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7-11-12 1.提移民申请后才出生的儿子 可加入案件 2.五年禁止入境期已过 申请旅游签证有困难

1. 提移民申请后才出生的儿子 可加入案件

一读者问:

我的姐妹在2005年为我申请了移民,等待时间已快到了。我们已经收到要填写DS-260表的相关的文件,并且填好发回全国签证中心了。但是,这些文件仅限于我和妻子,因为我儿子在2009年才出生。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李律师回答:
你可能需要向后退一步,通知全国签证中心,说在递交I-130亲属移民申请后,你生了一个孩子,要求全国签证中心把儿子添加到你的移民案件中。当这一步骤成功完成后,全国签证中心将另外发给你一份你儿子的缴费通知,你付了款之后,就可以为他提交DS-260的表格,这样你家人都能一起移民。

2. 五年禁止入境期已过 申请旅游签证有困难


一读者问:
自2009年起的3年里,我以旅游签证在美国度过了大部分时间,只是偶尔离境。2012年8月的时候,我尝试用旅游签证回美,但我被告知我已经不再符合旅游签证资格,因为我在美国呆太长的时间,我还收到要我5年之内不能再回美国的文件。现在已经过了5年,我可以再次申请旅游签证吗?

李律师回答:
请注意,即使五年禁令已过,美国领事馆官员也将通过面谈来决定,是否签发B1/B2签证,官员可行使自主权。你以前曾被禁止入境将有负面影响,我强烈建议你带上所有能证明你与祖国有紧密关系的证据去面谈。

大纪元2017年11月1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问答 1. 收养 2. 国际学生持ESTA进入美国,然后在12月初再去墨西哥,随后再返回美国,这样合法吗? 3. 非法入境美国

1. 收养

我想知道是否可以通过收养把我的侄子带到美国?他18岁,我是美国公民。

李律师回答:
不幸的是,你不能通过收养将你侄子带到美国,因为任何以移民为目的的收养都必须在小孩年满16岁之前完成才行。

2. 国际学生持ESTA进入美国,然后在12月初再去墨西哥,随后再返回美国,这样合法吗?

我是日本国际学生,持免签证计划(ESTA)从日本来美国旅游。我自2017年9月20日起已在这里,计画12月初去墨西哥玩几个星期,然后再回美国,因为我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国际学生,将学习三个月。所以,我打算用我的学生签证(F-1)重新进入美国。请问我可以返回美国、而不会碰上任何麻烦吗?还是说我必须去别的地方才能返回美国?

李律师回答:
如果你护照上已经有F-1签证,而且加州伯克利分校的学习在你重新入境美国的30天内会开始上课,我想你的计画不会有任何问题。上述情况,在返回美国前,你没有必要去任何地方。但如果你还没有拿到F-1签证,你可能就必须先回日本申请,然后再返美。

3. 非法入境美国

我非法入境美国,但有交税、结了婚,我的I-130亲属移民、I-824随后追随申请已获批准,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I-485调整身份和I-765工作许可证,还有I-94入境纪录吗?或者我还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才能让我得到社会安全号和工作许可证。

李律师回答:
如果你是非法来美,你将没有调整身份的资格,除非你受到245(i)条款的福利。按照245(i)条款的最新版本,你必须有人于2001年4月30日之前为你提交过劳工纸或移民签证的申请,并且证明2000年12月21日你人身美国。否则,你刚才提到的表格除了I-130亲属申请已经批准外,其他的都不适合你。

如果你的妻子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你说不定可以申请行政当局的I-601A临时豁免计画。此计画对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一年而受到10年不得入境惩罚的你,予以豁免,如果你能证明你若返回母国长住,会给你妻子的生活带来极端困苦。申请I-601A临时豁免计画的魅力在于,你可以提交申请,留在美国等待结果。一但获批,就可以开始在母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移民签证面谈。这个签证面谈很可能就是常规的面谈。

 

 

 

大纪元2017年11月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问答 1.H1-B转换雇主 2.偷渡入境没有经过检查(EWI)? 3.离婚后,我需要提交什么文件才离开美国呢?我还可以再入境美国旅游吗?

1. H1-B转换雇主

请帮我估计以下H1B更新/转换条件:我有一份有效的雇主A的H1B工作签证,但现在实际为雇主B工作。两位雇主都是印度公司。雇主B希望按照H1B更新/转换/延期类别为我提交H-1B签证,。我以前为雇主A工作期间,没有去过美国。

李律师回答:
像你这种情况,雇主B可以为你提交新的H-1B申请,但是雇主或其律师必须解释为什么你不受H-1B签证配额的限制。

2. 偷渡入境没有经过检查(EWI)?


为何过境/船员(C1/D)签证被视为偷渡入境(EWI)?据我所知,每当我们的船到美国,我们的船舶需要在第一个港口停靠,进行移民检查。所有船员都要在港口见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移民官员。我们需要出示有美国签证的护照,然后他们会发给我们I-95许可,并在他们的日志上签字,这样他们自己也会有我们合法进入美国的记录副本。

我们在美国每次上岸,都必须携带I-95;如果移民海关执法官员要看许可时,我们没有随身携带这张纸,不能出示这张证明,接下来我们听说,当天就会被送回母国。我不了解这个I-95,看起来像是单程许可、没有知道是什么文件。作为船员,我有适当的文件合法到这,我想寻求合法方式调整身份。

李律师回答:
根据美国移民法,船员不可调整为永久居民身分。过境/船员(C1/D)签证不被视为非法入境(EWI),因它本身属于特殊类别。

3. 离婚后,我需要提交什么文件才离开美国呢?我还可以再入境美国旅游吗?

我已婚,取得有条件绿卡。我们在一起生活了5年,结婚不到一年。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我不想留在美国。我想回我的母国。我想知道除离婚文件外,我是否需要提交其它文件,好让我日后仍可以来美旅游(少于30天)。是否我也可以,在母国签文件提交离婚申请?

李律师回答:
你持有有条件的绿卡,它将在两年期限到时过期。最好的选项可能是你书面通知美国移民局(USCIS),你正在离婚中,无意提出解除有条件居留身份的申请,并将永久返回母国。我建议你要这样通知移民局,并要有此信件送达移民局的证明。那样当你申请来美旅游签证时,或者你以母国免签方式,在入境美国受到海关和边境检查局检查时,可能对你有利。因为你已经没有兴趣在美国生活,所以对你是否可以在自己国家签文件和提出离婚这个问题,取决于你母国的法律。

 

 

大纪元2017年10月27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问答 1.政治庇护者在离境之前申请了难民旅行证件 2.母亲和继父离婚,继父可以为K-2签证过期的子女提交I-130和I-485申请吗? 3.刑事罪被取消后,临时绿卡持有人被驱逐出境美国的流程是什么?

1. 政治庇护者在离境之前申请了难民旅行证件

申请提交难民旅行证件已经三个多月了,我还没有收到。我想知道,如果我没有难民旅行证件,返回美国会有什么影响?如果我给他们提供庇护批准证明、工作许可证、工作机构开出的信解释为何我必须旅行,以及美国移民局给我的难民旅行证件申请回执,并证明我已经打完指模,请问会有问题吗?我想知道,如果没有难民旅行证件,我可以顺利返美吗?

李律师回答:
没有你手上没有难民旅行证件,肯定会在入境关口碰上麻烦。假定航空飞机(如果飞入美国)允许你登机,甚至到了入境关口,移民检查官也肯定会让你进行第二级的检查,你很可能被困在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多时,因为他们需要决定如何处理你的案件。即便最终他们允许你入境,但这过程也会让你觉得相当痛苦。请注意一份旧移民局1999年的备忘录中,对你这种情况,海关可不予受理,当事人还可能进入递解出境程序,同时不能恢复在美国的身份。除非当事人在美国领事馆或入境关口提交申请,并获得难民旅行证件,或获得假释才可入境美国。

2. 母亲和继父离婚,继父可以为K-2签证过期的子女提交I-130和I-485申请吗?


我儿子是在中国非婚出生的,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美国公民。多年后亲子鉴定就确认了,孩子父亲根据法庭命令支付抚养费。2008年,我们到美国,我嫁给另一个人,我和孩子分别获得K-1和K-2签证,但我儿子的I-485没有提交,因为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和美移民局(USCIS)热线,都告诉我,他出生时就是公民,但他父亲没有为他提交N-600表格。根据律师的建议,我在2015年6月获得公民身份,要为我儿子提交申请。去年九月,我们他提交了I-130和他的I-485,但是因为他的I-94入境卡的身份不正确而被拒。现在他们要递解他,可他还未成年,而且我们在那边已经没有亲戚了。原来的申请人和我已离婚了。请问他继父仍然可为我儿子提交申请吗?

李律师回答:
根据现行法律,你儿子有资格根据原来的继父的申请来调整身份。因为你现在是美国公民,也就是说你之前的婚姻关系被美国移民局确定是真实的,因为你能调整身分成为永久居民,只有透过K-1的申请人才行。这个问题的症结在于,原来的申请人要么必须在过去已为你儿子提交I-864担保书,要么现在仍愿意做。

3. 刑事罪被取消后,临时绿卡持有人被驱逐出境美国的流程是什么?

当事人如果被判过恶性重罪,被移送出境(递解)后再擅自入境美国,或在美国曾非法居留超过一年、又再次非法入境美国,可能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国。这听起来好像没有那么糟,因为十年后允许申请不得再入境的豁免。请问我没有资格申请这个豁免?

李律师回答:
如果在美国境外呆够十年,你可能有资格申请「永久」不得入境的豁免。那时,你可以申请, 然后会依法裁决。即使刑事定罪已经被取消,裁决仍要考虑你的恶性重罪的罪行。在国安局(DHS)的眼中,如果一个人承认曾犯下禁令罪行的事实,就可以不准再入境。

 

 

世界周刊2017-10-22 1.驱逐出境的人,是否能以H-1B工作签证再入境美国? 2.如果我通过国家利益豁免获得通关,我儿子的脑瘫病会阻碍我们全家移民吗? 3.以H-1B签证身份,可以购买一间旅馆,聘请一位经理来管理吗?

1. 驱逐出境的人,是否能以H-1B工作签证再入境美国?

两年前在我还拿著H-1B工作签证时,我和我的雇主在他的一些不正当的做法上有些争吵,我离开了公司,并且向劳工部举报。他很生气,报告移民局。我不知道要上庭,而有了驱逐令。直到我试图申请旅行签证回美国,才知道有驱逐令。我的工作技能有很大的需求,可以很快的找到另一家可以帮我申请H-1B工作签证的公司。我只用了两年的H-1B签证。现在申请H-1B工作签证我必须要重新抽签吗?如果不需要,申请的步骤是什么?

李律师回答:
如果你获得返回的许可,即使你被美国驱逐出境,你也许可以申请另一个H1B签证。由于你已经有过一个H-1B签证,并且没有用尽其最大期限的六年,你将不会受到H-1B配额限制的约束,有兴趣的雇主可以赞助你申请另一个H-1B签证。一般来说你可能会被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拒绝,如果领事馆建议你提交I-212申请,你就必须递交I-212申请,就是因有驱逐令,事先申请返回美国的许可。该申请将被转交到美国移民局。美国的入境审查办公室将会作出最终的决定。

2. 如果我通过国家利益豁免获得通关,我儿子的脑瘫病会阻碍我们全家移民吗?

我在一所大学工作,我正在做的研究走在最尖端。在我的名字下有多个发表,在我的领域里很多人都认知我。我想透过国家利益豁免来申请移民,但我担心由于我儿子的脑瘫问题,移民会有问题。影响有多少呢?

李律师回答:
当你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案时,你儿子的病情不是美国移民局考虑的一个因素。在申请绿卡的过程中,你必须证明你能力支持你自己和家属的生活。这个经济担保的问题可以透过获得国家利益领域的工作机会来解决。如果没有工作机会,你必须用其他的经济担保方式,比如说美国永久居民或美国公民愿意为你提交经济担保书(I-134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

3. 以H-1B签证身份,可以购买一间旅馆,聘请一位经理来管理吗?

我现在在美国以H-1B签证身份为我的雇主全职工作。我正在考虑投资一家在新泽西州的汽车旅馆,拥有百分之百的权利,投资额大约为二十五万美金,并且我将聘请一位经理为我打理这家旅馆。我的H-1B身份下可行吗?

李律师回答:
你的H-1B签证只允许你为你现在的雇主工作。话虽如此,却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你买一个企业,由别人替你管理。

 

大纪元2017年10月20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问答 1.我为拿粮食券给了政府虚假信息,我丈夫申请绿卡会被拒吗? 2.我母亲入境的I-94小白卡已快过期,我是否仍有机会为她提交I-130亲属移民申请? 3.过境/船员签证(C1/D)

1. 我为拿粮食券给了政府虚假信息,我丈夫申请绿卡会被拒吗?

过去,我对丈夫的收入提供虚假报告、领了粮食券。我后来停止不再领了。我没有因为给虚假信息,被捕或被罚。现在我想为丈夫申请绿卡,然后成为美国公民。想知道,他的申请过程会不会出问题?移民局会看到我们过去报的收入, 和领过粮食券吗?我知道自己做错了,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

李律师答:

美国移民法针对的是谁做、谁受罚。如果你丈夫跟你报虚假信息领得粮食券没有关系,他就不会被追究责任。因为他没有粮食券相关的犯罪记录,粮食券问题在申请绿卡过程中,可能不会被提出。

2. 我母亲入境的I-94小白卡已快过期,我是否仍有机会为她提交I-130亲属移民申请?

她有过好几次入境记录、都没有任何问题,今年她来看望我,I-94已快过期。她已经退休、70岁,我想为她提交申请移民,转换她的访客身份。请问您有什么最好的建议吗?是先延长她访客签证的停留时间,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她的合法身份,还是现在直接为她申请I-130也不会有问题。

李律师回答:

如果你母亲已经年满70岁,且身在美国,而你们俩都希望调整她的身份,那么最好的做法就是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若要如此,你不但要提交I-130的申请表,还要提交I-485调整身份表、和其它相关表格、文件及申请费。她是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的事实,让她符合免除保持合法身份才可调整身份为永久居民的的要求。

3.过境/船员签证(C1/D)

请问我符合申请取消移送出境令吗?我持过境/船员签证(C1/D)入境,然后结婚、在这已经住了9年。明年我在这就满10年了。除了申请取消移送出境外(如果可以的话是明年),还有别的办法能够让我调整身份吗?

李律师答:

持过境/船员签证(C1/D)来美的当事人,因为有明令禁止船员不得调整身份,所以你不符合申请取消移送出境令。如果你属非船员的其他类别,只要你有父或母、配偶或子女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你就可以在十年结束时提交申请。你需要有十年持续居住美国、有良好的道德品格的证明,以及如果不给予你取消移送出境令,会给你符合资格亲戚的生活带来异常的、极端、不寻常的困苦。

世界周刊2017-10-15 1.无根据申庇护 恐麻烦很大 2.移民签证的申请人想换入境关口及绿卡送达地址,怎么改? 3.用假名字拿到职业移民绿卡,现在已是美国公民,能申请妹妹移民来美吗? 4.因为搬家没有收到移民局的拒绝通知单,应该怎么做呢?

1. 无根据申庇护 恐麻烦很大

我表妹去年以旅游签证从中国来到美国,申请了一次延期并已批准。再两个月身份就要过期了。我们认为她不太可能再申请到延期了。她日后有可能会和一位美国公民结婚,因为她单身。此时,她在考虑申请政治庇护以便留在这里。她可以这样做吗?

李律师回答:
如果她有一个好的理由申请政治庇护,她可以根据过去的迫害,或如果回祖国有充分根据的理由感到恐惧来申请。这些必须是基于政治观点,特定团体,宗教,国籍或种族。我不鼓励没有根据就申请庇护。近年来,美国政府拒绝政治庇护的申请率很高,并且有可能日后会作为上移送出境庭的依据。如果在移送出境庭后才结婚,很明显地,那时透过婚姻获取居留身份会更难。一旦最终的递解命令下来,与美国公民结婚而重新开案的机会太小了。

2. 移民签证的申请人想换入境关口及绿卡送达地址,怎么改?

两个月前我在广州的美国领事馆做绿卡面谈,并收到我的移民签证。我正准备去美国,但想要把目的地从纽约改到三藩市。因为我原来填写的绿卡邮寄地址在纽约,我应该向领事馆说明一下吗?还是我只需要在机场告知美国移民官员我的新地址?我必须要和我的担保人住在一起吗?

李律师回答:
入境关口是不需要和你填写在DS-260上的地址一致。你可以跟海关和边境保护部门的检查员说你要更改绿卡的邮寄地址。你不一定要和担保人住在同一州,除非担保人是你的配偶。而要为特定雇主工作的职业移民案件,你的居住地址要在合理的通勤范围内,否则会引起你不是要为担保人工作的怀疑,从而产生问题。

3.用假名字拿到职业移民绿卡,现在已是美国公民,能申请妹妹移民来美吗?

我在1970年使用假护照和假名字来到美国,之后以假护照和假的出生证明通过劳工纸申请到厨师绿卡。我成为美国公民已经12年了。我妹妹最近在中国离了婚,有一个3岁的女儿,想离开中国来美国。她要我帮她申请来美。我想知道如果帮她申请,我是否会有麻烦。比如说,在处理我妹妹的申请案时,美国政府会不会查看我的移民案底?

李律师回答:
美国国安局一直在更新表格和程序,来提高国家安全,所以不能保证它在审查你妹妹的资格时不会看你的案底。还有你申请妹妹的F-4兄弟姐妹类别,2017年9月的移民签证排期,中国倒退到才在审理2004年5月8日前递交的案件。这就意味著这个类别她大概要等13年的时间才能移民。如果你妹妹可以透过其他的方法移民,例如职业移民或投资移民,她可以更快地来到美国而无需等待由你来申请的这么长的时间。

4. 因为搬家没有收到移民局的拒绝通知单,应该怎么做呢?

一公民问:
我是美国公民,申请了5年前以旅游签证来到美国的父亲。在递交I-130亲属移民和I-485绿卡申请后,2017年1月我们收到父亲打指纹和照相的通知,此后就一直没有收到移民局的任何消息。我们在移民局网站查询过情况,上面一直显示他们在2016年11月收到申请的信息。当我最近打电话给全国客户服务中心时,得知他们在2月份曾要求我父亲递交出生证,在没有收到任何文件后,移民局在5月份就拒绝了父亲调整身份的申请。可能我们没有收到通知是因为我们在2月份搬家了。我们已递交过AR-11地址更改的通知。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李律师回答:
从你的情况看来,现在递交I-290B申请重新开案或重新考虑的动议已经太迟了,因为动议申请必须在移民局的决定出来后30天内提出。你和你父亲可以和当地的移民局官员预约一个时间,解释你们的情况,看看他们是否能在他们的权限内重新打开你们的申请。如果不能的话,你和你父亲可以再次重新申请I-130和I-485,重新支付费用,这次你们的申请就必须要有你父亲的出生证明了。请注意如果你的I-130申请得到批准(这不取决于你父亲的出生证明),你就不必再次递交另一份I-130的申请,你只要把I-130的批准复印件附在I-485的申请上就可以了。

大纪元2017年10月1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问答 1. B-2签证期间可以去上课吗? 2.我可以用H-4工作许可证申请I-140职业移民吗? 3. 无证移民

1. B-2签证期间可以去上课吗?

我在12月前在美国是合法身份,想要完成美甲和美容的短期课程。可以持B-2访客签证做这些吗?

李律师答:

尽管美国法律不允许持B-2访客签证身份的人士在停留期间学习,但美甲美容的短期课程可能是一个例外,如果此课程是不定期的、短期课程,同时不会在结束时授予证书。

2. 我可以用H-4工作许可证申请I-140职业移民吗?

我的方案有四种:1.在H-1六年期限到期前申请PERM劳工证?2.转成H-4并申请H-4工作许可证。3.配偶有I-140,我目前有H-4工作许可。4.如果有H-4工作许可, 而PERM申请在2-3个月内被批准,可以申请I-140吗?或是否需要转成H-1,然后再申请I-140?

李律师答:

不管是H-1B,还是有工作许可证的H-4身份,对你所在机构为你提交I-140职业移民申请都没有什么差异。I-140申请主要是看机构要求你从事的类别予以裁决,比如EB-2、EB-3,是否符合劳工证申请中的职位类型和要求;你是否符合劳工认证对职位的要求;以及雇主是否有能力支付你劳工证申请上的现行工资。

3. 无证移民

我是无证移民,从三岁来美后,一直生活在加州(今年26岁)。我未婚妻是美国公民,我们想知道是在美国结婚更好、或是墨西哥,只要能让我获得合法身份,我们可以搬去那边。

李律师答:

在加州结婚是比较好的选项,你一旦从美国回墨西哥、将受到十年不得入境的惩罚,因为你从三岁开始就在美非法居留。如果你在墨西哥结婚、你妻子为你提交文件申请,你的移民签证将会被拒,并被告知要申请豁免,然后你提交豁免,收到I-601豁免批准后,才能返回美国。这类豁免将基于如果不给予豁免、你必须留在墨西哥,那将给你妻子带来极端困苦。

如果在美国结婚,你可以提交一个可以在此等待的I-601A临时豁免,有了结果再决定是否离境。此临时豁免的条件与I-601相同,都是如果不给予豁免,将给你的美国公民妻子带来极端困苦。假定I-601A通过,你的领事馆程序将像一般的程序一样。

 

 

大纪元2017年10月6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问答 1.有两个重罪记录有无办法不被驱逐出境? 2.申请I-130表格时,应该用两个姓还是一个就行? 3.美国海关法对进口二手商品的销售规定

1. 有两个重罪记录有无办法不被驱逐出境?

我丈夫于2016年2月11日被移民局拘留。他有两项毒品重罪记录。有没有办法阻止他被驱逐?

李律师答:

通常只有一项毒品重罪就足以让一个人永久不准入境美国,两项毒品重罪会更有问题。你应当把他的所有刑事法庭记录以及移民案底、去问一位移民律师,获取意见,看是否有可能帮助你丈夫。

2. 申请I-130表格时,应该用两个姓还是一个就行?

我为丈夫申请I-130亲属移民身份时,他的出生证和其他证件上有两个姓氏,而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决定只冠他的一个姓。他仍然有两个姓。

李律师答:

在为你丈夫提交I-130申请时,你应当使用你丈夫出生证上的两个姓。因为日后,你丈夫移民文件上的姓名必须跟出生证上相同。你是否决定只用他的一个姓作为你的夫姓不会有什么区别,但在他自己的申请文件中截短他的姓氏可能导致问题。

3. 美国海关法对进口二手商品的销售规定

我在两年内(2014-2015年)从亚马逊置入两台照相机和一个镜头、供自己使用,总价约为2,000美元以下。我买时、支付过销售税,并且在持有它们的这段时间有一直用。我现在在去美国的路上,考虑通过eBay或照相机商店出售它们。在法律上,我可以在美国卖掉它们吗?然后我必须申报吗?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李律师答:

我想法律上没有禁止偶尔出售两年内使用过的两台相机和镜头的规定。我想你也不必申报销售所得,因为利润所得可能也达不到、需要你提交报税的额度。我的专业领域是移民法,所以这里不是给你提供这一问题的专业法律建议,只是给你一个常识答案。

 

 

大纪元2017年9月29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问答 1.国税局(IRS)把我归入在美国居住的外籍人士,请问我可以申请绿卡吗? 2.个人可以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吗? 3.K-1签证持有人提交调整身份表格后,还要做些什么? 4.如果我嫁给一位移民,他们必须住在美国吗?

1. 国税局(IRS)把我归入在美国居住的外籍人士,请问我可以申请绿卡吗?

李律师答:

在美国因纳税用途被视为长住居民跟国安局(DHS)眼中的永久居民身份是不一样的。你必须符合特定的基础类别才行,比如亲属、职业移民、难民以及投资移民等。 

2. 个人可以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吗?

请问一位当事人从夏威夷携带现金去加州,是否需要在离开夏威夷前就纳税给国税局,然后交给加州的物主,即使物主还没有收到钱?

李律师答:

美国通常不会对携带自有资金的当事人征税。美国对当事人征收收入税以及其它税款,是针对为税务目的被视为居民的人或在美国赚钱的当事人。按照美国法律,任何人从境外携带超过1万美元现金或可转让为货币的财物,必须在入境时向美国海关与边境执法局申报。从夏威夷到加州旅行是在美国境内,而且钱来自夏威夷,应当不用申报。

3. K-1签证持有人提交调整身份表格后,还要做些什么?

调整身份表格申请已经提交,美国邮政局(USPS)已确认递交给芝加哥的美国移民局(USCIS)办公室。但那是上周末,而那个周末就是我们要求在90天前结婚以及申请绿卡的最后期限。现在我们没有接到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外籍人A号码,我们想如果我们都正确完成了所有的事,就只能等吗…或者我们错过了什么?

李律师答:

只要你们在90天内结婚,并且现在已经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文件给美移民局的芝加哥办公室,你可能所有事都做到了。通常你会在提交申请后3-4周接到移民局的收据。移民局不会在你申请调整身份状态一周以内,就即时给出收据,并送交到你手中。

4. 如果我嫁给一位移民,他们必须住在美国吗?

我的男友目前住在巴西,我们想要结婚。他不想成为公民,但他喜欢以居民身份在这生活,仍能每年回巴西老家探亲。如果我们结婚,他需要在返回家乡前,先在这呆够一段时间吗?

李律师答:

永久居民必须把美国作为他们长久居住国。根据美国移民法,绿卡持有人每年至少要在境内停留六个月。移民来此的人不用在这里住长时间就可以回母国。在拿到绿卡前,护照上的美国入境章将允许当事人进出入美国。不过,请注意婚姻案件,如果外籍人士在没有美国公民配偶陪同的情况下回国旅行长时间,移民局会非常怀疑。这可能会引起他们对真实婚姻关系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