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1申請人 不可以有移民意圖
讀者問:
我是H-1B,但被解雇了,現在進入grace period。我之前已經遞交過I-130,算是有移民傾向了,但是現在I-485排期還沒到,所以找不到下家的話可能的辦法就是從H轉到F簽證,但是F又是說不可以有移民傾向的。想知道我該怎麼辦?
李亞倫律師回答:
有時候,申請人只能在現有可行的選項中作出選擇。如果由 H 身分 轉換為 F 身分 是目前最佳方案,那麼申請人便只能採取這個方案。
您所說的沒有錯,F-1 申請要求申請人具有非移民意圖(nonimmigrant intent),因此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確實可能要求您證明您停留美國的目的只是暫時性的。
屆時,您需要自行負擔舉證責任,證明您與母國仍保持密切聯繫與約束,例如家庭、工作、財產等,並說明如果您的 F-1 合法停留期限屆滿,而您尚未完成移民程序,您願意返回母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