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7-09-10 – 1. 我們在台灣結婚以後還可以辦未婚妻簽證嗎? 2. 我簽證上的名字有錯 要怎麼改正? 3.轉換F-1學生簽證一直沒有結果,我應該怎麼辦? 4.我申請H-1B轉換新公司的同時,妻子可以拿到H-4簽證蓋章嗎?

1. 我們在台灣結婚以後還可以辦未婚妻簽證嗎?

一公民讀者問:

我們之前決定訂婚,然後為未婚妻做K-1未婚妻簽證(我是美國公民),她會來美國,而且我們會90天之內在美國結婚。我們當初想做未婚妻簽證因為這個會比直接申請綠卡更快。但是,台灣的家人反對,因為他們想讓我們九月份在台北舉行一個盛大的婚禮。我知道從移民局處理時間上看我們跟本不可能在結婚之前拿到K-1簽證。我們可以在台灣舉行婚禮,滿足我們的家人,同時繼續申請K-1簽證嗎?

李律師答:

K-1簽證的前提條件是沒有被認可的的婚姻存在。按照你們的情況,如果你們有一個合法的台灣婚姻關係,這樣你們不能獲得K-1簽證。若是那樣合適的做法是為你的妻子申請I-130親屬移民,一旦批准,就可以去美國在台協會AIT辦理領事作業部份。

2. 我簽證上的名字有錯 要怎麼改正?


我的美國簽證上名字一欄有字母“FNU”,姓氏的一欄裡,有我的名字和姓氏。要怎麼改正我的姓名呢?

李律師答:

“FNU” 的意思是不知道名字是什麼(First Name Unknown)。如果你在填簽證申請時把姓和名都填在正確的位置上,這就是美國領事館的錯誤了,你應該把簽證拿回去,解釋這個錯誤,要求取消這個簽證和給你一張有你正確姓名而非FNU的新簽證。

3. 轉換F-1學生簽證一直沒有結果,我應該怎麼辦?


我2016年9月通過旅遊簽證來美,有六個月的停留期限,然後在2017年1月申請了轉換成F-1學生簽證。從二月份收到收據以後,我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消息。這會有什麼問題嗎?我可以做些什麼呢?這種情況正常嗎?我的經濟擔保人是我的父親,過去這兩個月他在海外。

李律師答:

關於轉換學生身份的申請,彿蒙特服務中心處理到1/9/2017前申請的案件,加州服務中心到2/1/17。根據服務中心的工作量,案子會從一個服務中心轉移到另外一個服務中心。如果你的申請被佛蒙特利爾服務中心接收,你應該會很快收到被處理的通知或者其他的信件。你可以從你的收據和任何從移民局來的信件來看案子的進展。你可以打電話給移民局,號碼是1-800-375-5283。如果你的案子在加州,那麼你的申請還沒有排到。另外,你父親是你的擔保人不會對你的申請有什麼不好的影響。


4. 我申請H-1B轉換新公司的同時,妻子可以拿到H-4簽證蓋章嗎?


從給我辦理H-1B的公司那裡了解到他們不會給我辦綠卡,所以我就開始找新的工作。現在,新的公司開始給我辦H-1B轉移。現在我第一個H-1B的時間快要到期了。我妻子因為她母親的健康問題,近期不得不回去香港一趟。她需要一個新的H-4簽證回來。因此在我轉換H-1B簽證的過程中她可以拿到新的H-4簽證嗎?

李律師答:

如果你還在你原來的公司,我不會認為你妻子的H-4蓋章會有問題。但是,如果你已經去到新的公司,大使館官員可能會讓你的妻子等一等,等你簽證問題落實以後再辦她的H-4簽證。

大紀元2017年9月8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未婚夫簽證 2.EB-1(I-140)處於補材料狀態中,家屬能用工作許可證來工作嗎? 3.男友要如何獲得簽證,來美國看望我?

1. 未婚夫簽證

我需要為我的未婚夫申請未婚夫簽證後,才能和他結婚嗎?他是英國公民、現居美國。我們都是去年才離的婚。

李律師答:

如果他人已經在美國,就不需要未婚夫簽證。你可以在婚後直接為他遞交綠卡申請。未婚妻(夫)簽證是給身在美國境外的外籍人士。

問答 2.

2. EB-1(I-140)處於補材料狀態中,家屬能用工作許可證來工作嗎?


我是H-1B工作簽證身份。我一年半前通過公司的職業移民第一類优先EB1類別申請綠卡。此外,我和家屬還收到了工作許可證以及回美紙(Advance Parole)。我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需要補充材料。請問我的家屬是否可以用工作許可證來工作。如果可以,家屬的H-4身份會怎樣?下一步要如何處理?我願意跟律師商量,也請告訴我需要支付多少費用,才能獲得這些信息。

李律師答:

我假定你已遞交I-485綠卡的表格申請,為你自己和你所有的家庭成員申請調整身份。而工作許可證(EAD)是跟著I-485一起申請的。只要I-485申請案仍在審理中,你和家屬仍有權使用工作許可。請注意,你家人的情況,家屬持工作許可證工作,將違反他們H-4的身份規定。他們的工作許可證將取決於他們獲得I-485的申請。

問答 3.

3. 男友要如何獲得簽證,來美國看望我?

男友和我13月前在網上認識。我還沒有親自跟他見過面,但我們有進行視頻聊天,他想要來這,這樣我們可以結婚,但我們不知道怎麼做?

李律師答:

我假定你是美國公民。按照美國法律,未婚夫/妻簽證可能簽發給外籍人士,只要雙方的關係是真實的, 並在過去兩年間見過面。所以與其讓你男友上這來看望,不如你考慮去他的國家看望他。如果未婚夫簽證最終獲得批准,你必須在他入境美國90天內跟他結婚。

世界周刊2017-09-03 – 1. 我沒有註冊美國兵役登記 有資格入籍嗎? 2. 廣州的領事面試是否需要中文翻譯? 3. 檢查了移民局網上在線系統,但沒有收到美國移民局發出的補充材料通知。 我能做什麼? 4.我女朋友能拿到美國旅遊簽證嗎? 5.我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入籍面談通知呢?

1. 我沒有註冊美國兵役登記 有資格入籍嗎?

一綠卡讀者問:

當我在芝加哥移民局把我的身份調整到了的永久居民,沒有人告訴我,我應該註冊美國兵役登記。現在我28歲太老了,不能註冊了,想知道如果我現在嘗試申請公民身份,這是否會影響我很多。我該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回答,

美國移民局的政策手冊說,31歲以上沒有註冊美國兵役登記的人有資格入籍,即使他們知道和故意沒有註冊。 26 – 31歲之間的申請人可能不符合資格,但是移民局將允許申請人有機會表明他不知道或者故意沒有註冊,或者他沒有被要求這樣做。26歲以下的申請人通常不符合資格(因為他們還有時間註冊)。在你的情況下,如果你現在申請,你應該從美國兵役登記局獲得狀態信(有關更多信息,請訪問www.sss.gov或 致電1-888-655-1825)和並且寫出您沒有註冊的原因,以及您對該要求的了解不足,並與您的入籍申請一起提交(美國移民局更喜歡打印的聲明)。否則你可以等到31歲再申請入籍,沒有註冊美國兵役登記不再是問題。 

2. 廣州的領事面試是否需要中文翻譯?

一讀者問:

我父親正在為在中國的姐姐提出移民申請,並有中文文件進一步表明她是我父親的親生姐姐。他們都出生於中國的邊遠地方,那裡缺乏很多文件。文件必須翻譯成英文嗎? I-130申請已在很多年前批准。

李亞倫律師回答,

全國簽證中心(NVC)最近確認,如果此文件是申請移民簽證國家的正式語文,文件不需要翻譯。如果有翻譯,翻譯必須包括翻譯者的陳述,即翻譯是準確的,翻譯者有競爭力去翻譯。全國簽證中心指出,有些大使館或領事館可能會有其他要求,申請人應遵守大使館或領事館面談指示的文件說明。

3. 檢查了移民局網上在線系統,但沒有收到美國移民局發出的補充材料通知。 我能做什麼?


一公民丈夫問﹕

我的妻子為我提交了I-130親屬移民申請,檢查美國移民局網站了解到移民局上個月向她發送了補充材料的通知(RFE)。我們從來沒有收到通知,應該怎麼做?

李亞倫律師回答,

第一個建議是聯繫全國客戶服務中心。聯繫方式是1-800-375-5283。你可以告訴他們她沒有收到RFE即使移民局在網上系統顯示RFE已發出,並且請求再次發出RFE。如果在30天內沒有回應,她應該發送一個後續的電子郵件到持有案件的服務中心,包括SM RT號碼在這個後續的電子郵件裡。她可以在和全國客戶服務中心第一次交流的郵件裡找到這個SM RT號碼。她也可以和當地的移民局約談Infopass,看看是否可以得到並打印一份RFE的副本。

4. 我女朋友能拿到美國旅遊簽證嗎?


我是美國綠卡持有者。我的女朋友是馬來西亞人,35歲,在新加坡做保姆。她的一個朋友拿到了美國旅遊簽證,她也考慮申請一個。她成功申請到的機會有多大呢?

李律師答,

旅遊/探親簽證的簽發是由美國大使館自行決定。看來你女朋友申請旅遊簽證不樂觀,但她可以試試看。她必須要說服美國大使館簽證官她在美國以外的關係很緊密,她不會留下來,還會帶足夠的錢來旅遊,不會在旅遊期間非法工作。

5. 我什麼時候可以收到入籍面談通知呢?

一讀者問:

遞交了入籍申請之後,我在2017年3月份收到打指紋通知。現在正在等待移民局的面談通知。我住在費城。

李律師答,

根據移民局的處理時間表,費城的入籍面談應該會安排在你遞交入籍申請後的11到12個月。因為一般在遞交移民申請後1到2個月會安排打指紋,推測你是在2017年1月或2月申請入籍的,如果移民局目前的處理時間表是準確的,那麼你應該在4到5個月之內接到面談通知。

 

大紀元2017年9月1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申請H-1B的新配額 2.臨時綠卡的姐姐正在考慮離婚 3.尋找內華達州埃爾科(Elko)附近的移民律師

1. 申請H-1B的新配額

我最初於2005年用H-1簽證入境,於2010年返回母國。我的簽證用了4年。2年前,我再次回到美國,簽證有效期至2018年7月。請問我的公司是否可以在我仍為他們工作的這2年期間為我申請一份2018年新的H-1申請(不受配額限制)?

李律師答:

除非你在情有可原的情況下,如勞工紙申請已經提交超過365天,或者你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已批准﹐但因你出生國的排期被積壓,只有這類情況,否則你不能通過你的公司在2018年為你提交新的H-1B申請(不管受配額限制或不受限制) ,再繼續H-1B超出六年期限的延期申請。

2. 臨時綠卡的姐姐正在考慮離婚


我姐姐和美國公民結婚2年,最近收到2年為期的綠卡。他們之間存在很多問題,她正在考慮離婚,但不知道她的居留權會發生什麼問題?

李律師答:

如果你姐姐離婚,且能向美國移民局證明在離婚前她與她丈夫存在真實的婚姻關係,那麼她仍然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如果想這樣做,她應該收集並保存他們共同生活的所有文件,比如租約或房契副本、房租收據、水電費、銀行月結單、電話帳單、電視帳單、信用卡賬單、汽車帳單、人壽或健康保險等項目。

2. 尋找內華達州埃爾科(Elko)附近的移民律師

我們正在找可以幫助我未婚夫申請他兒子居留的移民律師,以便他來美國跟我們長久居住…他住在墨西哥。

李律師答:

尋找移民律師其實不必侷限在你住家附近。大多數情況下,移民法不要求律師住在你最近的地區。對你談及的案件,申請案件不會送去當地的移民局,很可能是在德州信箱單位接收後,送去美國四個移民服務中心的其中一個。經服務中心批准後,這位兒子的案件將送往—新罕布希爾州樸茨茅斯—的全國簽證中心進一步處理,然後才送往美國駐墨西哥城或華雷斯城大使館走領事程序。

 

世界周刊2017-08-27 – 1. 申請免除或降低入籍申請費 移民局收費725元 2. 身分過期後政策變 B-2轉F-1或有救

1. 申請免除或降低入籍申請費 移民局收費725元

一綠卡讀者問:

我在美國已經有十多年了,最後五年有綠卡。由於政府多次透露反對移民的言論,為了安全起見,我決定申請美國公民的身分。請問:透過律師辦理,大約要多少費用?若是申請免申請費或降低申請費用,美國移民局的申請費是多少?

李律師答:

案情不複雜且不要求律師陪去面談的大多數入籍案件,律師費不超過1000元。若是 申請免申請費或降低申請費用,美國移民局的申請費為725元。


2. 身分過期後政策變 B-2轉F-1或有救

一訪問者問:

我2016年9月持B-2簽證來美,2017年1月提出申請轉換學生身分。我收到收據,但是就這而已。我入境時給了六個月的停留時間,但是在3月就過期。請問:我該怎麼辦?

李律師答:

根據最新的移民政策,B-1/B-2持有人希望改變為F-1學生身分,在B-2延期時間必須保持身分,直到移民局對申請轉換為F1學生身分做出決定。移民局在2017年4月5日發布「B-1/B-2訪客要登記入學的特別說明」的公告。你此時必須提交一份遲交的延期申請,但是遲交必須是因申請人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而延誤的,並且移民局認為遲交與情況相符,可以給予原諒並作出有利的判決。其他的條件包括外籍人士沒有違反其非移民身分、外籍人士保持一個真實的非移民身分以及外籍人士不受驅逐出境或遣返程序的牽制。

你的特殊情況可能包括:你身分過期後移民局政策才有變化,遲交的延期申請是你到現在才知道新的政策,並儘快提出了。筆者希望你沒有違反非移民身分,而且你不是驅逐或遣返程序的對象。

大紀元2017年8月25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我們的案件還在移送出境程序中,請問能否獲得綠卡? 2.入境或簽證延期會有問題嗎? 3.家屬受益人的經濟擔保書

1. 我們的案件還在移送出境程序中,請問能否獲得綠卡?

我丈夫因非法居留曾被關押。法官把他釋放,關閉此案但有重新安排時間審理的條件。我兒子滿21歲時,他為我們申請移民﹐已被移民局批准。但是,我們的綠卡申請卻一直懸而未決,需要等法官明確關閉移送出境的程序。我們聘請了律師,已要求重新安排時間審理。這已經是兩年前的事,到現在,法官仍未採取任何行動。請問有哪些措施能幫助加快程序。我們已經在美國24年了。我們不是恐怖份子,我們沒有犯罪。我們努力的工作、並繳稅。我們唯一的錯誤是在這個國家逾期居留。

李律師答:

看來移民法官同情你們,並行政關閉了你丈夫的案件,到你兒子年滿21歲為止,好讓兒子為你們倆提交申請,法官才能解除你們的困境。案件安排重新審理被拖延,可能是因為移民法庭這些日子有數以萬計的案件而大量積壓,聽證日期只得往後排。我建議你的律師要不斷的去提醒移民法庭,要求安排你丈夫案件的審理時間。還有,你的律師還可以與移民與海關執法局的律師溝通,看看他們是否可以推動法庭的時間。

2. 入境或簽證延期會有問題嗎?


如果曾經被給予擁有假身份證件的傳票,(但沒有被捕、打指模或進行上庭程序),然後案子不被受理、法庭記錄上也被刪去。請問它會影響我再入境或者是獲得簽證延期嗎?我是外國公民,以F-1學生簽證在這裡,並計畫最後一次申請F-1簽證延期。

李律師答:

如果你的案子不被受理、法庭記錄上也被刪去,你應該能以F-1簽證再入境美國。即使你需要去美國駐外使領館或大使館續簽簽證,應該也沒什麼問題,因為簽證申請表格問到關於逮捕和定罪,不是傳票,而且根據你的說法,你並沒有被逮捕,或打過指紋。

3. 家屬受益人的經濟擔保書

我美國公民的兄弟,贊助我辦理移民簽證,我在2006年9月份收到面談通知書,裡面包括我妻子和10歲的女兒(都是受益人的家屬),但是因為一些個人家庭問題,我妻子和女兒沒有和我一起去面談。然後我一個人獲得簽證,現在是這裡合法的永久居民。我妻子和我小女兒的案子仍然開著、準備面談,但我兄弟不想他們都移民過來。他要我自己提交新的申請。我兄弟已經按照要求,早就為我一家人提交了I-864經濟擔保書給全國簽證中心。我在這很想念妻子和女兒,而他們在祖國也想念我。我現在在美國工作,但因為我新來、收入很低。請問,他們現在的案件可否可以找其他人聯合擔保,還是需要我為妻子和女兒遞交F2A類別的新申請?此外,新申請書遞交後,需要多長時間才能面談?

李律師答:

如果使用你兄弟為你一家提交的申請,他需要再次成為I-864經濟擔保人。你不能用別人的聯合擔保來代替。當然,你可以自己為妻子和孩子提交F-2A類別的申請,處理時間大概為2年。這麼做,你要遞交I-864經濟擔保書,如果你的收入不夠,你可以找聯合擔保人,只要面談的美國領事官信得過聯合擔保人的經濟擔保書就行。

 

大紀元2017年8月18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沒去入籍面談 移民局要把案件關起來 2.可以換律師嗎? 3.政治庇護和學生簽證?

1. 沒去入籍面談 移民局要把案件關起來

錯過了入籍面談,但在面談前我有多次聯繫移民局。最近我收到移民局來信,要求我解釋為何沒有出席入籍面談。並要我在30天內與他們聯繫,否則我的案子將被關閉。

面談前數週,我到聯邦大樓提交文件、解釋我的情況,那些文件已蓋章。我還有致電移民局,確認我提交的文件,並且收到了回執號,證明我有聯繫過他們。在第二次到聯邦大樓,辦公室助理說因為我的文件已經有辦公室蓋章,所以錯過面談不會有事。她還告訴我移民局會在三個月內聯繫我,安排新的面談時間。儘管我盡了一切努力,但我仍然收到上面提及的那封信。我現在不在境內,也不可能在30天內去聯邦大樓,我曾試著打電話給移民局辦公室,但是不能聯繫上接線員。怎麼辦?

李律師答:

你遭遇的情況很普遍。錯過移民面談通常會導致再次面談被拖延很久,更嚴重的會導致被拒。我建議你即刻回覆那封信,並且附上你之前提交給聯邦大樓文件的複印件,解釋你的情況。在信中,你還可以提及你曾就此問題、多次聯繫移民局。祝你好運,能夠儘快獲得重新面談的安排。

2. 可以換律師嗎?


我有綠卡,我丈夫也有。我為女兒申請,但她的案子被拒。我想換個律師幫助。我女兒已有社安卡和工作許可證。

李律師答:

當然,你有權為你女兒的案子自由選擇另一位律師。正當的程序是和其他律師約時間討論,帶上你女兒案子的所有材料,以及拒絕信,這樣那位律師能夠做出準確評估,瞭解你女兒的案子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及如何幫助她。

3. 政治庇護和學生簽證?

1.我們全家在這,他們還沒有申請政治庇護,但即將申請;
2.我的訪客簽證仍在有效期,但我即將把它轉換成學生身份。這會影響我嗎?

李律師答:

如果你決定走你自己的路,不想一起申請政治庇護申請,你轉學生身份的申請將以你本身的條件來裁決。

 

大紀元2017年8月11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我丈夫被遞解後,可以申請那一類簽證呢? 2.經濟擔保 3.僱主為員工申請工作簽證

1. 我丈夫被遞解後,可以申請那一類簽證呢?

我的丈夫被遞解出境後,下個月將滿四年。請問有無任何辦法讓他獲得臨時簽證?

李律師答:

被驅逐出境的人十年內不得返回美國,除非他事先獲得國安局的許可。但是,有可能,就是他申請非移民簽證、有可能透過領事官員向國安局建議臨時豁免,允許暫時入境的機會。這個決定將由移民局的入境審查辦公室,考慮此人的記錄、旅行原因、有利因素、以及對他人的危害和對國家安全的威脅等多個因素。

2. 經濟擔保


我是美國公民,計畫為我母親申請永久居留權。我不能為她提供經濟擔保。她有一個朋友,願意為她提供經濟擔保。這是否意味著我根本不必填寫經濟擔保表格,還是說我需要填寫並顯示收入為零?我是家庭主婦,但我丈夫的收入是夠的,不過他不願意為我母親提供經濟需要的擔保責任。

李律師答:

無論你是否擁有收入或資產,你必須填寫經濟擔保書。如果你沒有收入,你可以解釋。你的丈夫沒有義務擔保你母親。你母親的朋友可以為她提供共同經濟擔保表格。 

3. 僱主為員工申請工作簽證

我的未婚夫有護照、身分證ID以及個人報稅號碼(ITIN),我們還認識一個做生意的人,想知道他是否能幫我未婚夫申請工作簽證。

李律師答:

僅僅因為你的未婚夫有護照、身分證和個人報稅號碼(ITIN),還不能說明他有工作的權利。如果你未婚夫沒有工作許可,而你認識的企業僱主僱用了他,那個僱主可能違反了非法僱用的移民法。你也許可以讓你未婚夫與一位移民律師會面,諮詢他在美國獲得工作授權或其它移民福利方面的可能途徑。

世界周刊2017-08-6 – 1. 為無證客共同簽署租約 恐惹麻煩 2. I-94比H-4先過期 可再入境自動延長 3.有綠卡和公民再婚 與移民法無關 4. 海軍陸戰隊員母親 可境內調整身分 5. 媒體雇主可為I簽證雇員申請綠卡 6.涉毒品被遞解刑事罪 無期滿截止日 7.簽證過期者替未成年人買酒會被遞解 大紀元2017年8月4日Lawyers.com的移民

1. 為無證客共同簽署租約 恐惹麻煩

一公民問:

我有一個好朋友是無證移民,想租一個靠近我的房子。然而他的信用不好,而且房東要求他找一個人共同簽署租約。我很樂意簽,但是我擔心幫助無證件的人留在這裡,移民當局會找我的麻煩。共同簽署租約真的會給我帶來麻煩嗎?

李律師答:

川普政府對移民的抨擊,造成目前的恐懼氣氛,所以很難說是否把某人的名字和非法移民放一起去租公寓或房子會被告窩藏之罪。司法部長塞辛斯在4月11日公布了一份備忘錄,其目的是把「協助」未經許可留在美國的人,包括美國公民在內,予以重罪。他鼓勵聯邦檢察官對各種各樣的人和情況提出指控。到底政府當局要怎麼做,目前很難說,要看維權人士抵抗的效果和法庭的反應了。

2. I-94比H-4先過期 可再入境自動延長

一工作簽證者問:

我第一位雇主擔保的H-1B工作簽證於2019年9月到期,我和我妻子收到H-1B、H-4簽證也於2019年9月到期。我正要離開第一位雇主,第二位雇主很快就會為我遞交H-1B轉換雇主和申請延期。但不知什麼原因,我妻子的電子I-94小白卡顯示她的有效期至2017年2月為止。現在,我們是否應該在申請我的轉換雇主和延期的同時申請她的延期?我妻子的I-94小白卡是怎麼回事,目前最好的解決方法是什麼?

李律師答:

大多數人在拿護照入境機場時,若護照的有效期比H-1B簽證期少,會獲得一個「短期」的I-94卡。如果你妻子護照的有效期超出H-4簽證期6個月的期間,或許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她可以出境,再重新入境美國,以獲得電子I-94小白卡的有效期至2019年9月止。她的身分取決於她與你的關係,而不是與你所屬公司的關係。因此,你沒有必要必須為她申請延期,但許多人為了與配偶的身分保持一致會那麼做。

3. 有綠卡和公民再婚 與移民法無關

一綠卡持有者問:

十年前,我通過與美國公民結婚而獲得了綠卡。我們去年離婚了,我現在想嫁給我目前的美國公民未婚夫。我們要做什麼程序?我需要面對面的移民談話嗎?會有另外一次面談嗎?我們計畫在8月結婚,而我的綠卡會在9月過期。

李律師答:

由於您已經有綠卡,因此你與美國公民的婚姻與移民法無關。為了更新你的綠卡,你可以在此時遞交一份I-90申請表來更換綠卡。如果你有資格,也沒有無法讓你成為公民的罪行,你也可以考慮申請入籍。

4. 海軍陸戰隊員母親 可境內調整身分

一海軍陸戰隊的母親問:

我15年前偷渡進入美國,離開我當年八歲的孩子。後來他和他的父親移民到美國,他成為美國公民,然後加入了美國海軍陸戰隊。自從來美國以後,我已再婚,又生有兩個孩子,分別是十歲和八歲。我的成年兒子願意幫助我成為合法居民,並聽說我可能有資格在美國調整身分,不需離境。是真的嗎?

李律師答:

因為你的孩子是美國海軍陸戰隊員,你可能可以給予假釋身分。給予假釋身分是允許應得到幫助的當事人在美國完成永久居民的案件,而不需做領事館作業程序。它主要限於美軍的家屬。這種申請將先送到你居住地有管轄權的美國移民辦公室,如果地區辦事處主任推薦,要送到美國移民局的區域主任,然後會對申請案作出最後決定。如果假釋獲批,那麼你將被視為已經被假釋入境美國,而有資格調整身分,假設你不受移民美國一般條款的約束,如犯過罪行、或為某類組織的成員等等。


5. 媒體雇主可為I簽證雇員申請綠卡

一香港記者問:

我是一位香港電視台的記者,電視台以I簽證把我送到美國,報導美國的新聞。我已經在加州一年了,現在想拿綠卡。我是否涉及特殊程序?

李律師答:

I簽證只是一個臨時的非移民簽證,不可能直接因它而拿綠卡。如果你在海外的資訊媒體雇主在美國有分支機構,又希望為你提供永久居留權,那麼可以透過申請勞工紙(PERM)的方式來做。也就是這個公司要經過一個招聘程序,尋找一位美國員工能夠、願意、有資格的人來填補這個職位,如果找不到合格的候選人,公司將為你向美國勞工部提交勞工紙申請。你可能希望與公司進行溝通,以了解公司是否願意為你申請。

6. 涉毒品被遞解刑事罪 無期滿截止日

一美國公民問:

我的女朋友小時侯就和她的父母一起移民來美國,並拿到綠卡。她沒有入籍,現在33歲。四年前,因為毒品罪,被關入監獄兩年,上個月被遞解回中國。她的家人還在美國,我是美國公民,我們有一個五歲的兒子。她要如何恢復綠卡?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來讓她回到美國來?

李律師答:

你在中國的女朋友,不太可能以綠卡身分回到美國。涉及毒品被遞解的刑事定罪,沒有期滿截止的時間。如果涉及的毒品,除了擁有少於30克大麻外,美國移民法對允許這些人回來的條件非常嚴格。如果你的女朋友願意,她可以將整個刑事和移民檔案轉交給一位移民律師,看看是否有任何事情可以做。

7. 簽證過期者替未成年人買酒會被遞解

德州讀者問:

我的簽證去年到期。我住在德州,幫一位未成年人和他的朋友去賣酒的店,為他們買了2份6瓶裝啤酒。警察來了,我不得不給他們我的信息,包括我的正確名字、地址和身分。我聽說會罰款4000元,坐一年牢。我認為那是A級輕罪,問題是我是否會被遞解?我會面對什麼情況?請給我一些建議。

李律師答:

因為你的簽證已經過期,你已經因逾期居留而可以被移送出境。如果移民法庭發給你上庭通知(NTA),因為你犯有輕罪的事實,可能會影響國安局或移民法官的酌情處理權。這個罪行本身並不涉及道德敗壞的罪行,但會被認為你缺乏良好的道德品質。

大紀元2017年8月4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前任僱主擬重新提交I-140幫我申請H-1B延期 2.如何為丈夫申請公民身份 3.我收到更新的OPT實習生身份後,請問怎樣獲得綠卡?

1. 前任僱主擬重新提交I-140幫我申請H-1B延期

我在2012年5月離開僱主A、返回馬來西亞,那時我的H-1B時間還剩下5個月。那時他們也為我提交了綠卡申請、並到了I-140階段,但因為我離開公司,他們就廢除/撤回了I-140(2012年8月被廢除)。我向美國移民局以收據編號查詢通知後,收到回覆說我的案件被拒,但移民局網站顯示批准被廢除。我離開了美國。現在前任僱主(僱主A)聯繫我,給我一個新的工作機會。我想因為我還沒完成六年,應該仍有配額,但不知道只有5個月還夠不夠?所以想請教是否可以根據舊的PERM勞工紙365天的規則,或重新提交那份已被廢除的I-140申請?

李律師答:

由於你的I-140職業移民申請已經被僱主撤回,且被美國移民局廢除,所以看來你不能通過重新提交已被廢除的I-140,或使用365天勞工紙規則為根據來申請H-1B工作簽證的延期。可能你得重頭再做一遍,尤其是依據勞工紙/I-140申請的規定,要求一份申請必須在勞工紙批准後的180天內提交,勞工紙才會繼續有效。極可能,這份勞工紙不能用在一份新的申請上。此外,也沒有重新開案的可能,因為動議必須在判決後的30天內提出,即使及時提交動議、也無法找出美國移民局在廢除你的案件犯了任何錯誤。

2. 如何為丈夫申請公民身份


我和丈夫已經結婚3年,有一個孩子。我想幫他成為合法身份,但我不知道從哪裡開始。

李律師答:

從你的問題來看,我假設你是美國公民。如果是,且你的丈夫合法入境美國,沒有受到移民懲罰,如犯罪或欺詐,那麼你們可以向美國移民局提交文件,申請調整他為永久居民身份。基本的申請表格是由你簽名為他遞交I-130親屬移民的表格,由你丈夫簽名申請I-485調整他的永久居民身份。完整的表格和所需文件的清單以及郵寄地址,都可以在美移民局的官網uscis.gov查到。如果你丈夫非法入境美國,又不是245(i)條款的受益人,(245(i)條款允許無證移民在支付1,000美元罰金後調整身份,如果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有人為他申請過勞工紙或移民簽證,並且在2000年12月21日身在美國),那麼你們可以考慮申請I-601A豁免。

首先你為他提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獲批之後,他需要提交I-601A申請豁免在美非法居留的時間。I-601A豁免的標準是如果他的申請被拒,會給你的生活造成極端困苦。如果豁免獲得批准,你丈夫可安排回母國參與移民簽證面談,面談將會是常規性的。在移民簽證被批准後,通常他可以在1-2月內返回美國。

3. 我收到更新的OPT實習生身份後,請問怎樣獲得綠卡?

我單身、有接待管理學士學位。我朋友開了家小企業,是通過朋友申請綠卡,還是找公司能為我提交H1-B會更好?或者我成為朋友公司的投資者,以投資者申請綠卡。什麼是最好且合法的方式?

李律師答:

你列出的三個獲得綠卡的途徑,最好的可能是通過一家能為你申請H-1B的公司,之後由其贊助申請PERM勞工紙、I-140職業移民,然後調整身份或做領事程序拿移民簽證。朋友的小型創業公司多半會遇到不符合贊助綠卡移民標準的問題。如果你母國與美國有航運和商業條約,那麼在美投資可能會讓你獲得非移民簽證(E-2)。但是小規模的投資通常不能拿到綠卡。投資拿綠卡可通過EB-5計畫,目前要投資100萬美元,或在失業率高或遠離城市的地區50萬美元。(請注意,EB-5區域中心在許多情況下存在兩種50萬美元的投資,通過不公正的劃分區域項目,甚至可在富裕的城市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