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3年6月25日移民信箱 ━ 1. 劳工纸 H-1B期满前2年申请 2. PERM申请相关技能 取决雇主 3. PWD 可用于相同职位和要求多人 4. EB-2 和EB-3 两类移民 可同时申请 5. 新旧公司重叠1个月 应如实回答

刊登于2023年6月2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劳工纸 H-1B期满前2年申请

我是天坑专业博士(是中国网友对生物、化学、环境、材料四大专业(生化与环境材料)的统称),2019年转行电脑。 2019年,我抽中的H-1B,经历过几个的公司。不幸的是,每次PERM快批准或准备递交 PERM的时候,两次被公司裁员了,一次也没有递交。目前的情况是,公司今年3月帮我成功递交了PERM,但是看形势我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在拿到I-140的时候被裁员。现在想申请NIW EB-2,但journal/conference文章23 citation及160 review1。我有几个疑问:NIW怎么样申请才能用来延长我的H-1B?我的H-1B是2024年10月到第五年。我需要在什么时候拿到filed PERM/approved I-140就可以续我的H-1B?到底是2024年10月还是2025年10月前?我拿到I-140批准应该是想离职,公司不会撤回I-140 application吗?目前,各大小公司PERM基本都停了。我该怎么办?

李律师答﹕
美国移民局是否会批准您的 NIW EB-2 申请取决于该官员对您的资格的判断,根据先例判决案 Matter of Dhanasar的决定因素为您的努力是否具有实质性价值和对国家的重要性; 您是否有能力推进这项工作;及免除申请劳工纸的要求﹐必须证明对美国有利才行。为了在六年限制之后延长您的 H-1B,您必须在提交 NIW 或劳工纸申请过后了 365 天,或者如果您来自配额积压的国家,则I-140 职业移民申请需要获得批准才行。如果一切顺利,开始申请劳工纸的时间大约是六年期满前的两年,因为获得现行工资决定和劳工纸通过劳工部需要时间。如果您获得 I-140 职业移民批准,申请公司通常有 180 天的时间撤销申请。如果在 180 天内撤销,通常可以保留优先日期,但H-1B 身份无法延长超过六年。

2. PERM申请相关技能 取决雇主

我今年毕业,年初很幸运地拿到一个junior front engineer的offer。公司愿意马上帮我开始弄劳工纸PERM EB-2的申请。前几天,律师联络了我,给了一份技能信验证(verification of skill letter)的模版,上面只列出了寥寥数点,还说不能改动。不过,我感觉就很不靠谱,比较担心的是登广告时会招来大量的本地人。请问,有人也试过用这种少量简单的skills,最后成功通过PERM labor certification的吗?是不是应该写多一点skills比较好?

李律师答﹕
从您的实际情况来看,您已经与律师讨论了您的所有技能,并且律师根据他/她认为是劳工纸所需的相关技能,给了您一份经验信的模板。请注意,一份申请案中的教育、经验和其他技能取决于雇主的要求,而不一定是申请人拥有的。例如,申请人可能拥有 20 种不同的技能,但雇主只需要其中的三到四种与所提供的工作相关。劳工部要求雇主列出对该职位的最低要求。如果您认为律师未能在考虑雇主需求的情况下认可该职位的相关技能,您应该联系他/她,解释您技能的相关性以及为什么这些技能应该作为 PERM 申请的要求。

3. PWD 可用于相同职位和要求多人

我正在办EB-2职业绿卡。律师和我说我的职位描述以及背景与公司的另外一位同事很像,建议直接使用他的现行工资确定(PWD),说这样可以跳过工作招聘启事,直接开始9089表。想问,这样操作是可以的吗?也就是说PWD是跟着职位而不是人,只要符合职位描述就可以跳过工作招聘启事job posting?

李律师答:
劳工纸申请适用于个人申请人- 话虽如此,现行工资确定 (PWD) 可用于具有相同职位和相同要求的多个人。在这种情况下,申请的律师或代理人必须确保工作是相同的,向外籍人士提供的工资至少处于现行工资水平,并且所有使用现行工资确定的申请人,他们的教育程度、工作经验和ETA-9141 现行工资表上的任何特殊要求都符合。如果根据现行工资确定的招聘的任何部分已经完成,它们通常可以与其他人的 ETA 9089 PERM 申请表共同使用。招聘仅在 PWD 签发之日起 180 天内有效(如果在签发日期之前开始招聘),或者如果招聘是在 PWD 签发后开始的,则招聘有效期为自首次招聘之日起 180 天。因此,您应该确保您的案件符合 ETA 9141 的范围,并且如果您和律师选择为您的案件使用已签发的 PWD,则应按时提交。

4. EB-2 和EB-3 两类移民 可同时申请

目前,我有EB-2的I-140职业移民批准单,但是Priority Date (排期)还有好多年,可能没个三年五载拿不到。最近EB-3的排期有前进。请问,是否可以再提交一个EB-3的I-140申请,也就是同时有EB-3和EB-2,而不是降级?这样的话,哪个先排到就可以先提交哪个。请问,这样做有没有什么风险?

李律师答﹕
即使您已经在 EB-2 优先类别下获得一份批准的 I-140,也完全有可能在 EB-3类别下提交另一个 I-140。你的问题是常见的,我们律师办公室也为我们的中国和印度客户做了多次申请。当其中一个类别的优先日期提前排到时,您可以根据那个有签证配额的案子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我们不认为再做一份申请有风险,除非为你申请的公司不再能支付劳工纸的现行工资(我们假设这是一个劳工纸的案子)。

5. 新旧公司重叠1个月 应如实回答

想咨询一下。在被裁员后,继续拿工资三个月。这期间,我找到了工作,那前雇主工资单的最后一天和新公司的第一天重叠了一个月。这种情况下,我在新公司办绿卡时对于前雇主的最后一天要写哪天呢?

李律师答:
您的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您可能试图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处理允许 H-1B 持有人找另一个公司并让该公司提交 H-1B 转换公司的 60 天宽限期。您的旧公司是否考虑裁员在 90 天开始或之后的某个时间生效?您的旧公司是立即向美国移民局发送终止信还是稍后发送?如果您依赖旧公司的先前经验声明,那么它会证明您的受雇时间是哪一天?一般来说,考虑到上述或任何其他因素,最好的政策是诚实。

世界周刊2023年6月11日移民信箱 – 1. 收移民局信 不代表I-485将获批 2. 案件状态 不能反映处理情况 3. 国企工程师 通常不影响移民 4. 移民类别有异 处理时间不同

刊登于2023年6月11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收移民局信 不代表I-485将获批

读者问:
我现在是OPT身份。我递交了移民申请,priority date是2022年9月。去年底,我把I-485寄到了USCIS,今年3月去打了指纹。最近收到移民局的来信,让我补交一些材料。这是不是说明在处理我的case?我估计还没到我的priority date,我的I-131跟I-765都没动静。我很困惑。我就想知道啥时候能把combo卡拿了?这样我就可以回国一趟了。

李律师答,
在 I-485 申请中收到美国移民局的来信,意味着移民局的某位官员正在查看您的案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的案件将被批准,因为你的优先日期还没排到。在没有移民签证配额之前,案件是无法获得批准的。很难说您的工作许可证和回美纸申请何时会获得批准。你的实际情况并没有说明你是什么时候申请提交的,但为了这个问题,我假设你也是在 2022 年 9 月申请的。那时,美国移民局已将这两份申请分开,不再发放组合卡。 (但我们最近在一些要求这两种申请的 I-485 案件中看到了这种情况的申请又发放组合卡,这是一个好兆头)。目前 美国移民局 公布的服务中心对大多数案件的处理预测如下:

回美纸:德州服务中心 – 17.5 个月; 内布拉斯加州服务中心——11 个月; 加州服务中心 18 个月; 国家福利中心——11.5个月; 佛蒙特州服务中心 – 8 个月。

工作许可证:德州17个月; 内布拉斯加州 17 个月; 加州 18.5 个月; NBC 11.5 个月; 佛蒙特州 15 个月。

遗憾的是,美国移民局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向您发放这些福利。请注意,我们最近收到了一些 I-485 申请,其中回美纸/工作许可证批得很快,甚至以组合卡的形式发放。我们认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应该认真处理其积压的案件。

2. 案件状态 不能反映处理情况

读者问:
昨天收到美国移民局的最新信息,说已在制做工作许可证了。但奇怪的是,我的移民局帐号上显示回美纸的案子已关闭,而调整身份I-485和亲属移民I-130还在审核中。请问这样正常吗?今天早上又收到5封美国移民局的邮件,说他们要处理我的案子,但是查看网上案情状态还是和昨天的一样。请问,这个是I-485要批了吗?还是先有案情状态?

李律师答,
除非调整身份I-485 获得批准,否则美国移民局通常不会关闭与 I-485 身份调整为永久居留申请相关的 I-131 回美纸申请。我们遇到过 I-765 工作许可申请在 I-485 即将获得批准时获得批准的情况。 (大约一个月前我们有这样的情况)。您很可能会收到非正式的 I-485 批准通知,然后再收到正式的通知。在线案件状态系统并不总是反映案件处理的当前情况。无论在线案件状态系统上的信息是什么,只有当移民官员或职员将信息输入系统时才会有最新的信息。

3. 国企工程师 通常不影响移民

读者问:
我的I-140申请已经获准,现在可以递交I-485表格。我看了一下表格,发现要填写之前的境外工作经历,哪怕是5年以前之前的经历。我曾经在国企工作过。这个工作经历对I-485申请有影响吗?

李律师答,
I-485 表格第 5 页第 3 部分要求提供过去五年在美国境内或境外的工作经历。第 3 部分的第 6 页要求您提供您最近在美国以外的工作(如果尚未列出)。因此,申请人有义务提供最近的非美国就业信息,即使不是在过去五年内。这些信息可用于核对申请人过去在填写赴美签证申请时所做的陈述。根据职位的级别,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工作经验可能会让人怀疑申请人是否是共产党员。虽然此类企业中的工程师可能不会引起注意,但企业中的董事可能会引起质疑。

4. 移民类别有异 处理时间不同

读者问:
很想知道移民局是按什么来给收据号码的?是按Priority Date的日期吗?还是I-485调整身份申请提交的日期?举个例子,比如MSC2390198XXX这个号码前面和后面的I-485,有很多都显示已在制卡或者批准了。这不是应该按照号码的顺序来处理I-485吗?还可以插队?

李律师答﹕
美国移民局案件编号是在移民局收到申请或请愿书时分配的。案例编号按服务中心的时间顺序排列,例如佛蒙特州服务中心 (VSC)、加利福尼亚州服务中心 (WAC)、国家福利中心 (MSC)。前两个数字表示年份,其余数字表示当年收到的申请的时间顺序。亲属移民案件的优先日期是收件日期,而于职业移民案件的优先日期是劳工纸的收件日期(涉及劳工纸的案件)或没有劳工纸则是其收件日期,例如 EB-1,NIW的案件一般按时间顺序来处理,但它们是根据案件类型的时间顺序来处理。不同类别的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时间。要插队可以利用美国移民局提供的加费加急处理,则可以加快处理。不交额外的费用,就很难加快处理申请案。根据美国移民局指南,如果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标准或情况,就可能会加快审理申请的案件:

‧ 对公司或当事人造成严重的财务损失,前提是需要采取紧急的行动不是由于请愿人或申请人未能:(1) 及时提交申请; (2) 及时回应任何补材料的通知;
‧ 紧急情况和紧迫的人道主义原因;
‧ 非营利组织(由美国国税局 (IRS) 认定的)要求促进美国的文化或社会利益的;
‧ 对美国政府有利的案件(包括被联邦机构确定为紧急的案件,例如美国国防部 (DOD)、美国劳工部 (DOL)、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 (NLRB)、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 (EEOC)、 美国司法部 (DOJ)、美国国务院 (DOS)、国土安全部或其他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利益部门; 或者
‧ 很明显的是美国移民局的错。

世界周刊2023年6月4日移民信箱 – 1. 申请EB-1A 须证明你对美有利 2. 别因EB-1 让I-485陷黑洞 3. EAD处理时间 约3.5至6个月 4. 移民优先日期 夫妻不能互用 5. 若遇难题 找移民局联络中心

刊登于2023年6月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申请EB-1A 须证明你对美有利

读者问:
本人在读博士班已四年了,正在准备文件申请特殊人才EB-1A。律师要求提供一份雇主信employment letter,一开始里面有写的毕业后就雇用。但我导师已经知道我不会留博后,而且我NIW里写的也是找工业界工作。如果没有导师的offer letter,律师提供的另外两个选项:一个是别的offer letter;一个是actively applying jobs。现在想知道:1、如果当前去弄找工作的application来得及么? 2、文件说导师的offer letter在这三个选项里最好。所以说,博士生申请EB-1A有博后offer最好? 3、如果2属实,那之后没去博后有影响么?

李律师答﹕
通常,您可以随时选择开始申请 EB-1A 绿卡的时间,除非您有一些不寻常的时间压力,否则现在找一份可以给您聘书的工作还为时不晚。关于工作类型和你律师的文件说学校的工作信是三个选项中最好的,很可能是因为你的教育程度和非凡的学识,最好是用于研究方面的工作,且学术界可能会提供最好的机会。尽管 EB-1A 类别的标准与国家利益豁免 (NIW) 案例的标准不同,但您仍然必须能够证明您的移民会对美国有利。如果您能够在工业界中获得一份工作,并且这份工作能够让您进一步利用您的知识和技能,例如做一位科学家而不是技术员或分析师,这也可能是可以接受的工作机会。

2. 别因EB-1 让I-485陷黑洞

读者问:
我申请了EB-1,但是收到I-140的RFE补材料通知。我有提出EB-2申请,I-140申请批准了。请问,我可以直接在我的批准的EB-2基础上file提交我的I-485吗?我得取消这个pending的已经被RFE的EB-1申请?我担心我的申请进入黑洞。

李律师答﹕
就您的问题而言,我假设你在 EB-1 和 EB-2 申请中所提供的资料没有突出的矛盾。只要您的 EB-2 优先日期排期已到,且只要您保持合法身份或 180 天或更短的非法身份已经过去,并您持签证入境美国,你应该可以根据你已批准的EB-2 申请来递交I-485。假设上述情况属实并且您没有其他不得入境的情况,您不必取消仍在等待处理的 EB-1案件 ,但如果您已经有批准的 EB-2 申请并且优先日期排期已到有签证配额,那么似乎没有理由去保留它。签证申请是初步申请,而不是申请移民。移民的实际申请要通过 I-485表格来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份,或者如果领事馆处理您的案件, 填写DS-260 表格是移民签证的申请。请注意,撤回或取消您的 EB-1 申请案并不意味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会放弃它。它会保留它,尽管它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成为您永久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您采取何种行动,您的 I-485 都不应该因为 EB-1 申请而陷入黑洞。

3. EAD处理时间 约3.5至6个月

读者问:
我在免抽签的学校找到一份工作,学校答应帮我申请H-1B,三年以后可以申请绿卡。我的太太需要申请H-4。请问,H-4需要多久可以去申请工作许可证(EAD)?

李律师答﹕
根据现行法律,H-4 配偶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下才有资格获得工作许可证 EAD—H-1B 主申请人的 I-140 申请已获批准,或者申请H-1B延期时超过 H-1B 身份通常允许的六年期限,前提是已经提交了I-140的申请或劳工纸的申请已经递交超过了 365 天。我想第一种情况很可能会先于后者发生。由于你的学校三年后才会申请绿卡,之后的时间将取决于劳工纸需要多长时间,或者如果案件不用劳工纸, 三年后您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得 I-140 的批准。之后,您的配偶就可以申请EAD,具体时间取决于移民局服务中心的处理时间。目前,此类 EAD 的处理时间为 3.5 至 6 个月(目前公布的处理时间),具体取决于您所涉及的服务中心。

4. 移民优先日期 夫妻不能互用

读者问:
我现在情况是EB-1B刚刚批准,但是因为EB-1不是current要等排期,所以保守估计估计还有1至2年才能交I-485,本人也没有申请EB-2。我队友有一个2019年PD的EB-2。想请问一下,这可以relink我的EB-1过去吗?

李律师答﹕
在某些情况下,优先权日期是可以从一个案件转移到另一个案件,但它们总是涉及同一个人。例如,如果您有 2019 年的 EB-2 批准单,您可以用它来支持您的 EB-1 I-140 申请,以请求更早的优先日期。但是,即使您已婚并且您的配偶有 2019 年的优先日期,也不能转移到您的申请中。每份申请案都必须按照自己案件的方式行事。

5. 若遇难题 找移民局联络中心

读者问:
我持有绿卡,已满足入籍的条件。我第一次入籍面试,因为身体不适要求重约之后,一个月前突然收到美国移民局的信件,通知表示面试没有出现,且没有联系过美国移民局。我之后打几次电话或网络联系美国移民局,都表示我重约的申请已通过了。上一周,突然接到当地办公室(field office)的通知,还是说我无故不去面试,所以入籍申请已经被行政关闭了。我已经给当地的field office发了信,解释相关情况,但还是担心。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找当地议员求助么?

李律师答﹕
您的情况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鼓励我们的客户尽可能去美国移民局预约面谈的原因。美国移民局偶尔会按照您的情况进行处理。你的情况并不少见。话虽如此,与美国移民局沟通的最佳方式可能是通过其联络中心提出此事,您可以在东部标准时间上午 8 点至晚上 8 点拨打 1-800-375-5283 电话与该中心联系。写信给当地办事处不再是联系移民局的首选方式。如果您愿意,可以联系当地的国会议员寻求帮助,但您也可以先尝试联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