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3年3月26日刊登: 李律師手記 – H-1B工作簽證註冊登記申請數的預測。 移民信箱 – 1. 若與美國公民結婚 逾期居留可原諒 2. 同一雇主續擔保 獲准I-140可再用 3. 優先日期 不可共享 4. PERM 被拒絕 可申請重新考慮

刊登於2023年3月2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李律師手記 – H-1B工作簽證註冊登記申請數的預測。 

2024會計年度H-1B工作簽證配額的註冊登記流程已如火如荼的進行中,其時間從美國東部 2023 年 3 月 1 日中午至美國東部2023 年 3 月 17 日中午止。將有多少人提交申請有沒有人有個好的估計數? 我們的猜測是——不會比去年創歷史記錄的483,927 人多。 高科技行業的低迷可能會減少今年的數字。 查看最近美國政策國家基金會 (NFAP) 發布的報告-“2022 會計年度的 H-1B 申請和拒絕率”中提供的2022 財年統計數據時, 最初獲得H-1B最多的公司是亞馬遜、Infosys、Tata諮詢服務、Cognizant、Google、Meta/Facebook、HCL America 和 IBM。 一些給出預測數的文章似乎支持申請數量會減少的想法,但不會少很多。 一篇文章提到自去年起科技行業裁員 257,000 人,且美國勞工統計局 (BLS) 的最新數據顯示,整體科技行業1 月份的失業率降至 1.5%,這一數字非常低。 另一位引用 BLS 的調查顯示,計算機和數學職業的失業率為 1.5%,建築和工程職業的失業率為 1.7%,這表明對具有技術技能的人的需求很高,但也指出,即使 H-1B 註冊登記數暴跌 50%,由於85,000份的年度簽證配額上限,移民局收到的註冊數量仍將近簽證配額數的 3 倍。

移民信箱
1. 若與美國公民結婚 逾期居留可原諒

讀者問:
律師和我沒收到補材料通知(RFE)。 online account沒顯示。打電話問客服,說看不到系統裡我有RFE,最後我I-485被deny,原因是沒有回复RFE,現在工作許可證(ead)卡也被revoke了,還需要180天內離境。我已經file了motion to reopen,希望能approve。我想了幾個backup plans:1、與公民結婚,fileI-130。我必須出境等還是只要file130就可以待在境內? 2、180天內找到non-profit工作,因為可以不用抽籤馬上申請h1b。這樣,我就不需要離境,同時申請婚綠。還有什麼辦法麼?

李亞倫律師答:
很遺憾得知您因律師和您都沒有收到補材料通知而沒有回復﹐案件被拒絕了。 不幸的是,這是美國移民局應該努力解決的問題。至於您的問題-如果您與美國公民結婚是否必須離境的問題,答案是不必的,因為如果您是直系親屬申請案的受益人並申請調整身份,逾期居留是可以原諒的。 至於如果你在180天內找到一份非營利性的工作(我假設你考慮的是不受H-1B工作簽證配額限制且非法居留的時間)是否可以留在這裡,你仍然必須離開美國並且以 H-1B 簽證身份返回,以便合法地開始工作。

2. 同一雇主續擔保 獲准I-140可再用

讀者問:
我最近剛剛被裁員,目前是Stem OPT,去年最後一抽有一個approved I-140,PD在2021年年底.想問,我這種情況除了努力找到下家抽H-1B,還有別的什麼路子嗎?如果回國這個I-140是不是也很難再用上了?

李亞倫律師答:
除了轉 H-1B 工作簽證外,您還可以嘗試將您的身份轉換為 F-1 學生身份留在美國,或者如果您認為自己具有特殊才華的資格,雇主或代理人可以為您申請 O-1 類別(具有特殊技能人才的非移民簽證)。  如果您來自與美國有航海通商條約的國家,例如台灣或日本,您可能有資格獲得 E-1 或 E-2 條約貿易商或條約投資者身份。 其他的選項,要取決於您的具體情況。 關於你回祖國後是否很難再次使用 I-140 的問題,如果同一雇主決定繼續擔保申請您,可能可以使用它。 如果不是同一雇主,且原雇主在批准後六個月內沒有及時撤銷這份申請,您應該可以將優先日期用於另一份職業移民的申請上。

3. 優先日期 不可共享

讀者問:
我在2022年交了NIW,優先日期(PD)是11月。正準備提出EB-1A申請,就有排期了。 2023年1月準備交EB-1A杰出人才第一優先A。 EB-1A和NIW是共享PD嗎?如果EB-1A比NIW先審核,被拒後那PD還有效麼?現在是不是也不著急交EB-1A,等NIW的case approved了,再交補充內容?我覺得自己的NIW大概率會approved。即使EB-1A denial了,PD也能鎖定到2022年11月嗎?

李亞倫律師答:
優先日期是不可能“共享” 的,除非申請獲得批准。 屆時,受益人通常可以在其第二個職業移民的案子使用優先日期。 我們在中國和印度的案例中多次看到,職業移民第三類別(EB-3)批准申請案的優先日期與較晚提交的第二類別EB-2 申請共享,因為 EB-2 簽證的排期在過去幾年比EB-3 的排期快。 如果您希望將 2022 年 11 月的 NIW 優先日期用於 EB-1 申請,您應該等到國家利益豁免移民案件(NIW) 獲得批准,然後再提交 EB-1 申請並請求使用NIW 的優先日期。

4. PERM 被拒絕 可申請重新考慮

讀者問:
PERM 核查(audit) 3個月後被拒(denied),原因是Certifying Officer的地址是舊地址。這種情況有什麼解決辦法?申請reconsideration有用嗎?

李亞倫律師答:
勞工部對必須張貼在工作場所的職位備案通知 (NOF) 的管理非常嚴格。 勞工部已將向認證官員通知任何投訴的地址更改了。 其新地址為:

U.S. Department of Labor
Employment and Training Administration
Office of Foreign Labor Certification
200 Constitution Avenue NW, Room N-5311
Washington, DC 20210

此地址於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生效。除非在確實有情可原的情況下,否則勞工部很難會批准重新考慮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