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1年8月15日刊登 1. 免签证期间可以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证吗? 2. 我可以在 I-130 亲属移民案待审期间提交绿卡的申请吗? 3. 我可以交替使用 H-4 签证和B签证从加拿大入境美国吗? 4. 将身份从 H-1B 转换为 B-1﹐等到 I-140 批准后转换回已批准的 H1B可以吗? 5. 绿卡持有人申请未婚成年子女的移民类别﹐绿卡需要多长时间?

刊登于2021年8月15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剪报)

1. 免签证期间可以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证吗﹖

我通过免签证方式入境﹐可停留 6 个月。我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吗﹖

李律师答,
我不信你可以在免签证入境美国的六个月期间内﹐申请工作许可证。我假设你入境的目的不是来工作,而且即使您符合资格,按照目前的申请进度,美国移民局也可能需要六个月以上的时间来处理一份工作许可证的申请。

2. 我可以在 I-130 亲属移民案待审期间提交绿卡的申请吗?

我是非直系亲属类别(未婚子女),现在是学生身份。

李律师答﹐
当您的优先日期排到时-这是以国务院每月公布的签证配额进度表为准-您可以提交 I-485 表来申请调整身份。配额进度有两个表—“递交申请日期”和“最后批准日期”。美国移民局决定每个月可以使用哪个进度表来申请调整身份。因此,如果您的优先日期已排到递交申请日期的进度表﹐但未达到最后批准日期的进度表,而 美国移民局在该月决定采用最后批准日期,您就无法提交身份调整申请。当然,您必须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才能提交 I-485 表格,因为您不是直系亲属类别。

3. 我可以交替使用 H-4 签证和B签证从加拿大入境美国吗?

我拿到我的 H-4 的签证信,也有 B 签证。因为工作原因,我需要来回往返加拿大和美国之间。我可以换着使用B和H-4签证入境美国吗?例如,因为 H-4 签证盖章有问题,我先用 B1/B2签证入境,下次拿到 H-4 签证时再用它入境?

李律师答﹐
这似乎取决于海关执法局(CBP) 是否认为您以 B 签证入境是为了短期逗留,而不是用它来代替 H-4 签证在美国长期居留。

4. 将身份从 H-1B 转换为 B-1﹐等到 I-140 批准后转换回已批准的 H1B可以吗﹖

由于现行工资标准审批被延迟,我刚刚才提交劳工纸申请(PERM) 。我的 H-1B 六年期限将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到期,不确定以目前的疫情,是否会在那时之前获得批准。我有一份 有效期到2026 年的B-1/B-2商务签证,是为我提交PERM 的同一家公司签发的。请问 – 将身份从 H-1B 转换为 B1/B2 是否安全,因为两者都是同一家公司的。根据目前的时间进度,我认为有可能在 2021 年 11 月之前获得 I-140 的批准,之后公司必须再次用批准的 I-140 来申请H-1B的 延期。在这个过程中,我可以从H-1B变回B-1/B-2,再从B-1/B-2变回H-1B吗?

李律师答﹐
假设您有一个可以接受的理由在美国将身份从 H-1B 转换为 B-1/ B-2 身份,您的计划可能是可行的——但请注意,您的 I-140 申请获批准时﹐且您的申请人正在为您 提交 H-1B的文件时﹐您转换身份的申请可能仍处于待审状态。那时,美国移民局将先查看您转换身份的申请﹐是否可获批准﹐然后再决定是否让您重新获得 H-1B 身份而无需离开美国。

5. 绿卡持有人申请未婚成年子女的移民类别﹐绿卡需要多长时间?

我儿子是美国国际学生(中国公民,22 岁,未婚)。在他的学生签证 (F1) 期间,如果我提交 F-2B 会影响他以硕士学位申请实习生( OPT)身份吗?

李律师答﹐
从8 月份签证公告的“递交申请日期”表显示,在 2016 年 9 月 22 日之前提交 F-2B (21 岁以上未婚子女)类别的申请的人有配额 ,可以递交绿卡申请﹔“最后批准日期”表显示,在 2015 年 9 月 15 日之前提交的F-2B 有配额,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申请。因此,只要美国移民局接受“递交申请日期”表﹐而您儿子的优先日期已排到,就可能需要大约五年的时间能提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这是假设签证表保持一致的速度)。关于实习生 OPT 的问题,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没有见过学生在移民签证申请未决或批准的情况下,他/她实习生( OPT)身份申请被移民局拒绝。

李亚伦文章: 移民新闻—如何向全国签证中心NVC 或领事馆申请保留永久居民申请未婚成年子女的2B优先排期; 移民局的视频面谈; 拒绝中国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新理由; 关于工作许可证、补材料和加急处理的新政策

世界周刊2021年8月8日移民专页刊登 (剪报)

1. 如何向全国签证中心 NVC 或领事馆申请保留永久居民申请未婚成年子女的2B优先排期。

在较早的一篇文章中,作者问过申请人入籍后若仍然希望保留永久居民申请未婚成年子女的第二优先排期﹐要如何通知美国移民局﹐不要将他们的第二优先( F- 2B) 类别自动转成美国公民申请未婚子女的(F-1)类别。这样做当然是为了要尽早移民,从2021 年8 月的签证进度表显示,除墨西哥和菲律宾出生外的其他国家出生者的亲属移民案件, F-2B 类别已排到2015 年9 月22 日之前提交的案件﹐而F-1 类别只排到2014 年11 月22 日之前提交的案件。照儿童身份保护法 (CSPA) 它允许在 美国移民局的同意下可保留 F-2B 类别,问题是是否有一定的程序来保留这个类别。现在查看国务院常见问题解答时,得知程序如下:

‧ 案件已在全国签证中心( NVC) 的申请人应使用 NVC 的在线查询表格提交请求。然后 NVC会将此请求转发给 美国移民局,在收到美国移民局的批准后﹐会将签证类别改回 F2B。
‧ 案件已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申请人应要求大使馆代表他们提交申请保留类别。领事官员会转发请求﹐只有在收到美国移民局的批准后,领事官员才会以 F-2B 类别来审决此签证申请。

尽管目前 F-2B 的类别快些,但过去也有过 F-1类别较快的情况。申请人到底要选哪个类别可以等到案件更接近签证排期的时候再作决定。

2.移民局的视频面谈。

如果您去美国移民局面谈﹐却发现办公室没有移民官员,请不要惊讶。从报告中可以看出,远程官员的视频面谈正在以不同的方式实施中,并且未来大部分的移民裁决将可能为的这种方式。政治庇护的面谈,律师抱怨被安置在房间中间的椅子上﹐没有桌子,只面对屏幕,让律师有置身于被审讯的感觉。入籍面谈用视频方式似乎更加普遍,纽约地区办公室甚至配备了新的 iPad 设备。一位律师指出,在纽约地区办公室面谈时,iPad 上的官员来自俄亥俄州。尽管在疫情期间视频面谈可能受欢迎﹐且它比传统的面对面面谈花费的时间更少,但我们想知道视频中的远程官员如何查看申请人在面谈当天带去的多项文件,还有当申请人通过在线申请或寄发申请去移民局邮政信箱的文件,因某种原因部分文件没有输入移民局的系统以便进行面谈。众所周知,电子记录的可靠性取决于输入信息的人。在涉及真实婚姻的案件,申请人通常携带大量文件向移民官员证明他们与配偶同住一起。官员通常会要求查看这个或那个,申请人从他们的包裹或文件夹中取出相关的文件。在视频面谈,官员如何仔细查看这些文件或确定文件是否真实?除非申请人把文件送到前台或文书人员,这些新的文件要如何送给远程的面谈官员呢?

3.拒绝中国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新理由。

好像川普执政期间的移民限制不够,现在国务院又有了另一个限制。在国务院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2021年5月27日的联络会议上,AILA 提出非移民签证的申请在中国以INA 第243(d) 条款被拒绝的报告,原因是中国不接收被递解的国民,国务院确认在中国因243(d)条款被拒是有可能,但这不应该影响大多数学生签证的申请。国务院说,受 243(d) 约束的中国国民﹐如果在中国境外的领事馆提出申请,则可以避免这种拒绝的理由。当然,困难在于﹐众所周知﹐第三国领事馆不愿意接受和裁决大多数非移民的申请,因为它的案件量很大,并且第三国领事馆相信其本国的领事馆更有能力处理本国国民的案件。

4。美国移民局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发布工作许可证、补材料和加快处理的三个新政策:

‧ 调整身份第一次和续签工作许可证的申请﹐现在的有效期限将是两年而不是一年。

‧ 2013 年的补材料(RFE)旧 政策又回来了。该旧政策指示官员在拒绝案件之前﹐若证据不足应发出补材料的通知,除非该官员确认受益人不可能透过补交额外的证据来克服不符合资格的调查结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 2018 年取消了此政策,并发布指导方针,指示官员可以以缺乏初步证据为由﹐拒绝受益人的申请,不必先发出补材料或意图拒绝的通知(NOID )。

‧ 加快处理政策(expedite policy)也被调整,美国移民局表示对可以递交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的案件﹐通常不会考虑加快的处理,但现在对促进美国文化和社会利益的非营利机构的案件可以恢复申请。其他案件的标准仍然相同—如公司或个人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紧急情况和紧急人道主义的原因;美国政府的利益;了结移民局的错误。如果公司财务面临损失有倒闭﹐失去重要合同或需要解雇其他员工的风险是可以的 – 例如医务办公室的一位医生的工作许可证有一段时间失效﹐导致解雇医疗助理们的情况。

这三个改变﹐大体上是使得政策更公平、更有效—工作许可证的更改主要是因为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因为裁决延误的时间越来越长﹐必须提交第二次的申请; 补材料的改变,因为申请机构相信移民局不会对涉及同一个人和有相同事实的下一份申请有不公平的突然改变;而加快政策处理允许非营利机构获得加急的服务,而无需支付与财力雄厚的私人机构一样的加急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