中心是否會告訴我,F2A(永久居民申請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面談需要準備哪些必要文件? 3. E-1簽證可為其他公司工作嗎?

1.如何把O-3簽證換成工作簽證?

英國夫婦現居洛杉磯,妻子持有O-1簽證、丈夫是O-3簽證。丈夫拿到一個工作機會,但不能用O-3簽證來工作。請問他有哪些其它簽證選項?或者是他可以改變身份?他能拿到自己的O-1簽證,僱主是否需要為此付費?或者是他自己可以嗎?轉換簽證要多久?O-1簽證可有加急處理嗎?
(編註:藝術、科學、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的傑出人才可申請O1簽證,協助傑出人才赴美從事體育或藝術領域表演的隨同人員可申請O2簽證,O-1或O-2簽證持有人的配偶或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申請O-3簽證。)

李律師回答:
對於其它簽證選項,你丈夫應該諮詢一位移民律師。只要他保持身份, 遞交申請改變身份獲得批准,就可以轉換身份。如果他能夠自己獲得O-1,他和僱主都可以支付簽證費。轉換簽證的時間取決於簽證要求。向佛蒙特州和加州服務中心轉換為O-1簽證身份,目前移民局的處理時間為2個半月, O-1有加急處理。

2. 全國簽證中心是否會告訴我,F2A(永久居民申請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面談需要準備哪些必要文件?


李律師回答:
在移民程序中,全國簽證中心提供兩次文件清單,一次是要求準備文件進行面談的時候,另一次是發出面談通知的時候。面談通知上記錄了你已提交的文件、哪些文件不適用,以及哪些文件你必須帶去面談的。

3. E-1簽證可為其他公司工作嗎?

我在美國以E-1簽證工作,但希望在同行業內再多做一份與現在公司無關的工作。請問我有資格工作嗎?除了我獲得E-1簽證要做的事情之外,我還想知道有關額外工作的限制是什麼。我會繼續為歐洲的母公司工作,同時也希望在美國找另一家同行業公司的工作,以便有額外收入。

李律師回答:
根據E-1簽證,你僅授權為E-1公司工作。這是因為美國移民法的部分目的是保護美國員工。因此,它不允許以特定簽證在美國的人獲得多個工作機會。此外,它也不允許當事人在美國持兩種不同的移民身份。因此,如果你有資格申請其他非移民的工作簽證,例如H-1B、O-1、J-1、H-3、H-2B,你不能為兩家公司工作,因為你受一個非移民身份的限制。你若要為另一家工作﹐,你可以用那個工作簽證再入境,向美國海關和保護局官員解釋,你在美國逗留期間只打算為那個簽證的規定工作。

大紀元2018年5月4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持商務∕旅遊B1 / B2簽證可以合法工作嗎? 2. 我已訂婚計劃在11月結婚, 面談前結婚可以嗎? 3. 申請未婚妻簽證還是配偶移民那個好?

1. 持商務∕旅遊B1 / B2簽證可以合法工作嗎?

如果不可以,是否有任何合法的解決方法?例如設立一個生意,由美國公民當老闆或經理或主管,把B1 / B2簽證的人列為經理或投資者,同時家人(也持有B1 / B2簽證)實際上處理全部或幾乎全部的工作和管理,把居住的公寓列為生意地址,並用生意利潤來養活自己和家人?此項生意有稅號並支付稅款。如果不可以,但實際上已經這麼做了很多年,可能會有什麼後果呢?

李律師回答:
據你所述,在美國境內以B-1 / B2簽證身份工作是不合法的。雖然持有B簽證的人可以是被動的投資者,但不是你說的情況。可能的後果是你違反了移民身份,可以被遞解出境。

2.我已訂婚計劃在11月結婚, 面談前結婚可以嗎?

母親為我申請移民,簽證已獲批,但我要於8月2日在母國進行面談。我已訂婚計劃在11月結婚,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在離開美國之前結婚?

李律師回答:
除非你的未婚妻是美國公民,並且可以贊助你獲得綠卡,否則你不應該在離開美國之前結婚。你母親一則以直系親屬身份為你申請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移民,或者F-1類別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上成年未婚子女,或者F-2A類別合法永久居民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或者F-2B類別永久居民21歲以上的成年未婚子女。若你在獲得永久居留權之前結婚會對上述任何移民類別產生不利影響。

3. 申請未婚妻簽證還是配偶移民那個好?

我是美國的永久居民。我未婚妻在菲律賓,想知道最好是拿到公民身份贊助她申請簽證,還是我去那裡與她結婚帶她來?我想盡快把她帶到這裡,我還需要支付一些舊的罰單。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成為美國公民,而且你們在過去兩年內彼此見過面,那麼你可以選擇為她申請未婚妻簽證,或者你也可以前往菲律賓與她結婚申請配偶。選擇取決於你。如果你的交通罰單未付,你應該在公民面談前處理好這些罰單。

大紀元2018年4月27日及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一般的工作許可證和綠卡 2. 同時持有H-1B工作簽證和B1 / B2訪客簽證,可以以訪客身份入境嗎? 3. 我剛離婚了,還沒有改回婚前的姓,若從美國回母國旅行,然後再回美國需要什麼文件?

1. 一般的工作許可證和綠卡

我遞交申請I-485調整為綠卡身份,因為我的杰出人才EB-1A職業移民I-140申請已獲批,我也同時申請了工作許可證(EAD)和回美紙(AP)。我預計幾週內工作會沒了。在我拿到工作許可證以及回美紙時,我可以回母國,並在2個月後返回嗎?會有問題嗎?假如我人在印度期間得到綠卡,我可否要求朋友以郵寄方式寄卡給我嗎?可以用綠卡進入美國嗎?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你是以申請人又是受益人的身份申請杰出人才EB-1A,而不是你的公司。若是這樣,我認為你用回美紙離開美國沒有問題。如果綠卡是在你呆在海外期間發出,你可以讓朋友寄給你,並持綠卡身份入境美國。

2.同時持有H-1B工作簽證和B1 / B2訪客簽證,可以以訪客身份入境嗎?

我曾在美國以H-1B身份工作了幾年。幾年前,我搬回母國。我也獲得B1 / B2簽證並來商務出差過。幾個月前,申請,我因為之前的H-1B獲得了免配額的H-1B章。從這次蓋章後,我還沒有去過美國。為我申請H-1B簽證的最後一家客戶的合同不再有效。所以我被告知,只有通過新客戶的合同申請獲得新H-1B批准,我才可以以H-1B身份來美。我想以訪客身份去美國,有風險嗎?日後若申請轉換身份會有風險嗎?

李律師回答:
你以訪客入境較安全,但你可能需要向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官員解釋為什麼還持有H-1B簽證。只要你可以令人信服地解釋你B1 / B2的旅行目的,你應該會被允許入境。如果你在這裡,設法找到另一個可以贊助你獲得H-1B身份的機構或企業,你可以申請轉換身份(但是如果申請轉換身份的時間太接近你的入境時間,可能會讓移民官質疑你入境時的真正意圖),或者你離開美國,再以新批准的H-1B申請重新入境。因為你護照上已有H-1B簽證,所以你不需要再走蓋戳這個流程。

3.我剛離婚了,還沒有改回婚前的姓,若從美國回母國旅行,然後再回美國需要什麼文件?


每次我從芝加哥機場入境,他們都會留我1到5個小時的時間,還必須給我丈夫打電話。我的綠卡是有效期,但卡上仍然是跟他的姓。我要回去看望父親,他的健康狀況很糟糕。在回母國前,我沒有時間改名字。

李律師回答:
雖然離婚,但仍保持丈夫的姓是常見的做法。我不認為會因為你丈夫的姓氏讓你在芝加哥接受二次檢查,也許通過另一個關口入境,會有不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