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律師對改變普通學位名額和美國碩士或高等學位名額抽籤順序的評論

下面是我們提交給美國移民局有關H-1B工作簽証新提議規則的兩封評論中的第一封

2018年12月31日

Samantha Deshommes 首席監管協調司
政策和戰略辦公室
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
國安局
20馬薩諸塞西北大道,NW
華盛頓特區,20529

有關:美國國安局案卷號USCIS-2008-0014 – 對改變普通學位名額和美國碩士或高等學位名額抽籤順序的評論

親愛的Deshommes女士,

H-1B新提議規則試圖改變目前的抽籤順序以對具有美國碩士學位或更高學位的人更有利。這是非常不明智的,因為它不是學士學位與碩士學位的問題,而是將許多具有工作經驗的學士學位的人排除在外﹐而給予具有美國碩士學位但沒有工作經驗的人更多機會。許多具有海外學士學位的人這麼多年來在海外具備了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專業的技能,而這些技能正是美國和其他國家所迫切需要的。

此提議規則的變化主要是面向那些剛剛獲得美國碩士學位的人,但他們除了實習之外﹐沒有相關的工作經驗。當他們因為所獲得的高等知識而被看重時,那些有學士學位并在相關領域工作經驗多年的人常常對雇主的公司更為重要﹐因為美國碩士學位的人需要更多的學習時間﹐也缺乏真正的生活經驗。

正因如此,美國移民局應該保留現有的隨機抽籤順序。

謝謝你的好意和考慮。

李亞倫律師敬上

刊登在大紀元2018年12月28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為了滿足兒童公民身份法案(CCA)的要求,我如何才能證明我對孩子有永久且合法 的監護權?2. 如何提交加油站工作的H-1B申請?3. 我有2個移送出境的法庭程序

1. 為了滿足兒童公民身份法案(CCA)的要求,我如何才能證明我對孩子有永久且合法 的監護權?

我們是3口之家,通過彩票抽籤簽證成為永久居民。我對永久居民孩子為入籍而需要滿足持續居住的要求感興趣。我知道,如果我們要申請公民身份,就必須在過去5年內至少30個月住在這裡,並且在國外的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來保持連續居住的規定。是否這個規則也適用於兒童,我的意思是,如果他們在國外待的時間超過六個月、但不到一年,而父母已經通過入籍成為公民的話,他們是否可以也獲得公民身份。若孩子未滿18歲,會自動成為公民嗎?

李律師回答:
兒童通過父母自動獲得公民身份的要求是他們需要與父母生活在一起。如果他們與您和您的配偶分開居住很長一段時間,那麼在證明這個條件時、可能就有問題。美國移民局要求兒童入籍的材料包括:父母的納稅記錄、入學記錄以及孩子與父母在一起生活的任何其它證明文件。

2. 如何提交加油站工作的H-1B申請?

我已經申請了學生簽證,現在想瞭解申請H-1B工作簽證所需的文件。我有一個在加油站的工作機會。請問申請H-1B需要多少律師費,以及需要哪些文件。處理H-1B案件需要多長時間?

李律師回答:
如您所說,您似乎並不瞭解H-1B簽證的基本要求。美國移民局通常不會給加油站的工作人員提供H-1B簽證。我建議您和移民律師預約,他可以幫助您瞭解情況以及與您討論有哪些選項可申請。

3. 我有2個移送出境的法庭程序

第一個案件被取消了。請問我這一次被移送/驅逐出境的可能性有多大?

李律師回答:
在這麼少的訊息下,我很難知道您的情況。我建議您與移民律師進行正式諮詢,他們將查看您的案件事實,給您一個明智的意見。

大紀元2018年12月2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擔保人沒有報稅,我的申請會受影響嗎? 2. I-864聯合共同經濟擔保人的收入要求 3. 起訴移民律師

1.擔保人沒有報稅,我的申請會受影響嗎?

我的未婚妻是美國公民,她為我申請永久居留權。我們需要一個婚姻擔保人。但是,我們找到的擔保人沒有過去三年的全部稅表,因為他去年沒有工作。他只有2015年和2016年的稅表,2017年沒有報稅。如果少了2017年報稅表,是否會影響我們的申請?

李律師回答:
對於許多移民官來說,最後一年的稅表非常重要,特別是它可以更好地瞭解擔保人目前的經濟支持能力。我建議你找擔保人補修2017年的稅,同時提供2018年的收入證明,如工作證明信和工資單等顯示他今年的收入。

2.I-864聯合共同經濟擔保人的收入要求

我很年輕、嫁人是我生命中最好的事情。我的聯合經濟擔保人去年報稅收入為18,000美元左右。但她現在掙了更多的錢,年收入達到24,000美元。根據她去年的稅表,她不符合擔保要求,但根據她目前的工資,她就符合條件了。請問她能成為我們的擔保人嗎?擔保是基於目前收入還是去年?另外,如果需要,我可以使用我名下的資產來填補聯合擔保人不夠要求的那部分差異嗎?

李律師回答:
根據我們的經驗,美國移民局官員在要求聯合擔保人出具幾年的收入證明方面,往往不是固定的。擔保人需要提供超出貧窮線指標的收入證明,才能達到擔保目的。有些官員會要求看一年的收入,有些可能要求多年的收入證明。如果只是聯合擔保人目前的收入達標、但沒有符合指南的報稅表,這種做法我們不推薦。您可以將自己的資產添加到您的聯合擔保人的經濟擔保書中,但資產將按實際收入的五分之一(1/5) 來計算。請注意,有些官員可能要您證明自己資產已經在你的名下有了一段時間才行。

3.起訴移民律師

2017年11月,我聘請了一名律師協助處理我的案件。他需要在2018年3月代表我提交移民申請。自2018年6月起,我要求律師提供移民申請收據。從那時起,我用電話、發簡訊,或通過電子郵件向他要這類信息。我覺得他沒有向移民局提交任何文件,他在敷衍我。我家人也去過他的辦公室要求提供收據。我想起訴他,因為我需要在那個時候提交申請,才能讓我合法返回美國。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對律師的服務不滿意,您可以向州律師協會的紀律委員會投訴。您也可以向消費者事務部或商業改善局等當地機構投訴。紀律委員有更多權力,他們可以暫時或吊銷律師在指定州內的執照。同時,您所在州可能還有其它資源可用,如你住在紐約州,紐約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移民事務部門可以處理紐約移民欺詐受害者的案件。

大紀元2018年12月7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在機場與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發生了安檢問題,應該找哪一類律師代表我? 2. 如何在簽證上找到I-94號碼? 3. 義務服兵役

1. 我在機場與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發生了安檢問題,應該找哪一類律師代表我?

9月,我被機場保安攔住,因為我的手機保護套中有一個小型美工刀片。那個刀片是為手機能固定在汽車儀錶板上的磁鐵而安裝的,這樣我開車時可以看到GPS屏幕。我當初選擇用刀片只是因為它很薄且有效。我在搭乘飛機的前一年就把它貼那了,忘了這件事。2010年我患有四期頸癌,化療後給我留下嚴重的記憶力衰退問題,甚至因為這一原因,我是法定殘疾人。幾天前,我已經坐過兩次飛機,是在返程時發生這件事。我完全配合,並提供我是商業和社區領袖的背景以及1992年美國眾議員的候選人。我擔心如果我支付罰款,我將被視為「有罪」且限制權利。

李律師回答:

我想如果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真要準備起訴你,那麼他們可能已經這樣做了。話雖如此,若他們有任何行動可能具犯罪性質或類似犯罪性質,所以我想你必需要找刑事辯護律師。

2.如何在簽證上找到I-94號碼?

李律師回答:
I-94號碼不在簽證上。它是在抵達美國後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給予的。如果您在2013年5月或之後通過合法渠道(非陸路)入境美國,你可以上https://i94.cbp.dhs.gov/I94/#/home網站,用你的入境記錄找到號碼。在此之前,所有合法的非移民進入美國,都能拿到海關給的I-94小白卡,那個卡上有此號碼。

3.義務服兵役

我是美國公民,於2000年1月以F-1學生簽證來到美國。我25歲來美時,因為是全職F-1簽證,沒有註冊服兵役。我在2000年9月年滿26歲。那年春天我還是一名全職F-1學生,到夏天,我轉入另一所大學、變為兼職學生,秋季再次換學校,並在那完成我的研究生學位。我有三年的合法F-1簽證身份,隨後身份變更為H-1B。現在我收到了聯邦工作函,要我提供為什麼我沒有註冊服兵役的證據。我已提供了大學的F-1簽證和入學日期的複印件。那年夏天,我只上學一個月,想知道我是否合法地遵守了義務兵役規定。

李律師回答:
您在法律上遵守了義務兵役法,並且應該能夠從該機構獲得證明,即26歲時在美國具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的個人無需註冊服兵役。所有其他人,包括非法人士都應該註冊服兵役。

美國移民局公佈最新提議 -“申請人為受配額限制的外籍人士遞交H-1B工作簽證的登記需求“

美國移民局于2018年12月3日提出新規 -“申請人為受配額限制的外籍人士遞交H-1B工作簽證的登記需求”,除了宣布新的管理規定外,還公開了許多H-1B工作簽證相關的統計數據。

該規則建議要建立一個雇主預先注冊的系統,即公司必須在14天內上網完成注冊,若預先注冊的案件被抽中﹐要在60天內提交這份新的H-1B配額申請文件。預先注冊系統生效後﹐將取代目前在4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抽出85,000多份H-1B申請案的抽籤系統。該規則的第二部份是允許美國移民局把美國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者的申請案和常規學位的申請案的抽籤順序反過來,以增加美國碩士學位申請人的中籤機會。美國移民局預計把目前的隨機抽籤第一輪給擁有美國碩士學位的案件﹐然後讓其未中籤者﹐放入所有的常規學位案件一起再抽的程序倒過來﹐即將所有美國碩士學位的案件納入所有的常規學位案件中去抽籤﹐然後讓沒有抽中的美國碩士學位的案件再去爭取這2万余額的碩士學位配額,這樣會給美國碩士學位的案件增加5340名或16%的配額機會。美國移民局認為此擬議法規的這兩個部分是分開的,即使實施預先注冊系統存在技術上的困難,第二部分也可以生效。第一部分似乎不太可能出現在即將到來的H-1B季度,因為它有許多包括复雜性的障礙,主要還是時間–聯邦公報的意見評論結束的時間是2019年1月2日,移民局預計需要花很長時間才能審理完畢這些大量的意見評論,然後還必須通過美國行政管理和預算局(OMB)才能成為最終決議,而新的H-1B季度必須在2019年4月1日開始。鑒于美國移民局目前仍無力處理去年新的H-1B申請的數量,任何要推遲H-1B季度開始日期的想法對于美國移民局都是糟糕的。即使是現在,許多于2018年4月份第一周內遞交的H-1B申請案仍然未得到裁決。

現在我們來談談配額量。除去每年宣布的85,000個名額外(常規學位申請配額的上限為65,000,美國碩士及以上學位的配額上限為20,000),究竟有多少個額外的H-1B工作簽證被中籤一直存在爭議。從業者紛紛猜測此數,因為美國移民局允許抽出一個超出85,000個的數量作為“候補”名額﹐此候補數是彌補那些申請案被拒,撤銷或不符合資格的名額。根據此擬議規則,該數字為12,198,它是2013-17這5個會計年度的平均數。所以根據每年平均抽中的97,198名,以及美國移民局宣布它目前為20,000名碩士配額候選人多抽出了13,495名,(共計33,495名)﹐剩下抽中的63,703名為常規候選人,這與移民局粗略估計平均收到192,918份申請案(137,017名常規學位案和55,900名美國碩士學位案)提供的數字﹐抽中的案件﹐美國碩士學位的占34.46% ,常規學位占65.54%﹔若以分開的137,017份和55,900份申請的棱鏡角度來看,美國碩士學位申請案的中籤率為60%,常規學位中籤率為46.5%;若以總体的192,918份申請案來看,美國碩士學位的中籤率為17.36%,常規學位則占了33%。

根據把抽籤順序反過來的隨機抽籤程序的提議﹐會給擁有美國碩士學位的候選人增加名額,延用相同的歷史數字,美國碩士學位的申請人將占中籤率的40%而常規學位則為60%;若以個人申請類別來看,美國碩士學位的中籤率為69.47%,常規學位則為42.6%;從總体上看所提交的192,918份申請案,20%是美國碩士學位的申請案,33%是常規學位的申請案。

以上數字僅是近似數据,因為美國移民局只提供現在美國碩士學位的中籤統計數,而本文作者只能相信這一年的統計數。而且這份擬議規則含了 2017會計年度的數據,所以用此數据,可以解讀的更好些。美國移民局的統計數據顯示他們收到了198,460份申請案,其中87,380份是擁有美國碩士學位的申請案,111,080份是常規學位的申請案。這一年共有96,301名申請案中簽。運用此相同的數字來抽選擁有美國碩士學位的申請案,美國碩士學位的96,301申請案的中籤率是34.78%,而常規學位的中籤率是65.22%;將申請案以類別分開,美國碩士學位的中籤率是38.33%,常規學位是56.54%;總體提交的198,460申請案,美國碩士學位的中籤率是16.88%,常規學位的的中籤率是31.65%。

把隨機抽籤的順序反過來,這些數據會發生大度的變動嗎?不會大度變動的。以2017會計年度中籤的案件96,031來看,若把抽籤順序反過來﹐美國碩士學位的中籤率會是40.32%,常規學位的中籤率為59.68%﹔以申請類別來判斷,美國碩士學位被接受的比率為44.4%,常規學位為51.7%﹔總體提交的198,460份申請案,美國碩士學位的中籤率是19.57%,常規學位的中籤率是29%。

展望未來,預先注冊系統規則的第二部分在明年4月比預先注冊本身更有可能會實施,因為這是一個很容易實施的步驟,美國移民局已在提案中明確表示﹐可以僅通過其網站上的公告來了暫停H -1B預先注冊過程,而仍然可以對H-1B分配配額時把抽籤的順序反過來。因此,這項擬議規則的第二部分最終可能在3月份成為最終決議,予以生效。最後﹐本文作者認為,那些考慮要提交常規學位類別的H-1B工作簽證申請人不應該覺得氣餒,因為雇主為其候選人申請這個常規學位類別,這5年的平均中籤率是46.5%,在擬議規定中給出的2017會計年度,其中籤率為56.54%。

世界周刊 2018年12月2日刊登 1. 計劃參加明年四月的H-1B工作簽證抽籤,請給我一些建議。 2. 移送出境令在身,去移民局I-130親屬移民面談是否安全呢? 3. 我沒有醫學出生證,要遞交什麼呢? 4.我的I-485身份調整申請已經等了兩年 – 我該怎麼辦?

世界周刊 2018年12月2日刊登
1.計劃參加明年四月的H-1B工作簽證抽籤,請給我一些建議。


我最近剛畢業,實習生身份(OPT)2019年7月20日到期,需要有H-1B工作簽證。我不是科技類STEM專業,所以不會有額外的實習期。我擁有亞洲研究碩士學位和生物化學學士學位。我有興趣為一家從亞洲進口和銷售紡織服裝的美國公司工作。我是這類公司贊助申請H-1B工作簽證的有力候選人嗎?

李律師答:
根據你的學位以及你對公司業務的一般描述,我不這麼認為。 H-1B是一種專業職位的簽證,公司提供的職位必須對你所擁有的學位有需求。除非有更多的信息,否則我不覺得生物化學或亞洲研究的學位如何滿足這類公司中的任何職位的要求。除非這家公司有更特殊之處,否則我建議你尋找另一個對你在你的教育中獲得的知識有需求的公司或崗位。

2.移送出境令在身,去移民局I-130親屬移民面談是否安全呢?

我從2005年起就有移送出境令。我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後,我們提交了I-130申請,證明我們婚姻的真實性,并開始我的I-212移送出境令豁免和I-601A因在美非法居留解除10年不准再入境懲罰的豁免。我們已被安排于十二月去移民局做I-130面談。我們應該去嗎?我的律師說要我們自己決定。

李律師答:
很遺憾的律師無法在這種情況下給予明确的答案。在川普行政當局下,曾有和你情況相同的人去I-130面談後被移民局拘留并最終被驅逐出境的報導。在面談時,可能會發生三種情況 – 你可以有個平安無事的面談,之後和你的配偶平安回家,或者可能被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抓起來,在簽發監管令後,才允許你與你的妻子回家,或者你可能被ICE拘留,然後試圖把你送上飛機回你自己的祖國。你要衡量風險,因為如果你不去面談,你的I-130申請會被拒,會失去使你身份合法化的機會。

3.我沒有醫學出生證,要遞交什麼呢?

我來自中國,1980年生,因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而正在申請調整身份中。我們剛剛收到補材料的通知,要求我提供醫學出生證。請問我沒有醫學出生證該如何應對呢?我已經提交了一份出生公證書。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局通常依照國務院的“外交事務手冊” 行事,該手冊指出每個國家的哪些文件可得到并最可靠。對中國而言,手冊表明最佳的證据是出生公證書, 連同一份醫學出生證。然而,它還指出,醫學出生證從1996年開始才廣泛使用。另外許多在中國出生的人不在醫院出生, 因此即使1996年後出生的人,許多人也沒有醫學出生證。我建議你或你的法律代表可以指出,你出生時的1981年,醫學出生證沒有被廣泛使用。如果你沒在醫院出生,你也可以指出這點。你也可以從父母方獲得聲明,來證明你為什麼沒有醫學出生證。

4.我的I-485身份調整申請已經等了兩年 – 我該怎麼辦?

我在2015年通過宗教獲得了政治庇護,一年後遞交I-485表格申請調整身份,收到了收据,做了指模,但兩年來沒有聽到其他任何消息。我和我的律師在過去的一年里曾試圖查看我案子的進展但都沒有成功。我能做什麼呢?

李律師答:
我假設你和你的律師已經與美國移民局客戶服務中心進行了多次交流, 并多次約見當地移民官員咨詢,但不成功。在這种情況下,您可以嘗試讓當地的國會議員或參議員參與其中,看看他或她是否可以幫助推進你的案件。如仍未果,你可以考慮對美國移民局起訴。但請注意,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并不意味著你將贏得你的案件。如果你的案件中有些因素對你不利,那麼訴訟可能會帶來更嚴格的審查,最終導致加快拒絕你的I-485申請。

大紀元2018年11月30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學生如何獲得美國簽證? 2. 入境美國時被驅逐出境 3. 我是否需要為同一個人再次申請綠卡?

1.學生如何獲得美國簽證?

我是美國公民,我妹妹在線遞交了DS-160簽證表格,但她今天去面談時,他們告訴她,她不符合資格。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你妹妹向美國申請訪客簽證。這類簽證由美國領事官員自行決定。領事官員會綜合考慮申請人的情況,包括年齡、工作、資源、房地產以及與母國的密切關係。你是美國公民,在考慮你妹妹是否有非移民意圖的問題上,可能會被視為一個負面因素。我建議你妹妹在申請時加強她與母國的密切關係,並準備好在下次申請美國簽證時、向美國領事官員出示這些關係證明。

2.入境美國時被驅逐出境

我的新加坡朋友來看望我,並看他在美出生的兒子。但在進海關時,他被拉到一邊,海關人員查了他的記錄,發現他8年前在跟美國公民離婚後、曾逾期居留。他今年已經來回兩次,沒有碰上任何問題,並根據簽證蓋戳準時返回。請問這會是一個大問題嗎?

李律師回答:
你在標題說,「入境美國時被驅逐出境」,我理解你是說,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實際上將他驅逐回新加坡。在這種情況下,他會受到五年禁止返回美國的禁令。如果他認為判決不公平,他可以向入境口岸的港口主管要求重新審查這一決定。否則在這五年禁令之前,他若有充分的理由要返回美國,在經過簽證面談被拒後,如果申請的是非移民簽證,他需要向美國移民局的入境審查辦公室遞交I-212表格申請提前返美的許可;如果申請移民簽證,他需要遞送給移民局在鳳凰城的收件地址。如果當事人在入境口岸拿到遣返令,要返回美國確實是一個大問題。

3.我是否需要為同一個人再次申請綠卡?

我曾為我丈夫申請過永久居民身份,但隨後我們離了婚、並停止了案件的申請。我們又訂了婚,想再次為他提交申請。我是否必須開始新的案子或重新打開舊案?舊案件於2002年申請。

李律師回答:
因為您很久以前就停了那份案子,所以你必須重新申請,才能讓你丈夫成為(永久)居民。法律不允許你付一次費用、做兩個案子。

世界周刊 2018年11月25日刊登 1. 4月申請了H-1B工作簽證,但已11月了仍然沒有判決- 該怎麼辦? 2. EB-5投資移民是否仍對中國開放呢?如果沒有,是否有其他途徑? 3. 居住在香港的美國公民想要為母親辦理移民 – 有問題嗎?

世界周刊 2018年11月25日刊登
1. 4月申請了H-1B工作簽證,但已11月了仍然沒有判決- 該怎麼辦?

我於2017年畢業於普渡大學,獲得計算機科學碩士學位,並在2018年8月之前完成了專業實習(OPT)。 4月初,我的公司為我申請了H-1B簽證,我成功中籤。我們收到補材料的信,也已在7月底做出了回應。從那時起至今已經三個月,仍然沒有消息。我聽說H-1B的身份空檔期只能持續到9月30日,我是否仍屬合法停留在美境內?

李律師答:
很遺憾的你遇到的是H1B申請普遍的窘況,因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尚未完成許多4月份的H-1B申請的裁決。移民局進一步停止了快速處理的程序,稱這段凍結期將持續到2月份。所以無法支付給移民局用於加快已經延遲案件的1410美元額外費用,使得H-1B工作簽證的申請公司和受益人處於被擱置的狀態。

截至9月30日時身份還處在空檔期的人(移民局允許那些OPT的到期日超過4月H-1B申請日, 已被抽中但申請案仍在審理中的實習生繼續工作到9月30日)在該日期之後不再被授權工作,除非H-1B申請獲得批准。因無法申請快速處理,他們將仍然處於待定狀態,除非他們離境或再次成為F-1學生身份,或有其他可行的方法。在移民局的規定下,他們允許留在美國,等待申請案的判決。如果申請案最終被拒,那麼他們應該被認為仍然處於寬限期,直到9月30日之後的60天,理由是身份空檔期是F-1身份的一部分,並且F-1身份到期時將自動有60天的寬限期。

2. EB-5投資移民是否仍對中國開放呢?如果沒有,是否有其他途徑?

我在中國相當富裕,希望移民去美國。我在美國沒有親戚,主要是希望通過EB-5投資移民簽證獲得移民身份。然而,我最近聽到人們說這個過程需要很長的時間。這種聽聞是否是真實的?如果真的是這樣,還有什麼其他選擇嗎?

李律師答:
由於中國人過去幾年對EB-5投資移民簽證的需求相當高,而法律規定的數量有限,故美國移民局視察部門2017年6月的年度報告估計,中國出生的人若現在開始著手一個新的EB-5案件,必須等待大約10年才能獲得有條件的綠卡。之後,國務院簽證管制部主任預估,2018年四月申請的案件,處理時間可能會要等15年的時間,才有會有簽證配額。出於這個原因,一些已經開始EB-5申請的中國人最近要求終止他們的案件並要求退款。

不論是擁有,還是主管或執行管理一間規模不小公司(50到100或更多的員工)的中國出生的人,在美國收購一家公司(15-25名或更多的員工)可以用公司內部轉調L-1簽證方式來提供一條渠道,最終能通過EB-1C跨國公司的主管或經理途徑轉換成綠卡身份,這個過程目前大約需要2年的時間。此外,中國的經理或高級管理人員希望成為一間與現有雇主無關的美國公司的經理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通過PERM勞工認證讓美國公司贊助他/她拿綠卡,此途徑一則是以具有學士學位或兩年所需工作經驗的職業移民第三類別(EB -3)類別,或者是以具有高等學位或特殊能力的職業移民第二類別(EB-2)類別。EB-2或者EB-3簽證類別的移民案件可能會要等3到5年。

3.居住在香港的美國公民想要為母親辦理移民 – 有問題嗎?

我在10年前通過和我的妻子結婚成為了美國公民,4年前我們都去了香港生活。我們在香港工作並和孩子們生活地很愜意,短期內沒有回美居住的計劃。問題是我的母親想要和我在美國的哥哥一起生活,因為我們的父親最近去世了,而我哥哥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僅2年。他說他需要成為美國公民才能幫助我們的母親來申請移民。我很想幫忙,但首先想知道我的責任與義務是什麼。

李律師答:
你的擔心是正確的。根據移民法,你必須提供I-864經濟擔保書來保證你的母親不會成為公共的負擔。由於你的收入並非來源於美國境內,這使得美國領事館單獨接受你的經濟擔保變得有些困難。你可能需要一位共同經濟擔保人遞交一份單獨的I-864經濟擔保書 – 也許可以由你的哥哥來擔保。然而,事情還沒有結束,有效的I-864要求擔保人證明他/她在美國有一個住所。你有責任通過優勢證據來證明你會在你母親移民簽證獲准之時或之前在美國建立一個住所。美國領事館作為指示使用的“外交手冊”給出了可能會用到的證據,例如在美國設有銀行賬戶;轉移資金到美國;在美國投資;在美國尋求就業;在美國大選中投票等。如果你沒有提供這些資料,那麼你母親美國移民的申請就可能會遇到麻煩。請注意,為你的母親辦理移民美國的途徑可能會取消,因為川普政府希望完全取消父母移民的類別。

大紀元2018年11月23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K-1未婚夫面談,要遞交警方無犯罪證明 2. 可以將目前的H-1B工作簽證改為OPT實習生身份嗎? 3. H-1B簽證欺詐

1.K-1未婚夫面談,要遞交警方無犯罪證明

我申請K-1未婚夫的案件已批准。他正在面談中,但要求出示18歲以後,在各個國家曾居住長達6個月以上時間的所有警方無犯罪證明。他是難民,無法獲得這些記錄。請問還有其它備選項嗎?

李律師回答:
雖然不能保證成功,但是你未婚夫可以證明他去自他16歲以後、居住時間達六個月以上的各個國家試圖領取過這類警察記錄。提供所有他努力領取的記錄,包括各個國家居住過的地址、在那裡度過的具體時間,可能都會有所幫助。向各國有關機構要求申請的送達證據也是努力獲取的證明。每個國家的警察記錄機構都包含在美國國務院的「外交手冊」中。

2.可以將目前的H-1B工作簽證改為OPT實習生身份嗎?

我持F-1學生身份進入美國攻讀計算機工程博士學位。在完成除學位論文以外的所有學位要求後,我被聘為訪問教練。我的僱主將我的F-1簽證改為一年期的H-1B,這是合同上的實際時間。之後,學校告訴我,我的SEVIS 學生及交流訪問者信息系統的F-1記錄已被終止。由於我的合同即將到期,我可以申請OPT簽證嗎?

李律師回答:
只有F-1身份的人可以有實習生(OPT)身份。除非您回到F-1學生身份,否則無法從現有的H-1B更改為OPT簽證。

3.H-1B簽證欺詐

我通過一位名為iLogic的顧問提交了H-1B簽證。申請被抽中,但隨後顧問說必需撤銷,因為他為4名申請人提交一份勞工紙申請(LCA)。我已付他5千美元,他說,如果簽證沒有申請下來,將退回3千5百美元,但現在他拒絕退錢。有沒有辦法讓我討回公道?

李律師回答:
可能最好的建議是向當地的商業改善局或消費者事務局聯繫,看看他們是否可以有效地幫你獲得退款。可能還有其它可用資源,例如紐約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移民事務部門,該部門受理和處理移民欺詐受害者的案件。如果這些都幫不上,而您說的又是事實,您可以去當地執法部門對涉嫌欺詐的顧問提起訴訟。

大紀元2018年11月16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如何把新生兒加入尚未批准的I-130申請? 2. 加拿大服刑即將完畢,但綠卡已過期,可以回美國嗎? 3. 持B1/B2簽證在美國,如何獲得永久居留權?

1. 如何把新生兒加入尚未批准的I-130申請?

我是美國公民。我妻子的I-130申請現在正在全國簽證中心(NVC)接受審理。我們剛剛在母國有了一個新生兒。我在美國”實際居住”還不滿5年,因為雖然我在美國居住了5年,但我每年都去母國旅行2個月。現在,我該如何處理剛出生的嬰兒申請?我可以把他一起加入我妻子的申請,還是我必須為他提交新的I-130表格?如果需要新的I-130,但如我妻子的案子在我兒子的案件結束之前完成,怎麼辦?

李律師回答:
由於您是美國公民,您為您妻子提交的是不受配額限制的直系親屬申請,這類申請不可含家屬。所以,此時您最好的選擇是為您的新生兒提交一份I-130申請,希望這兩個案件可以在NVC或美國領事館/大使館合併起來。這不是一種罕見的情況,您或您的律師可以在領事處理階段讓您妻子的案件慢下來,讓新生兒的案件加入。

2.加拿大服刑即將完畢,但綠卡已過期,可以回美國嗎?

我是香港公民,目前綠卡已過期。我的家人都是美國公民。我多年前去加拿大,被錯誤定下一項與毒品相關的罪行。我在加拿大差不多快服完刑,將被驅逐回美國。我想知道一旦回到美國後,會發生什麼事?我是否可以續簽綠卡,還是會被驅逐到香港?此外,美國是否會因為我在加拿大犯下的罪行、而對我拘禁?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被加拿大當局驅逐回美國,美國國安局會知道你的情況,並可能對你展開訴訟、挑戰你想用綠卡留在美國的權利。是否會拘留您這一點,可能要由海關和邊境保護局以及移民與海關執法部門共同決定。

3.持B1/B2簽證在美國,如何獲得永久居留權?

本人是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的公民,33歲,男,農業碩士。簽證到期日為2017年2月12日。

李律師回答:
擁有農業碩士學位,有可能通過職業類別獲得永久居留,但這需要美國的一家公司贊助申請。此外,您可能還有其它選擇。我建議您與移民律師預約,這樣您可以與他一起討論所有可能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