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1年8月15日刊登 1. 免簽證期間可以在美國申請工作許可證嗎? 2. 我可以在 I-130 親屬移民案待審期間提交綠卡的申請嗎? 3. 我可以交替使用 H-4 簽證和B簽證從加拿大入境美國嗎? 4. 將身份從 H-1B 轉換為 B-1﹐等到 I-140 批准後轉換回已批准的 H1B可以嗎? 5. 綠卡持有人申請未婚成年子女的移民類別﹐綠卡需要多長時間?

刊登於2021年8月15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免簽證期間可以在美國申請工作許可證嗎﹖

我通過免簽證方式入境﹐可停留 6 個月。 我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嗎﹖

李律師答,
我不信你可以在免簽證入境美國的六個月期間內﹐申請工作許可證。我假設你入境的目的不是來工作,而且即使您符合資格,按照目前的申請進度,美國移民局也可能需要六個月以上的時間來處理一份工作許可證的申請。

2. 我可以在 I-130 親屬移民案待審期間提交綠卡的申請嗎?

我是非直系親屬類別(未婚子女),現在是學生身份。

李律師答﹐
當您的優先日期排到時-這是以國務院每月公佈的簽證配額進度表為準-您可以提交 I-485 表來申請調整身份。配額進度有兩個表—“遞交申請日期”和“最後批准日期”。 美國移民局決定每個月可以使用哪個進度表來申請調整身份。因此,如果您的優先日期已排到遞交申請日期的進度表﹐但未達到最後批准日期的進度表,而 美國移民局在該月決定采用最後批准日期,您就無法提交身份調整申請。當然,您必須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才能提交 I-485 表格,因為您不是直系親屬類別。

3. 我可以交替使用 H-4 簽證和B簽證從加拿大入境美國嗎?

 我拿到我的 H-4 的簽證信,也有 B 簽證。因為工作原因,我需要來回往返加拿大和美國之間。我可以換著使用B和H-4簽證入境美國嗎?例如,因為 H-4 簽證蓋章有問題,我先用 B1/B2簽證入境,下次拿到 H-4 簽證時再用它入境?

李律師答﹐
這似乎取決于海關執法局(CBP) 是否認為您以 B 簽證入境是為了短期逗留,而不是用它來代替 H-4 簽證在美國長期居留。

4. 將身份從 H-1B 轉換為 B-1﹐等到 I-140 批准後轉換回已批准的 H1B可以嗎﹖

 由于現行工資標准審批被延遲,我剛剛才提交勞工紙申請(PERM) 。我的 H-1B 六年期限將於 2021 年 9 月 30 日到期,不確定以目前的疫情,是否會在那時之前獲得批准。我有一份 有效期到2026 年的B-1/B-2商務簽證,是為我提交PERM 的同一家公司簽發的。請問 – 將身份從 H-1B 轉換為 B1/B2 是否安全,因為兩者都是同一家公司的。根据目前的時間進度,我認為有可能在 2021 年 11 月之前獲得 I-140 的批准,之後公司必須再次用批准的 I-140 來申請H-1B的 延期。在這個過程中,我可以從H-1B變回B-1/B-2,再從B-1/B-2變回H-1B嗎?

李律師答﹐
假設您有一個可以接受的理由在美國將身份從 H-1B 轉換為 B-1/ B-2 身份,您的計劃可能是可行的——但請注意,您的 I-140 申請獲批准時﹐且您的申請人正在為您 提交 H-1B的文件時﹐您轉換身份的申請可能仍處于待審狀態。那時,美國移民局將先查看您轉換身份的申請﹐是否可獲批准﹐然後再決定是否讓您重新獲得 H-1B 身份而無需離開美國。

5. 綠卡持有人申請未婚成年子女的移民類別﹐綠卡需要多長時間?

我兒子是美國國際學生(中國公民,22 歲,未婚)。在他的學生簽證 (F1) 期間,如果我提交 F-2B 會影響他以碩士學位申請實習生( OPT)身份嗎?

李律師答﹐
從8 月份簽證公告的“遞交申請日期”表顯示,在 2016 年 9 月 22 日之前提交 F-2B (21 歲以上未婚子女)類別的申請的人有配額 ,可以遞交綠卡申請﹔“最後批准日期”表顯示,在 2015 年 9 月 15 日之前提交的F-2B 有配額,可以遞交調整身份申請。因此,只要美國移民局接受“遞交申請日期”表﹐而您兒子的優先日期已排到,就可能需要大約五年的時間能提交調整身份的申請。 (這是假設簽證表保持一致的速度)。關於實習生 OPT 的問題,根據我們的經驗,我們沒有見過學生在移民簽證申請未決或批准的情況下,他/她實習生( OPT)身份申請被移民局拒絕。

李亞倫文章: 移民新聞 – 如何向全國簽証中心 NVC 或領事館申請保留永久居民申請未婚成年子女的2B優先排期; 移民局的視頻面談; 拒絕中國非移民簽証申請的新理由; 關于工作許可證、補材料和加急處理的新政策

世界周刊2021年8月8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1. 如何向全國簽証中心 NVC 或領事館申請保留永久居民申請未婚成年子女的2B優先排期。

在較早的一篇文章中,作者問過申請人入籍後若仍然希望保留永久居民申請未婚成年子女的第二優先排期﹐要如何通知美國移民局﹐不要將他們的第二優先( F-2B) 類別自動轉成美國公民申請未婚子女的 (F-1)類別 。這樣做當然是為了要盡早移民,從2021 年 8 月的簽證進度表顯示,除墨西哥和菲律賓出生外的其他國家出生者的親屬移民案件, F-2B 類別已排到 2015 年 9 月 22 日之前提交的案件﹐而  F-1  類別只排到 2014 年 11 月 22 日之前提交的案件。照儿童身份保護法 (CSPA) 它允許在 美國移民局的同意下可保留 F-2B 類別,問題是是否有一定的程序來保留這個類別。現在查看國務院常見問題解答時,得知程序如下:

‧ 案件已在全國簽証中心( NVC) 的申請人應使用 NVC 的在線查詢表格提交請求。然後 NVC會將此請求轉發給 美國移民局,在收到美國移民局的批准後﹐會將簽證類別改回 F2B。

‧ 案件已在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的申請人應要求大使館代表他們提交申請保留類別。 領事官員會轉發請求﹐只有在收到美國移民局的批准後,領事官員才會以 F-2B 類別來審決此簽證申請。

盡管目前 F-2B 的類別快些,但過去也有過 F-1類別較快的情況。 申請人到底要選哪個類別可以等到案件更接近簽證排期的時候再作決定。

2.移民局的視頻面談。

如果您去美國移民局面談﹐卻發現辦公室沒有移民官員,請不要驚訝。從報告中可以看出,遠程官員的視頻面談正在以不同的方式實施中,并且未來大部分的移民裁決將可能為的這種方式。政治庇護的面談,律師抱怨被安置在房間中間的椅子上﹐沒有桌子,只面對屏幕,讓律師有置身于被審訊的感覺。入籍面談用視頻方式似乎更加普遍,紐約地區辦公室甚至配備了新的 iPad 設備。一位律師指出,在紐約地區辦公室面談時,iPad 上的官員來自俄亥俄州。盡管在疫情期間視頻面談可能受歡迎﹐且它比傳統的面對面面談花費的時間更少,但我們想知道視頻中的遠程官員如何查看申請人在面談當天帶去的多項文件,還有當申請人通過在線申請或寄發申請去移民局郵政信箱的文件,因某种原因部分文件沒有輸入移民局的系統以便進行面談。眾所周知,電子記錄的可靠性取決于輸入信息的人。在涉及真實婚姻的案件,申請人通常攜帶大量文件向移民官員證明他們與配偶同住一起。官員通常會要求查看這個或那個,申請人從他們的包裹或文件夾中取出相關的文件。在視頻面談,官員如何仔細查看這些文件或確定文件是否真實?除非申請人把文件送到前台或文書人員,這些新的文件要如何送給遠程的面談官員呢?

3.拒絕中國非移民簽證申請的新理由。

好像川普執政期間的移民限制不夠,現在國務院又有了另一個限制。 在國務院與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2021年5月27日的聯絡會議上,AILA 提出非移民簽証的申請在中國以 INA 第 243(d) 條款被拒絕的報告,原因是中國不接收被遞解的國民,國務院确認在中國因243(d)條款被拒是有可能,但這不應該影響大多數學生簽證的申請。 國務院說,受 243(d) 約束的中國國民﹐如果在中國境外的領事館提出申請,則可以避免這種拒絕的理由。 當然,困難在于﹐眾所周知﹐第三國領事館不愿意接受和裁決大多數非移民的申請,因為它的案件量很大,並且第三國領事館相信其本國的領事館更有能力處理本國國民的案件。

4。美國移民局于 2021 年 6 月 9 日發布工作許可證、補材料和加快處理的三個新政策:

‧ 調整身份第一次和續簽工作許可證的申請﹐現在的有效期限將是兩年而不是一年。

‧ 2013 年的補材料(RFE)舊 政策又回來了。該舊政策指示官員在拒絕案件之前﹐若證據不足應發出補材料的通知,除非該官員确認受益人不可能透過補交額外的證据來克服不符合資格的調查結果。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 2018 年取消了此政策,並發布指導方針,指示官員可以以缺乏初步證据為由﹐拒絕受益人的申請,不必先發出補材料或意圖拒絕的通知(NOID )。

‧ 加快處理政策(expedite policy)也被調整,美國移民局表示對可以遞交加急處理(premium processing)的案件﹐通常不會考慮加快的處理,但現在對促進美國文化和社會利益的非營利機構的案件可以恢復申請。其他案件的標准仍然相同—如公司或個人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緊急情況和緊急人道主義的原因;美國政府的利益;了結移民局的錯誤。如果公司財務面臨損失有倒閉﹐失去重要合同或需要解雇其他員工的風險是可以的 – 例如醫務辦公室的一位醫生的工作許可證有一段時間失效﹐導致解雇醫療助理們的情況。

這三個改變﹐大體上是使得政策更公平、更有效—工作許可證的更改主要是因為調整身份的申請人因為裁決延誤的時間越來越長﹐必須提交第二次的申請; 補材料的改變,因為申請機構相信移民局不會對涉及同一個人和有相同事實的下一份申請有不公平的突然改變;而加快政策處理允許非營利機構獲得加急的服務,而無需支付與財力雄厚的私人機構一樣的加急處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