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6年4月26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EB-1A加急 也可能暂缓处理 2. 申请EB-1A(杰出人才) 怎样才能成功?

刊登于2026年4月2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EB-1A加急 也可能暂缓处理

读者问:
公司帮忙给我递交了一份EB-1A,是加急处理的,然后拿到了RFE(回覆的最后期限是5月)。 公司是申请人,所以我对很多材料准备过程中不透明,觉得与公司合作的律所特别不靠谱,做的申请非常差。但他们不愿意撤销(withdraw),还说要准备补材料。我实在是不敢相信他们。请问,我现在可以自己做,重新递交一份吗? 申请人是自己,petition letter和exhibit会自己写,跟公司准备的应该不一样。我打算用加急处理。这样两个案子的时间就会重叠,相当于一份正在待审的 RFE,一份是新的。公司不给我看她们准备递交的文件是什么样的,我从头到尾就只提供了一些材料、推荐信之类,所以我觉得如果自己做的话,申请人信函及附件肯定和他们写的不一样。 申请人不一样的话,两个案子会有一些差别。这算不算重复申请? (我的NIW已经在待审中,因为我觉得公司递交的那份会被拒。)

李亚伦律师回答:
看来您同时在处理两件事,还想再添一件。这可能会让您感到困惑,但如果您确实符合EB-1A类别的资格,我可以肯定地说,以加急处理方式提交自己个人EB-1A申请并非不可行。请注意,支付加急处理费并不能保证美国移民局(USCIS)会在15个工作天内处理您的申请。如果案情复杂,美国移民局很可能会暂缓处理,并在适当的时候开始审理。之后,您可能需要申请退还加急处理费,因为美国移民局历来不会在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情况下自动退款。此外,美国移民局也可能在15个工作天内处理您的申请,并履行其加急处理义务,例如发出补充资料请求或拒绝/批准/驳回意向通知。

2. 申请EB-1A(杰出人才) 怎样才能成功?

读者问:
我是中国排名前2名大学的本科和博士生,中间有个短暂的欧陆硕士生身分。我在券商投行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和并购,没有发表论文以及其他类似的学术活动。我想申请EB-1A(杰出人才)。请问,在目前这个情况下,我能够成功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一般来说,像您这样情况简单的申请人似乎不太符合EB-1A杰出外籍人士类别的资格,而且正如您所知,目前的情况并不乐观。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EB-1A类别的全部10项标准,并至少挑选出三个您认为自己符合的条件。之后,您可以预约一位熟悉EB-1A申请流程的移民律师,并向他/她提供您的作品集或详细履历进行咨询。仅凭您提供的信息,我们无法断定您是否符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