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6月2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18歲以下的合法永久居民是否有連續居住美國的要求? 2. 在面談前主要申請人去世,兄弟姐妹該怎麼移民? 3. 我父親說要帶我回非洲。我19歲、是美國公民,他可以這樣做嗎?

1. 18歲以下的合法永久居民是否有連續居住美國的要求?

我是單身母親,有一個17歲的女兒。2008年,我和女兒一起通過綠卡抽籤移民美國。我成為美國的合法永久居民時,我的女兒也自動成為合法的永久居民,並獲得了她自己的綠卡和社安號(SSN)。她的綠卡仍有效,將於2019年到期。但是,她在2014年底離開美國,去我們的祖國上高中。現在我想把她帶回來短期探親,並為她申請美國護照。因為我在2016年入籍,因此她可以在滿18歲時透過我獲得公民身份。是否有法律可以阻止她重新入境美國呢?我無法找到有關信息很擔心。

李律師答:
你的一個困難是,女兒滿18歲時你必須把所有事宜都辦妥。除此之外,她可以嘗試放棄綠卡,試圖拿探親簽證入境;或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在入境關口向邊境保護局解釋她的全部情況以及為什麼她應得予入境。一旦她入境美國,在申請公民身份之前,她必須提出證明她在你的監護下(與你同住)。祝你們好運!

2. 在面談前主要申請人去世,兄弟姐妹該怎麼移民?

我是美國公民,是申請媽媽移民來美的申請人。她在美國大使館面談日前剛去世。我一直期待她來美,拿到綠卡後申請我的兄弟姐妹來美。請問現在我能做什麼?我需要通知大使館嗎?還有,我的兄弟姐妹有哪些選擇,特別是一個不到21歲,一個剛滿21歲。

李律師回答:
通知大使館你母親的死訊是有禮貌的行為,這樣她的案件可以關起來。就您的兄弟姐妹而言,您可以根據親屬移民F-4類別為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申請他們移民來美,處理時間約為12年。另外,如果他們具有美國需求的教育和/或技能,他們也可能最終獲得非移民或移民簽證。如果他們能有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可能以直系親屬類別移民會更快些。

3. 我父親說要帶我回非洲。我19歲、是美國公民,他可以這樣做嗎?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已超過18歲、且為美國公民,那麼你的父親則不能合法地強要你和他一起回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