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1年8月15日刊登 1. 免簽證期間可以在美國申請工作許可證嗎? 2. 我可以在 I-130 親屬移民案待審期間提交綠卡的申請嗎? 3. 我可以交替使用 H-4 簽證和B簽證從加拿大入境美國嗎? 4. 將身份從 H-1B 轉換為 B-1﹐等到 I-140 批准後轉換回已批准的 H1B可以嗎? 5. 綠卡持有人申請未婚成年子女的移民類別﹐綠卡需要多長時間?

刊登於2021年8月15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免簽證期間可以在美國申請工作許可證嗎﹖

我通過免簽證方式入境﹐可停留 6 個月。 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嗎﹖

李律師答,
我不信你可以在免簽證入境美國的六個月期間內﹐申請工作許可證。我假設你入境的目的不是來工作,而且即使您符合資格,按照目前的申請進度,美國移民局也可能需要六個月以上的時間來處理一份工作許可證的申請。

2. 我可以在 I-130 親屬移民案待審期間提交綠卡的申請嗎?

我是非直系親屬類別(未婚子女),現在是學生身份。

李律師答﹐
當您的優先日期排到時-這是以國務院每月公佈的簽證配額進度表為準-您可以提交 I-485 表來申請調整身份。配額進度有兩個表—“遞交申請日期”和“最後批准日期”。 美國移民局決定每個月可以使用哪個進度表來申請調整身份。因此,如果您的優先日期已排到遞交申請日期的進度表﹐但未達到最後批准日期的進度表,而 美國移民局在該月決定采用最後批准日期,您就無法提交身份調整申請。當然,您必須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才能提交 I-485 表格,因為您不是直系親屬類別。

3. 我可以交替使用 H-4 簽證和B簽證從加拿大入境美國嗎?

 我拿到我的 H-4 的簽證信,也有 B 簽證。因為工作原因,我需要來回往返加拿大和美國之間。我可以換著使用B和H-4簽證入境美國嗎?例如,因為 H-4 簽證蓋章有問題,我先用 B1/B2簽證入境,下次拿到 H-4 簽證時再用它入境?

李律師答﹐
這似乎取決于海關執法局(CBP) 是否認為您以 B 簽證入境是為了短期逗留,而不是用它來代替 H-4 簽證在美國長期居留。

4. 將身份從 H-1B 轉換為 B-1﹐等到 I-140 批准後轉換回已批准的 H1B可以嗎﹖

 由于現行工資標准審批被延遲,我剛剛才提交勞工紙申請(PERM) 。我的 H-1B 六年期限將於 2021 年 9 月 30 日到期,不確定以目前的疫情,是否會在那時之前獲得批准。我有一份 有效期到2026 年的B-1/B-2商務簽證,是為我提交PERM 的同一家公司簽發的。請問 – 將身份從 H-1B 轉換為 B1/B2 是否安全,因為兩者都是同一家公司的。根据目前的時間進度,我認為有可能在 2021 年 11 月之前獲得 I-140 的批准,之後公司必須再次用批准的 I-140 來申請H-1B的 延期。在這個過程中,我可以從H-1B變回B-1/B-2,再從B-1/B-2變回H-1B嗎?

李律師答﹐
假設您有一個可以接受的理由在美國將身份從 H-1B 轉換為 B-1/ B-2 身份,您的計劃可能是可行的——但請注意,您的 I-140 申請獲批准時﹐且您的申請人正在為您 提交 H-1B的文件時﹐您轉換身份的申請可能仍處于待審狀態。那時,美國移民局將先查看您轉換身份的申請﹐是否可獲批准﹐然後再決定是否讓您重新獲得 H-1B 身份而無需離開美國。

5. 綠卡持有人申請未婚成年子女的移民類別﹐綠卡需要多長時間?

我兒子是美國國際學生(中國公民,22 歲,未婚)。在他的學生簽證 (F1) 期間,如果我提交 F-2B 會影響他以碩士學位申請實習生( OPT)身份嗎?

李律師答﹐
從8 月份簽證公告的“遞交申請日期”表顯示,在 2016 年 9 月 22 日之前提交 F-2B (21 歲以上未婚子女)類別的申請的人有配額 ,可以遞交綠卡申請﹔“最後批准日期”表顯示,在 2015 年 9 月 15 日之前提交的F-2B 有配額,可以遞交調整身份申請。因此,只要美國移民局接受“遞交申請日期”表﹐而您兒子的優先日期已排到,就可能需要大約五年的時間能提交調整身份的申請。 (這是假設簽證表保持一致的速度)。關於實習生 OPT 的問題,根據我們的經驗,我們沒有見過學生在移民簽證申請未決或批准的情況下,他/她實習生( OPT)身份申請被移民局拒絕。

世界周刊2021年7月25日刊登 1. 被驅逐出境的父親可以回美國嗎? 2. H1-B工作簽證 6年期限已滿 3. 在60天之內提交H-1B轉換雇主的申請書﹐會有收據嗎﹐是否就可以視為仍有身份﹖ 4. 我的政治庇護案件正在審理中。我想撤回庇護案後返回祖國。 5. B2 簽證延期申請 (I-539) 仍在審理中,可以在美停留超過 1 年嗎?

刊登於2021年7月25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被驅逐出境的父親可以回美國嗎?

我父親於2013年被驅逐出境,因為有人指控他作假證。我想知道他是否可以回美國證明他是無辜的,而且他也患有殘疾!我不知道是否可以做些什麼!

李律師回答:
一般來說,國安局不允許被驅逐者返回以駁回他被定罪或認罪的指控。對於國安局來說,身患殘疾不是有說服力可美國的理由,尤其目前在加強執行公共負擔的規定。

2. H1-B工作簽證 6年期限已滿

我從 2014 年 9 月到 2018 年 7 月人在美國。由于我的延期申請被拒,我离開了美國。 我于在 2019 年 9 月以免配額的身份再次獲得批准﹐并于 2020 年 1 月重新進入美國 。所以在目前的 6年期限內,我是否有資格再次獲得 6 年,延至 2026 年 1 月,因為我已經在海外居住了一年多?

李律師回答:
假設您在提交新的 H-1B 之前在美國境外居住超過一年,並以新的 H-1B工作簽證入境美國﹐那麼您有資格以 H-1B 身份在美國居留六年。

3. 在60天之內提交H-1B轉換雇主的申請書﹐會有收據嗎﹐是否就可以視為仍有身份﹖

我現在有一個新的雇主願意為我轉換簽證。他們將在7月21日為我提交勞工紙(LCA)的申請。請問1.)我工作簽証的60天寬限期將於8月13日結束。 2.)是否我會有收據,或者只要我在60天之內提交申請就足夠了,我就仍然有身份﹖

李律師回答:
在H-1B 工作簽証的60天寬限期內提交一份H-1B轉換申請就足夠了。是否有收據不是一定需要﹐只要申請書已正確的提交且不因任何錯誤而被退回。請注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一直在提出警告,稱會延遲發出收據。

4. 我的政治庇護案件正在審理中。我想撤回庇護案後返回祖國。

我於2016年5月申請政治庇護,政庇案仍在審理中。我祖國的情況正在好轉中,我想撤回庇護案,然後回國。如果將來我再想來美國,可以獲得訪客簽證嗎?

李律師回答:
簽發訪客簽證是由美國領事官員酌情決定的。而您在美國居住的時間將成為決定是否給你訪客簽證的負面因素。請注意,如果您的案件正在移民法院的審理程序中,您將很難撤回您的政庇案。如果您的政庇案件仍在美國移民服務局(USCIS)處理中,政庇辦公室發出上庭通知的機會將比終止您的案件還要高。

5. B2 簽證延期申請 (I-539) 仍在審理中,可以在美停留超過 1 年嗎?

我的岳母持探親B2簽證於2020年3月來到美國﹐在6個月簽証到期前申請了延期。現在我岳母在美國居留已超出一年﹐但延期案件還在審理中。她仍然可以住在這裡嗎﹖

李律師回答:
移民規則允許案件仍在處理的申請人留在美國直到裁決。 話雖如此,如果 美國移民局 批准了延期居留,它只會給申請人要求的時間。 因此,如果申請人在所要求的時間過后獲得批准,她將立即成為非法居留,因為超過授權的日期她就沒有合法居留的權力。 申請人若希望在延期申請所要求的日期之后仍留在美國﹐應及時提交另一份延期的申請。 如果沒有及時遞交,申請人可以遞交一份晚遞交延期的申請,說明延遲遞交的原因。

世界周刊2021年6月6日刊登 1. 我丈夫的綠卡正在申請中,我需要簽證嗎? 2. 丈夫的綠卡申請正在審理中,我能否獲得F-2簽證? 3. 已被驅逐出境的人若刑事案件被撤消,那麼回美國的機會如何﹐需要多長時間?4. 學生簽證持有人,為外國公司工作(每周少於10個小時),是否違反任何規定? 5. 綠卡上沒有名 6. 如果我獲得學習駕駛證,是否會影響我的N-400入籍申請流程?

刊登於2021年6月6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我丈夫的綠卡正在申請中,我需要簽證嗎?

我有J-1簽證,我丈夫有F-1簽證。他正在申請綠卡中。他的PERM申請目前在審理中。 我是否需要保持身份(1)在我們遞交I-485後﹐或(2)在遞交I-485之前?保持(maintain)身分到底是什麼意思?沒有簽證離開美國是否屬保持身份?還是我需要有J-1或F-2簽證?如果我們可以在我的J-1到期前遞交I-485,那麼在I-485待審核期間,我是否可以在沒有有效簽證的情況下留在美國?

李律師回答﹕
保持身份僅與當事人在美國時的身份有關。移民局對在美國境外的人沒有興趣。你為了要申請I-485調整身份,您必須人在美國。如果在美國,則要求您在申請I-485之前必須保持合法身份。遞交I-485申請後,您可以選擇保持非移民身份,也可以選擇靠I-485的申請合法地留在美國。我假設您的J-1簽證不受需回國居住兩年要求的限制。如果你受回國居住兩年的限制, 則沒有資格申請I-485, 除非你有回國居住兩年的豁免。

2. 丈夫的綠卡申請正在審理中,我能否獲得F-2簽證?

我丈夫的PERM申請正在審理中。他目前正以F-1 OPT身份工作。我目前是J-1身份。我的J-1到期後,我想申請F-2。我丈夫的OPT或他待審的PERM申請會阻止我獲得F-2簽證嗎?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要在美國轉換身份,只有你的J-1不屬於需回國居住二年的情況下。您所描述的情況﹐如果考慮在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獲得F-2簽證,或許有困難獲得簽證。除非您的丈夫有資格申請STEM OPT或有STEM OPT,否則領事官員可能不願發簽證給你,因為您的丈夫應該很快要返回祖國,且官員可能不希望鼓勵他留在美國。

3. 已被驅逐出境的人若刑事案件被撤消,那麼回美國的機會如何﹐需要多長時間?

我10年前被驅逐出境,現在我想撤消刑事指控,一旦完成後,我可以回到美國嗎?

李律師回答:
如果由於判決錯誤而撤消刑事案件,不僅可以幫助當事人符合移民美國的條件,還可消除刑事指控的污名,讓他/她處於在被指控之前的相同移民條件。如果他/她沒有永久居民身份,他/她仍然有返回美國的理由。如果該當事人以前是永久居民,且這是唯一受到的懲罰,他/她應與國土安全部接洽,商討返回美國的必要程序。

4. 學生簽證持有人,為外國公司工作(每周少於10個小時),是否違反任何規定?

我是F1簽證持有人﹐在美國攻讀博士學位。

李律師回答:
從事這種工作是否構成未經授權而工作,這點並不很明確,因為如果您不能工作的話,外國公司可能會僱用一名美國工人來完成您的工作。如果您的工作需要人在美國的工作場地進行,那麼問題就更加複雜了。如果不是這樣,若外國公司向您的海外帳戶付款,則可能不會出現可預見的問題。

5. 綠卡上沒有名

我護照的名字叫“ XYZ”,姓氏欄空白。綠卡上的名字卻為“ No name given(沒有名)”,而姓氏為“ XYZ”。它會在我旅遊的時候﹐尤其是在美國的移民入境關口﹐給我帶來任何問題嗎?

李律師回答:
你在旅遊和通過美國入境關口可能會遇到麻煩。您可能需要在美國入境關口進行第二次檢查時解釋你的情況。我假設只要這兩份文件上的出生日和出生地相同,儘管移民邊境局(CBP)在第二道檢查您的移民歷史時,可能會等待很長時間,您最終都將通過檢查的。

6. 如果我獲得學習駕駛證,是否會影響我的N-400入籍申請流程?

我搬到另一個州,但沒有更新我的州身份證,我想知道若拿到學習駕照﹐是否會影響我的N-400入籍程序?我搬到新的州後申請入籍的。

李律師回答:
您在申請入籍的州拿到學習駕照是一個好主意。您可以在入籍面談時顯示此信息,進一步證明您實際上住在你申請的州內。我假設您搬到新的州後90天或更的長時間才遞交你的入籍申請,或者這兩個州都由同一個移民局辦公室負責。

 

世界周刊2021年5月30日刊登 1. 遞交了I-539表格,但240天快要到了,移民局還沒有答案?現在要做什麼? 2. H-4簽證持有人已超齡﹐有什麼選擇? 3. 遞解程序中更新工作許可證

刊登於2021年5月30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遞交了I-539表格,但240天快要到了,移民局還沒有答案?現在要做什麼?

早在2020年9月,因為疫情, 無法回去,我就遞交了I-539表格申請延期身份。查看案件狀態得知還在等候處理,但是240天的時間快到了,除了等待打指紋通知外,沒有聽到任何其他回應。我現在應該離開嗎?在案件尚未作出決定前離開,我將面臨什麼影響﹖

李律師回答﹕
很難說如果你現在離開美國會發生什麼。我假定您遞交申請延期六個月(180天)。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認為,如果預定停留時間超出您的要求,即使第一個申請仍在審理中,您也應提出第二次延期申請。也許此時更好的方法是在離開美國之前申請延期。通常,在等待延期期間離開美國的人不會有任何問題,但我不確定答案是否適用於離開時已超過待審案要求的時間。

2. H-4簽證持有人已超齡﹐有什麼選擇?

我是居住在紐約州的加拿大公民。我在這裡是H-4簽證。我最近發現我快超齡﹐不可再使用H-4簽證了,因為我這個月將滿21歲。我的選擇有那些﹖有什麼方法可以留在美國?我在考慮將我的H-4簽證轉換成F1簽證。我也考慮調整身份,因為我的伴侶和我想結婚。

李律師回答﹕
您已經提到因超齡可以留在美國的兩種最可行的方式。我們通常建議轉換為F-1學生簽證,除非有其他更可行的選擇,例如與永久居民﹐美國公民或具有長期身份的非移民結婚。請注意,如果您想短期內留下來,可以申請轉換為B-2旅遊的身份。

3. 遞解程序中更新工作許可證

我想聘請律師處理我的遞解程序﹐同時更新我的工作許可證。

李律師回答﹕
假設您的申請案仍在待審中,讓您有資格獲得工作許可,那麼您應該能夠在遞解程序進行中更新它。全國各地都有移民律師–大多數具有移民法執業的律師都屬於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

世界周刊2021年5月9日刊登 1. 我的未成年兄弟可以和父母一起移民嗎﹖ 2. 永久居民為成年未婚的女兒遞交了I-130申請。 可以在I-130審理期間為她申請工作許可證嗎﹖ 3. 我可以取消I-130親屬移民的表格嗎﹖4. 父親的假婚姻會影響他移民嗎﹖5. 我的I-130親屬移民案正在審理中﹐可以申請學生簽證嗎?

刊登於2021年5月9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我的未成年兄弟可以和父母一起移民嗎﹖

我是美國公民,想帶我的父母來這裡。他們有一個19歲的兒子。如果我為父母申請綠卡,並獲得綠卡,他們是否可以將我未成年的弟弟一起移民過來?還是他們必須另外為他申請?我父母申請我弟弟時﹐是否需要提供他們的收入證明?我父母申請弟弟要等多久?如果在申請過程中他年滿22歲,父母還能為他申請綠卡嗎?

李律師回答﹕
你申請父母﹐他們就歸類為你的直系親屬﹐此種類別不能帶家屬。因此,他們中的一位或兩位移民後才可以開始為他們的兒子申請並提供擔保。他們申請兒子時必須證明他們有收入,但他們也可以使用同住的家庭成員或共同擔保人的收入來擔保兒子。假設您的父母移民過來了,在申請兒子的簽證期間,你弟弟在21歲之前有開放的簽證配額,那麼他的等待時間大約為1到2年。如果永久居民申請未成年子女F-2A的類別在你弟弟滿21歲以後(即使算上《兒童保護法》(CSPA)的年齡調整)才有簽證配額,他的案件將變成F-2B永久居民成年子女的類別,此類別目前有5 年半的積壓期。

2. 永久居民為成年未婚的女兒遞交了I-130申請。 可以在I-130審理期間為她申請工作許可證嗎﹖

她人在美國﹐持旅遊簽證。 我可以為她申請工作許可證讓她在等待I-130批准期間工作嗎﹖

李律師回答﹕
你申請女兒的類別屬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F-2B類別。目前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出生的這種類別﹐移民簽證遞件排期僅排到2016年6月15日前申請的案件﹐可以遞交I- 485申請調整身份。 工作許可證只能在有簽證配額的情況下遞交。 因此,很遺憾,您的女兒將無法獲得 工作許可證。 請注意,僅遞交I-130申請,也不能讓她合法地留在美國。

3. 我可以取消I-130親屬移民的表格嗎﹖

李律師回答﹕
只要受益人還沒有移民到美國,申請人就可以取消或撤回I-130的表格。請注意,即使案件被取消或撤回﹐並不意味著申請人或受益人可以合法地聲稱從未遞交過申請。

4. 父親的假婚姻會影響他移民嗎﹖

我正在為我的父親申請移民。他在美國非法居留14年後﹐被移民法院下令離境﹐他已離開美國10年了。 他和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但他們沒有完成這個程序。

李律師回答﹕
假設您的父親除了在美國非法居住超過一年或一年以上外,沒有受到其他任何的禁令,只要他的經濟擔保沒有問題,他應該能夠移民。 他可能會被問到有關他與美國公民的婚姻,因為有過假婚姻將是永久性的禁令。

5. 我的I-130親屬移民案正在審理中﹐可以申請學生簽證嗎?

我人在美國﹐哥哥於2020年6月為我提交一份I-130申請﹐正在審理中。我將於2021年秋季入讀一所非常有聲望的學校。如果到8月份我的I-130還未批准,移民局會允許我申請學生簽證嗎?

李律師回答﹕
從你的問題來看﹐我想你是想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申請轉換為F-1學生的身份。移民局的I-539轉換或延期身份的表格﹐問到是否曾經有人為您遞交過移民的申請。回答“有”﹐可能會導致移民官員懷疑您的非移民意圖,因為申請學生簽證﹐必須只有非移民的意圖。我們有一些此類的申請過去曾獲得批准。有人曾為你提交移民申請並不會對你不利﹐除非你申請移民簽證或調整為永久居民的身份。不論你的I-130申請是否批准﹐或仍在審理中﹐不會改變你在表格上有關移民申請問題的答案。

世界周刊2021年4月25日刊登 1. 申請弟弟的移民簽證花了10年的時間才批准 2. 永久移民 3. 我的丈夫為我提交了I-130文件,他把我的名字寫錯了。這會影響我案件的處理時間嗎? 4. 我的雇主可以同時為我申請H-1B工作簽證和綠卡嗎? 5. 父母有資格申請社會安全卡嗎?

刊登於2021年4月25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申請弟弟的移民簽證花了10年的時間才批准

我申請弟弟移民等了10年,但當我為他申請的移民批准時,他死了!因此,現在我想帶他的家人移民來美國。我是美國公民﹐要如何才能帶他的家人來美國﹖我弟弟有四個孩子,分別為30歲,23歲,兩個小於18歲﹐加上弟妹﹐他們可以繼續用弟弟的移民案件移民嗎?

李律師回答﹕
主要受益人(此處是你的弟弟)去世後﹐通常意味著該申請案已經結束,除非被他撫養的一位家屬﹐在他去世時居住在美國﹐居住的意思是有一個主要﹐真實的居住地址。而且弟弟的家屬﹐不論他/她居住美國的意圖/身份如何﹐也不要求此家屬提供死亡當日他/她是否人在美國。如果您弟弟有一位受撫養的家屬仍然符合移民資格,包括根據《兒童身份保護法》計算可受到額外的時間,並符合居住的要求,則該案件可以根據移民法 204(L)的規定繼續以幸存的家屬進行審理。妻子或一位仍然有資格移民的孩子﹐可以達到居住的要求。對於受撫養人要求繼續進行此案,他/她應特別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申請要求“根據第204(L)條款恢復已批准的申請案件。”

2. 永久移民

我的男朋友是中國人,他想搬來美國俄勒岡州與我在一起。因為冠性病毒,我們至今未能見面﹐因此我們沒有獲得未婚夫簽證的資格。美國沒有公司聘用他,他可以在美國得到工作簽證嗎?那種簽證可讓他長久住在這裡﹖

李律師回答﹕
如果無法透過親屬關係移民來美國,你的男友通常必須獲得工作簽證才能來美﹐並在美國合法工作。此類工作簽證通常需要有工作聘用。請注意,如果他可設法獲得F-1學生簽證,他可能允許在不需要移民局的工作許可證下在校園內工作,之後他還可能有課程實習培訓,來做畢業前和畢業後的實習生培訓工作。如果您對你們的關係很認真,並希望為他申請未婚夫簽證,那麼在遞交申請文件前,你們必須親自見過面才行。

3. 我的丈夫為我提交了I-130文件,他把我的名字寫錯了。這會影響我案件的處理時間嗎?

他把我的姓氏改成他的,他以為我已經改姓了,但是我仍然使用我的娘家姓,因為這是我護照上的名字。我想知道這是否會影響我們案件的進行。

李律師回答﹕
不管您的丈夫是以您的原來的姓氏還是婚後的姓氏為您提出申請,都不會對申請的時間或I-130親屬移民案件的裁決有任何影響。申請表格是以已婚或未婚的名字遞交的,通常對移民官員來說無差別。

4. 我的雇主可以同時為我申請H-1B工作簽證和綠卡嗎?

我是一位外籍醫學生,我將完成最後一年課程﹐之後打算去美國旅遊。我在美國的朋友有一家公司,他同意為我申請H-1B工作簽證和綠卡,以便我可以留在美國。他可以現在同時為我申請H-1B 簽證和綠卡,以減少獲取綠卡的處理時間嗎? 。在完成最後一年課程後,我將以B-1旅遊簽證﹐去美國的一家醫院接受培訓,然後我將在H-1B申請進行時及我的6個月B-1簽證結束前回國。在於10月1日以H-1B簽證前往美國。

李律師回答﹕
由於您將在完成最後一年的醫學學業後才開始你的計劃,因此我認為您想為未來的情況- 也許是2022年而詢問解答。除非您的雇主屬於免於H-1B配額限制的實體公司(如高等教育機構,與高等教育機構相關或附屬的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研究機構或政府研究機構),您的雇主必須在三月份向美國移民局USCIS註冊登記公司和您的資料,然後看是否您被抽中,因為H-1B的申請人總多於可用的配額數。 如果您被抽中,並且假設您的時間安排得上,又沒有冠狀病毒(Covid-19)的禁令或其他限制,您的雇主則可以同時為您申請H-1B工作簽證和綠卡。 H-1B工作簽證是雙重意向簽證,允許持有人在非移民身份期間有移民意圖。

5. 父母有資格申請社會安全卡嗎?

我於2019年10月為母親申請了I-130親屬移民。申請時她人不在美國。因種種原因,她於2020年3月以B-2探親簽證來到達美國。她有資格逗留到2020年9月20日。因為冠性病毒(Covid-19),她已遞交B-2延期申請。但至2020年10月,該申請尚未有任何判決。2020年9月16日我也幫她提交了I-485身份調整的申請。她的I-130於2020年9月23日獲得批准。我假設她現在仍處於合法身份,因為我先申請了她的B-2延期,並在原來的B-2到期前申請了I-485。由於她的I-130已批准了,她可以用那個I-797收據獲得社會安全卡嗎﹖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的母親遞交申請了I-765工作許可證,並獲得批准,那麼她可以得到社會安全卡。因為她已經提交了I-485的申請,因此有資格申請I-765工作可證。我沒有聽說能僅憑I-130批准單就能獲得社會安全卡。您母親的B-2延期案仍在待審中和社會安全卡無關。即使具有有效B-2身份的人﹐也拿不到社會安全卡。

 

世界周刊2021年3月21日刊登 1. 兒子跨國公司L-2簽證的I-94已過期 2. 母親曾多次試圖從邊境入境,還因用別人的名字而被抓並被送回。移民局可以原諒她嗎?我可以幫她遞交申請文件嗎? 3. 為父母和兄弟申請綠卡 4. 丈夫需離開美國,我的F-2待審案會怎樣?

刊登於2021年3月21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兒子跨國公司L-2簽證的I-94已過期

我兒子的I-94於2020年6月過期。我忽略了此事, 已經過了8個月。這段時間發生了許多事,如居家令,封城,不能旅行,搬家,生病的岳父來住。我以為他的I-94有效期至2022年截止。我和妻子的I-94至2022年截止,我們很快就有資格調整身份。我可以延長兒子的I-94嗎?他只有13歲。

李律師答:
您可以根據您上述提出的理由,為您的兒子申請延期。美國移民局申請延期/改變非移民身份的I-539表格中說明﹐下列情況下可以予以接受:1.延遲申請是由於您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 2.您延遲申請的時間是合理的; 3.您沒有違反身份; 4.您仍然是真正的非移民身份; 5.您沒有上移送出境的程序。有關冠性病毒(Covid-19)進一步的說明﹐顯示美國移民局有更大的靈活性:根據現行法規,及我們在“特殊情況”頁面所述,如果申請人或被申請人未能准時遞交申請延期或改變身份(I-129表格或I-539表格)﹐而在授權居留的期限到期後才遞交,這是因為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如冠性病毒引起的理由﹐美國移民局可以酌情予以原諒。

2. 母親曾多次試圖從邊境入境,還因用別人的名字而被抓並被送回。移民局可以原諒她嗎?我可以幫她遞交申請文件嗎?

我想嘗試為母親申請移民。她目前住在海外的祖國。我母親曾非法來美﹐在這裡生下了我和弟弟。由於家庭問題她離開了美國。後來她試圖偷渡回到我們身邊,但被抓了好多次,有一次因使用別人的名字被抓。美國移民局把她送回去﹐並警告過她。她已不再嘗試非法來美。我快21歲了,我想幫助她。請問,母親曾非法入境來找我們,是否可以得到原諒。

李律師答:
您很難能讓您的母親成為美國永久居民。有過欺詐或虛假文件的記錄需要申請豁免﹐此豁免需由符合條件的親屬﹐證明他們的生活將極端艱苦﹐來為她申請,而符合條件的親屬僅限於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父母。她不能透過你申請豁免。至於她多次試圖非法入境美國並被捕的事實,使她招致“永久性”的懲罰,即如果她於1997年4月1日當日或之後在美國非法居住一年,然後離境﹐又於1997年4月1日當日或之後試圖非法入境﹐她將受到十年不得申請豁免的懲罰。

3. 為父母和兄弟申請綠卡

我正在為父母申請綠卡。我於2017年成為美國公民。我應該一起為弟弟申請嗎?一起申請做有什麼好處?

李律師答:
好處是您為您的弟弟提供了另一種移民美國的方式,因為無法絕對保證他以後能夠通過您的父母來辦移民。移民法律可能會隨著時間而變化,各種類別的簽證配額也可能會發生變化。目前,您為父母提出申請,然後由父母為您的弟弟提出申請(假設他未婚)似乎更快些,尤其是當您的父母移民時您的弟弟未滿21歲。但是,為您的弟弟申請給了他另一個選擇。請注意,這種申請通常不會對您弟弟獲得非移民探親簽證或以其他方式來美國帶來負面影響,因為兄弟姐妹類別的申請時間很長,若你弟弟在兄弟姐妹類別的申請時間內來美國,大多數美國領事館不會認為您的弟弟有移民意圖或傾向。

4. 丈夫需離開美國,我的F-2待審案會怎樣?

我的F-2身份仍在審理中。我丈夫需要離開美國,無法留在這裡。 我的F-2待審案件會如何呢? 我是否必須同時與他一起離開?

李律師答:
不幸的是,您丈夫是主要申請人,您僅處於家屬身份。 根據美國法律,移民局不會批准已離開美國的主要申請人的家屬申請案件。 如果您能夠申請其他的簽證身份,例如F-1學生簽證,並且獲得批准,那麼您可以留下﹐不受丈夫的影響。

世界周刊2021年2月28日刊登 1. B2延期未批 半年內應離境 2. 先入境再申請I-485 成年未婚親人不可行 3. 輕微交通違規 不會影響入籍申請 4. F-4類移民需排期 無配額不能提交I-485 5. 丈夫托欠撫養費 擔保移民能力生疑

刊登於2021年2月28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B2延期未批 半年內應離境

我的I-539表格申請B2簽證延期,至今未收到任何結果﹐只有收據通知。根據美國移民局網站的信息﹐遞交延期申請後,假設延期被批准﹐我只允許在美多停留180天。我應該在這180天內離開美國嗎?

李律師答:

及時申請B-2簽證延期的申請人有權留在美國等待判決的結果,但是如果您打算在美停留的時間超出你原先要求延期的180天﹐你就必須再遞交另一個延期的申請。如果美國移民局批准了你的延期申請(延期的最長時間為6個月-180天),而你留在美國的時間已超過這180天,那麼從判決的那天起﹐將立即開始起算你非法居留的時間。您此時決定是留下還是離開由您自已決定,但是如果您未提交其他的延期申請或其他的申請來保持您的非移民身份,美國移民局可能更希望您離開。

2. 先入境再申請I-485 成年未婚親人不可行

我是綠卡持有人。我有幾個問題﹐ 1)如果我的未婚成年兒子(33歲)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美國,在他逾期居留的時間﹐我可以同時為他申請I-130表和I-485表嗎?他可以留在美國嗎?如果不可以,那麼﹐2)他仍以免簽證方式來到美國,在探親時間內﹐我們提交I-130和I-485表,是否行得通?還是其他方式,3)我現在就以綠卡持有人身份﹐遞交文件申請在國外的兒子,那麼在兒子等待領事館作業期間﹐他能來美國嗎﹖還是在他等待排期的7年至13年的時間﹐他都不能來美國探望母親?

李律師答:

一位永久居民申請33歲的單身兒子(屬F-2B類別),依2021年一月的簽證遞件排期進度表﹐只排到2016年5月1日之前遞交的案件﹐而其他積壓國家如墨西哥和菲律賓出生者除外。僅在簽證配額遞件排期排到的情況下才可以遞交調整身份(I-485)的申請。您若想在兒子入境後為他調整身份是不可行的,因為他必須等待很長的時間才有配額。至于他想在等候期間來美國探望您,應該是可以的,但他必須說服入境關口的移民官員﹐說他會在免簽證的90天內返回祖國。還有他應該將每次探望您的時間隔開,讓國安局官員看到他在他自己祖國的時間比在美國多得多。

3. 輕微交通違規 不會影響入籍申請

我在弗吉尼亞州被控超速駕駛的輕罪(2019年),法官要求我進駕駛學校學習和提供12小時的社區服務,然後把我的控訴減低為簡單的超速違規,我付了罰款。它會影響我的N-400入籍申請嗎﹖我共有4張違駕罰單﹕1-車牌看不清-付了罰款。 2-粗心駕駛-2017年付了罰款。3-沒有遵守交通標誌-2018付了罰款。 4-孩子沒有綁安全帶-2019年付了罰款。

李律師答:

違法行為在入籍案件中很重要,因為申請人必須證明從拿到綠卡到提交入籍這段時間內品格良好。通常,如果申請人的其他方面都符合資格,那麼交通違規的行為不應改阻止當事人入籍。 您有四次交通違規的行為的事實,移民局可能會仔細審核﹐但是我相信因為這四次是在三年內發生的﹐可能會被忽略。

4. F-4類移民需排期 無配額不能提交I-485

我是美國公民,為我的親妹妹遞交了I-130申請。

李律師答:

F-4屬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的移民類別,目前簽證配額排期可递交I-485表的才排到2007年9月15日(遞件排期)前提交I-130案件的那些人,此日期不包括積壓更久的印度,墨西哥和菲律賓出生的人。由於沒有簽證配額,因此你妹妹現在不可以提交I-485的表格。很抱歉﹐美國不允許當事人在等待優先期排期的期間﹐先提交I-485的表格。

5. 丈夫托欠撫養費 擔保移民能力生疑

我丈夫在紐約欠子女撫養費。 他正在為我提交移民申請。 這會影響我嗎? 如果會,他將如何改正或支付拖欠的撫養費呢?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丈夫負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他應該支付子女撫養費的金額,或者如果他無法支付,則必需與孩子的母親制定支付時間表,分期支付未付的餘額。 您的丈夫若無力支付子女撫養費,那麼他是否有能力為您填寫I-864經濟擔保書(這是申請您移民的一項要求)來擔保撫養您﹐將令人懷疑。

世界周刊2021年1月17日刊登 1. H-1轉換身份的申請獲得批准,但L-2延期申請正在處理中。如果L-2被拒,是否能保留H-1身份? 2. 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年並使用假的社會安全號碼﹐可以申請政治庇護嗎? 3. 過去四年我丈夫有工作並領了薪資,但他沒有報稅,他可以為我提出移民申請嗎? 4. 經濟擔保書 5. 申請I-601A的步驟是什麼?

刊登於2021年1月1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H-1轉換身份的申請獲得批准,但L-2延期申請正在處理中。如果L-2被拒,是否能保留H-1身份﹖

我的L-2身份已於2020年8月25日過期,已申請了L-2延期。同時,我的雇主為我提交了H-1B轉換身份的申請,並於2020年10月15日獲得批准,現在我擁有有效的I-94出入境表格。我于 2020年10月20日,向美國移民局遞交撤回L-2申請的文件。在10月23日,我收到了我申請L-2延期的I-539申請表的打指紋通知單。 通知單說,如果我不去打指紋,我的申請將被視為放棄。請問,如果我不打指紋﹐而L-2被拒,我可以保留我的H-1B身份嗎? -我這種情況是否適用“最後行動規則”?

李律師答:
最後行動規則通常與批准案有關,而不是被拒絕的案子。如果您的H-1B轉換身份的案子已經獲得批准,L-2被拒應該沒有影響,因為您已經擁有有效的合法身份。

2. 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年並使用假的社會安全號碼﹐可以申請政治庇護嗎﹖

某人以簽證身份來到美國﹐並在此已逾期居留超過5年。之後申請政治庇護並獲得批准。那樣合法嗎?此人在過去的5到6年期間用假的社會安全號。

李律師答:
政治庇護的授予取決於當事人是否能夠證明過去受過迫害或對迫害-基於種族,宗教,政治見解,屬社會團體或民族的成員﹐有充分的恐懼。一個人已經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年而尋求庇護的人﹐必須證明情況有所改變。使用假的社會安全號碼通常不是拒絕庇護申請的理由,但它可能是酌情判決時的一個考慮因素。

3. 過去四年我丈夫有工作並領了薪資,但他沒有報稅,他可以為我提出移民申請嗎?

我丈夫在2016年到2019年間未報稅。他可以為我申請移民嗎?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丈夫在過去四年中一直從事薪酬的工作,但沒有申報所得稅,那麼他就違反了稅法。由於沒有工作記錄,很難為由他為您提出移民的申請,並通過你將成為公眾負擔﹐不得入境的規定。如果他確實想為您申請,他應該諮詢會計師或稅務律師,由他們建議是否您的丈夫能補報所得稅以及支付補報稅的罰款。

4. 經濟擔保書

我正在為未婚夫申請綠卡,但不知道我的調整後總收入是多少。是他W-2工資及預扣稅款表格上的第一行﹐還是他1040聯邦報稅表格上的8b數目﹖

李律師答:
您應根據I-864經濟擔保書表格上的指示寫下此收入,即“就本經濟擔保書而言,為確定收入﹐應填入國稅局聯邦報稅1040表或1040A表上的總收入。對於提交國稅局 1040 EZ簡易表格的人,應填入調整後的總收入。”

5. 申請I-601A的步驟是什麼?

2歲那年我在沒有移民文件的情況下入境了美國。我最近嫁給了我的丈夫,我們正在努力獲取身份。步驟是什麼?

李律師答:
我假設您的丈夫不是美國公民﹐就是永久居民。除非您符合245(i)條款的規定,並在2001年4月30日前﹐有人為您提交了勞工紙申請或移民簽證的申請,並且您於2000年12月21日當日人在美國,否則您無法在美國調整身份,最終必須由領事館來處理您的移民文件。第一個步驟是您的丈夫為您遞交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表,批准後﹐案件轉給國務院的全國簽證中心(NVC)處理,然後您可遞交I-601A豁免申請﹐來免除因您非法居留而受到10年不得入境的懲罰。 通過I-601A的標準是要證明沒有您﹐您丈夫的生活會極端困難(或父母,如果您的父母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請注意,此豁免申請僅適用於那些僅在美國非法居留違反法律而被禁止入境的人。若豁免申請獲得批准,您將在全國簽證中心(NVC)完成初步處理,然後回您母國的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簽證面談。如果沒有其他困難,您可在30天到60天內回到美國並擁有永久居留權。

世界周刊2020年12月20日刊登 1. 當選總統的拜登承諾會向國會遞交一份對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有益的法案,我要採取哪些步驟才能成為合法的人? 2. 我來自香港–目前屬於中國配額嗎? 3. 我有H-1B工作簽證,現已與另一州的美國公民結婚,正在考慮辭職–合法嗎? 4. 我於六個月前偷渡入境美國-如果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刊登於2020年12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當選總統的拜登承諾會向國會遞交一份對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有益的法案,我要採取哪些步驟才能成為合法的人?

新當選總統的拜登在電視上說,在他任職的前100天內,他將向國會發送一項法案,將一千一百萬像我一樣沒有身份的人引入公民身份之路。如果他這樣做,您能告訴我什麼時候會開始呢?我多久可以提交申請?移民局已經有可用的表格了嗎?

李律師答,
當選總統的拜登許諾在他任期的頭100天內將立法提交國會,但這並不意味著該立法將獲得通過。國會兩院必須在立法上達成一致,然後才能由總統簽署立法。民主黨將同時擁有眾議院和總統府,但可能沒有參議院。這將取決於2021年1月5日喬治亞州的情況,屆時將確定兩個參議院的席位。民主黨需要有這兩個席位才能控制參議院。但是,我要指出,即使民主黨以50票對50票佔有參議院,而卡瑪拉哈里斯(Kamala Harris)成為壓倒性的一票,要將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合法化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小喬治 布希(George W. Bush)擔任總統時,他曾試圖通過合法化計劃,他得到了許多民主黨人的支持,但由於共和黨內部的反對而未能實現。關於您的特定問題,目前沒有時間表﹐也沒有表格,因為在通過立法後才會有表格。

2. 我來自香港–目前屬於中國配額嗎?

我的公司剛剛為我申請了勞工紙﹐為我辦綠卡,我想知道因為我在香港出生,我要花多長時間才能移民。我聽說總統的一項公告使香港成為中國的一部分,讓我處於中國配額之內,而中國配額的案件積壓到2017年,但香港屬世界其他地區﹐目前有配額。

李律師答,
美國國務院目前尚未將總統的這項行政命令生效實施。最近一次針對EB-5投資者的網絡研討會上,國務院簽證控制與報告部負責人查理奧本海姆(Charlie Oppenheim)表示,從計算移民簽證配額而言,香港仍被視為是一個單獨的外國國家。再次令人懷疑美國國務院7月份的行政命令是否合法。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於2020年7月24日與查理奧本海姆(Charlie Oppenheim)報到時,他說,簽證處法律事務總監戴維紐曼(David Newman)表示,簽證處仍在審查香港出生的當事人是否可以算入中國大陸配額的問題 – 根據IMMACT 90的第103條﹐它同意把香港出生的當事人給予分開的計算待遇,且該公告沒有改變這一點。假設您在勞工部和移民局的案件一切順利,則可以期望在兩年內獲得永久居留權。

3. 我有H-1B工作簽證,現已與另一州的美國公民結婚,正在考慮辭職–合法嗎?

我的工作在紐約,而我剛在德克薩斯州與丈夫結婚。我在德克薩斯州做H-1B遠程工作,但我的雇主現在希望員工回去,我正在考慮辭職。如果辭職,我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還是我應該回紐約,在那舉行婚姻,他來看我,然後我去看他,直到獲得綠卡?我們剛剛向移民局提交了I-130和I-485申請綠卡。

李律師答,
您已經以您與丈夫的關系申請了調整身份,因此您被視為處於美國移民局的寬限期,您可以留在美國。申請婚姻案件,與丈夫生活在一起會更好一些,因為您需要在移民面談時證明婚姻的真實性,而你們在一起生活,就更容易證明這一點。假設您把工作辭了,一旦您申請並獲得了工作許可證(EAD),便可以在公開市場工作。但需要警告你的是,如果您的調整身份申請被拒,您將被視為非法,因為您已不再持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

4. 我於六個月前偷渡入境美國-如果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我六個月前用別人的護照來到美國,然後把護照還給了走私我的人。請告訴我,如果我現在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李律師答,
川普政府宣布,將對那些無法證明自己有合法身份或在美國至少居住兩年的人,採取加速遞解的程序。2020年10月已開始行使其權力。被抓到並被迅速遣返的人通常無權在移民法院舉行聽證會。但是,他們仍然有權要求政治庇護,並給予一個證明他/她對返回其祖國有可信的恐懼的面談,若通過﹐之後可以在移民法官前提出申訴。如果國安局官員否決了恐懼可信的面談,申請人上移民法院的權利將減少。加速遞解的程序在法律上已使用了一段很長的時間,但以前僅在當事人在美國邊界100英里的範圍內被抓時才適用。把它擴大到美國的任何地方則是新的,但可能新當選的拜登總統(Joe Biden)在上任時﹐會使之無效。此外,應該指出的是,加速遞解程序的問題又回到了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Ketanji Brown Jackson的手中﹐由她來裁定優劣。她先前曾對該規則下達了中止令,但中止令被上訴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