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文章: 移民新聞—案件被退回和無收據的情況下﹐如何聯繫美國移民局﹖ 三年或十年的禁令某些情況下若在美國居住可以解除 :紐約市移民局地區辦公室政策的變化即將到來; 要求補材料(RFE)、(索取資料)RFI、拒絕意向通知(NOIDS) 等的遞交靈活期可能即將結束。

世界周刊2022年9月4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1. 案件被退回和無收據的情況下﹐如何聯繫美國移民局﹖

移民案件申請人在向美國移民局遞件信箱地址遞件時﹐有時他們的包裹會在幾乎沒有任何解釋的情況下被退回﹐而感到沮喪。申訴專員於 2022 年 6 月修訂的新聞資料“何時與美國移民局的遞件信箱聯繫”概述了要求美國移民局澄清退回申請表格的原因,或當美國郵政局或快遞服務公司確認已送達超過 30 天而 美國移民局尚未收款, 或美國移民局已收取費用 30 天,但還未發出收據通知單。對於這些情況,申訴專員建議當事人應通過電子郵件將查詢的問題發送至遞件信箱﹕ support@uscis.dhs.gov ﹐但要包括下列信息﹕

‧ 表格的編號。

 ‧收據號碼(如果有的話)。

 ‧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姓名(如適用﹐可包括受益人的姓名)。

 ‧申請人/被申請人的郵寄地址。

 ‧送達確認跟蹤號碼(如果您在尋找包裹)。

 ‧遞交的付款方式以及美國移民局是否收到付款。

 ‧不要提供A 號碼或社會安全卡號碼。

根據我們的經驗,雖然這不是一個完美的系統,但在遵循上面概述的步驟會有所幫助。

2.三年或十年的禁令某些情況下若在美國居住可以解除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2022 年 6 月 24 日發布了一個引人關注的﹐影響到三年和十年禁令的政策警覺通知,該通知稱無論當事人是在國外還是重新入境美國,這禁令都將繼續運行計算——但是,重新入境美國的人並且是非法身份﹐可能會再累積另一個三年或十年的禁令。

根據 1996 年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責任法案 (IIRIRA),于1997 年 4 月 1 日之後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 180 天或一年或超過一年以上的大多數當事人,將分別受到三年或十年不得再入境美國的懲罰。

這項政策在實際上將如何發揮作用呢?跟據此警覺通知,似乎一個當事人若逾期居留六個月或一年,離境後以 H-1B 或 L-1 簽證重新入境美國,並獲得非移民豁免資格,則有可能在美國的期間用完三年的禁令和甚至十年的禁令,但它取決於他/她何時重新入境。如果以同一類別又沒有豁免就入境,理論上他/她可以在住在美國的時間用盡三年或十年的禁令,但隨後他/她會因在沒有得到豁免的情況下重新入境,從而因簽證欺詐/虛假陳述,導致自己受到不得入境(inadmissibility)的懲罰。如果受到禁令的當事人非法重新入境美國,理論上他/她最多可以停留 180 天而不會再累積另一個新的三年或十年的禁令,但如果他/她之前曾在美國非法居住一年,而非法重新入境美國﹐可能會受到永久的禁令(此禁令只能在十年後申請豁免)。

  1. 紐約市移民局地區辦公室政策的變化即將到來。

在美國移民局紐約地區辦公室面談的移民申請人長期以來一直能夠享受許多其他移民局辦公室的申請人所沒有的兩個優勢 – 提供口譯服務以及確保已婚夫婦在第一次面談時不會被分開詢問。這個口譯員的優勢有幾分是因為不道德的諮詢機構口譯員對申請人不利的陳述提供不實翻譯而造成的。它導致紐約區在面談時要提供自己的口譯員,拒絕使用那些申請人帶來的口譯員﹔除非該區無法提供同種語言的口譯員。現任代理區主任丹尼斯 弗雷澤(Denise Frazier)表示,這個政策將在 2022 年 6 月 22 日的利益相關者會議上予以改變。在口譯員方面,紐約將開始遵循全國大部分地區的做法,申請人必須開始攜帶在他們自己的口譯員通過電話進行口譯。弗雷澤主任說,地區辦公室將在未來幾天內開始向所有人發送消息,這樣就沒人會感到驚訝。在婚姻綠卡面談方面,筆者在會議上問及紐約有史以來在第一次婚姻面談時不會被分開問話﹐是否繼續的問題已被確認。布魯克林外地辦事處正在開展一項試點計劃,根據該計劃,它已在一些婚姻調整案件或獨立申請親屬移民( I-130) 的初始面談通知中發出“Stokes 斯托克斯”的綠卡面談通知,然後再進行正常的面談 – 布魯克林部門主任說,這是變動的一部分,此變動,官員在第一階段評估是否要予以面談,並在第二階段決定那樣的面談是否必要,並且斯托克斯此詞符合斯托克斯的協議(註)。弗雷澤主任說,這是布魯克林參與的試點計劃,但整個地區將在 7 月和 8 月之前發出此類通知。結果是,紐約將開始有權利在第一次的面談中將夫妻分開,並根據斯托克斯程序對他們進行訊問,並且將由官員決定是否進行正常的面談還是進行斯托克斯的面談。

註﹕Stokes 斯托克斯判決是 1976 年紐約地區辦公室的一項同意協議,它包括 56 點,闡明了當事人在婚姻面談中的權利以及他們接受面談的程序,此程序和權利的書面通知﹐必須包括在“請回來”面談表上的一部分。

  1. 要求補材料(RFE)、索取資料(RFI)、拒絕意向通知(NOIDS) 等的遞交靈活期可能即將結束

最後的遞件靈活期可能到 2022 年 7 月 25 日就截止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2022 年 3 月 30 日發布了最後一個遞件靈活期,並表示這可能是最後一次公佈允許延長額外 的60 天來回應移民局的通知。如果情況屬實,那麼尚未回復到冠狀病毒(Covid) 之前工作水平的許多公司和當事人﹐將對這多給的時間非常惦念。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間給予彈性﹐目前有遞交彈性的通知單包括:

‧ 要求補材料(RFE);

‧ 繼續要求證據(N-14);

‧ 拒絕意向通知(NOID);

‧ 撤銷意向通知(NOIR)

‧ 撤回意向通知;

‧ 終止區域投資中心的意向通知;和

‧ 根據 8 CFR  335.5條款重新開啟 N-400(入籍) 的動議,在批准後收到貶損信息。

被申請人和申請人應查看要求補材料或其他的通知單,是否它是在20 22 年 7 月 25 日當日或之前發出的通知,來確定有額外 60 天遞交的權利。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還將考慮 I-290B 上訴或動議的案件,或 N-336 就入籍的判決可以申請進行聽證的案件﹐如果出現以下情況:

‧ 該表格在判決公布後 90 個日曆日內提交;和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期間做出的判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