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2025年8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OPT期间自雇 应不影响 I-485
一读者问:
有文章常提到最后一次入境,未满180天非法打工,可用245(k)洗白。不过,如果我是在OPT期间,因为自雇导致非法打工,之后才离境美国。但在申请H-1B时,填写DS-160时在是否非法打工那格填写no,同时也没有将那个工作经验列出来。那个H-1B通过了。现在申请EB-2绿卡时,如果告知有非法打工经验,会不会导致212诈欺( Fraud)被触发呢?这样的机率高吗?是不是基本上凉了?
李亚伦律师回答:
DS-160 表格中并未询问「是否曾有未经授权工作」的问题,它仅询问:「您是否曾非法居留、逾期停留,或以其他方式违反美国签证条件?」因此,看起来您并未在未授权工作的问题上做出明确的虚假陈述,尤其是当您在申请签证时尚未确定自己的自雇行为是否构成未授权工作。诈欺或虚假陈述还需证明存在「故意的虚假陈述」。在此情况下,由于 DS-160 表单未包含关于未授权工作之具体问题,故此较难成立。您正确指出 §245K 可宽恕不超过 180 天的未授权工作,但无法适用于诈欺或虚假陈述的问题。我认为您在 OPT 期间的自雇行为是否构成虚假陈述,应不至于成为 I-485 调整身分申请的关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