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於2026年6月14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持回美紙 無需加蓋 H-1B章
讀者問:
我已安排H-1B在8月中下旬面談,H-1B快過期,需要8月初才能申請延期。我想以AP入境.需要在國外辦理H-1B簽證蓋章嗎?如果我收到拒絕意向通知書(NOID)或被拒簽,然後出國辦理H-1B簽證,會不會太晚?
李亞倫律師回答:
如果您是持回美紙 (Advance Parole) 旅行,這與 H-1B 簽證是兩回事,您無需在護照上加蓋 H-1B 簽證章即可返回美國。我不明白,如果您的 H-1B 延期申請被拒或收到拒簽意向通知書 (NOID),您為何還要出國辦理 H-1B 簽證章。或許您認為可以克服 NOID,拒簽的原因在於您在美國的身份維持問題,而非 H-1B 申請本身的合理性。如果是這樣,您可能需要重新預約領事館的簽證辦理時間,因為時間可能不合適,而且用於預約的 DS-160 表格上的資訊也將不再準確。
2. 寄出文件為何未見收據
讀者問:
我申請了加快審理國家利益豁免NIW,兩個月了還沒收到收據通知。 2025年12月第一次寄出申請,2月被退回,因為有表格過期了。我同日做好修改,再次寄出。一直到今天還沒有收到任何回覆,支票也沒有被對現。我是自己申請的,擔心有什麼問題,專門找律師幫忙看了一下我的文件包裹。律師說,文件沒有問題。這是怎麼回事?
李亞倫律師回答:
您在被拒後寄回包含正確表格的包裹後,可能尚未收到收據通知,原因有很多。您提到您請律師審核了包裹,但並非負責您案件的律師可能不會像實際負責您案件的律師那樣認真仔細。您可能將包裹寄到了錯誤的地址,或者支付了錯誤的金額,或者在表格填寫上出現了錯誤。我們最近也聽說,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處理重新提交的案件速度並不快。希望您能盡快收到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