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文章: 移民局重啟 怎落實防疫措施,刊登于2020年5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

美國移民局定於2020年6月4日重新開放辦公室,屆時將有申請者和律師等頻繁進入移民局。目前,新冠病毒危機已得到遏制,但美國新冠病毒疫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因此,大眾和法律界對移民局能否在有效地處理移民事務的同時採取何種計畫來保護公眾、雇員和承包商的健康感到焦慮。例如,移民局大樓辦公室外面是否能保持社交距離而不會引起混亂,移民申請服務中心(ASC)是否已有一個防禦計畫…等等。

首要的問題是要如何保護進入美國移民局辦公室的大眾、移民局員工和承包商。我認為,下面是移民局進入重新開放後可行的保證安全的一些作法,但當然不是所有的方法。

  • 進入前應該量額溫。儘管無法證實他們是否會再次感染或感染給其他人,政府應該安排許多已經檢過冠狀病毒抗體呈陽性的安全人員站在辦公室門口,引導大眾進入辦公大樓。在所有人進入辦公大樓前,對進入者進行無接觸的額頭溫度檢查。要求公眾遵守社交距離規定,並向進入辦公大樓的人分發口罩和手套。
  • 不應要求公眾脫鞋。由於人們保持社交距離,和所有人都感染上病毒相比,攜有鞋子炸彈的恐怖分子只能在辦公室中造成較小的損失。迄5月初,冠狀病毒大流行已使8.1萬以上的美國公民、永久居民、非移民和非法移民死亡。與恐怖攻擊相比,冠狀病毒可能造成更大損害,從而感染自己,甚至他人。
  • 安檢時,人們放置物品的箱子在每次使用後,都要進行消毒。因此,增加箱子的數量以及將其擦拭乾淨的人員,以免使安檢成為一場噩夢。保持客戶與安全檢查站之間的社交距離,直到他們到達指定房間為止,包括限制電梯內的人數。
  • 在面談等候室,為了保持社交距離,要離移開座位或在多個椅子上放膠帶不准坐下。在與面談個人接觸時,將接待員、文員和面談官員隔在塑膠、玻璃或其他障礙物後面。確保所有員工都有足夠數量的口罩和手套。明確指示面談官員在面談時必須使用口罩和手套。重新配置辦公室後面的空間以允許所有的移民局員工有足夠的社交疏散空間,在他們之間架設障礙,並創設公用走道以避免擁擠。確保客戶和面談官員、職員、接待員隨時都戴一次性手套。
  • 如果接受面談的人自己沒有帶筆,移民局可以提供一次性的筆,面談者可以拿走,或移民局放進一個盒子裡進行消毒後重複使用。每次打過指紋後,對指紋屏幕進行消毒。在整個大樓裝置更多的消毒洗手液,確保用完後迅速將其裝滿。在洗手間裡放更多的紙巾,保證足夠使用,使人們不必用手觸摸物體。考慮在需要時更換洗手間的門,讓門可以雙向擺動,無需抓住門的把手即可進出洗手間。每小時或每兩個小時清潔一次大眾使用的洗手間。
  • 希望移民局在重新開放時,從移民局高層到保安人員對每個人都應該仁慈寬容,在與大樓的工作人員和大眾打交道時運用常識。鑑於新冠病毒帶來的延誤,包括缺乏可靠的運輸工具,如果面談遲到,不應該拒絕面談或因遲到案件被拒。

白宮內部文件顯示,到6月1日止,預測每日死亡的數據會翻一倍,至每天約3000人。後來,此文件被否定,因為它不是由總統的冠狀病毒工作組製作或提供給總統的。現在,政府不顧死亡人數繼續增長而希望快速重開美國,這個做法使人不安,重開是否已經過仔細的考慮,值得懷疑。例如,移民局能有效地處理案件,還是人們必須等待一段漫長的時間才會被安排面談?對於已經遞交體檢報告和背景調查但即將過期的案件,是否必須在面談之前或之後進行額外的安全檢查,那麼是否會有額外的費用、重做體檢及更多的待審時間?

為此,我提出如何減少及方便需要進入移民局的人的即時建議。通過下面這些方式和其他方式,移民局辦公室應可以繼續有效地處理案件,而不會有大量的移民案件積壓待審。

一、停止對所有的職業移民類別調整身分的案件進行面談。實施這樣全面且無一例外的面談是在2017年10月才開始的,主要是為了回應人們普遍認為職業移民第四類別(EB-4)、宗教移民案件中的欺詐行為,而不是其他職業移民類別的案件;在此之前,美國移民局僅面談一小部分職業移民的案件。除非移民局能夠指出通過面談發現職業移民調整身分案件有大量的欺詐行為,否則應該放棄全部面談的需求,而只選擇性地進行面談。

二、在所有調整身分的案件中,美國移民局應提供內部指導,並停止向主要申請人(及婚姻案件中的配偶)以外的其他人發出面談通知信。應通知主要申請人攜帶足夠的文件證明其與家庭其他移民成員的關係。

三、不是配偶申請的案件,應特別指示申請人不要陪同被申請人去面談。如果面談官員對家庭成員或申請人有疑問,可以安排進一步的面談。

四、入籍面談通知信中應明確表明不鼓勵美國公民配偶陪去面談。涉及符合與美國公民結婚三年資格的入籍案件,一些移民局辦公室希望美國公民配偶坐在等候室中。

五、對於移民申請服務中心(ASC)而言,其唯一目的通常是去服務中心拍照及打指紋,所以美國移民局應該重新使用以前的舊規,即在提交申請時同時遞交照片的方式。關於這一點,移民局應更改其表格說明,把不要求照片的申請表格改為要遞交照片。例如:I-90申請更換綠卡,N-400申請入籍的表格。它應該實施重新使用已打過的指紋,而不是要求人們在指紋已經在其檔案中,還要求申請人回去再打指紋。它還應停止要求14歲以下的兒童或79歲以上的老人去服務中心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