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1年1月17日刊登 1. H-1轉換身份的申請獲得批准,但L-2延期申請正在處理中。如果L-2被拒,是否能保留H-1身份? 2. 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年並使用假的社會安全號碼﹐可以申請政治庇護嗎? 3. 過去四年我丈夫有工作並領了薪資,但他沒有報稅,他可以為我提出移民申請嗎? 4. 經濟擔保書 5. 申請I-601A的步驟是什麼?

刊登於2021年1月17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H-1轉換身份的申請獲得批准,但L-2延期申請正在處理中。如果L-2被拒,是否能保留H-1身份﹖

我的L-2身份已於2020年8月25日過期,已申請了L-2延期。同時,我的雇主為我提交了H-1B轉換身份的申請,並於2020年10月15日獲得批准,現在我擁有有效的I-94出入境表格。我于 2020年10月20日,向美國移民局遞交撤回L-2申請的文件。在10月23日,我收到了我申請L-2延期的I-539申請表的打指紋通知單。 通知單說,如果我不去打指紋,我的申請將被視為放棄。請問,如果我不打指紋﹐而L-2被拒,我可以保留我的H-1B身份嗎? -我這種情況是否適用“最後行動規則”?

李律師答:
最後行動規則通常與批准案有關,而不是被拒絕的案子。如果您的H-1B轉換身份的案子已經獲得批准,L-2被拒應該沒有影響,因為您已經擁有有效的合法身份。

2. 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年並使用假的社會安全號碼﹐可以申請政治庇護嗎﹖

某人以簽證身份來到美國﹐並在此已逾期居留超過5年。之後申請政治庇護並獲得批准。那樣合法嗎?此人在過去的5到6年期間用假的社會安全號。

李律師答:
政治庇護的授予取決於當事人是否能夠證明過去受過迫害或對迫害-基於種族,宗教,政治見解,屬社會團體或民族的成員﹐有充分的恐懼。一個人已經在美國居住超過一年而尋求庇護的人﹐必須證明情況有所改變。使用假的社會安全號碼通常不是拒絕庇護申請的理由,但它可能是酌情判決時的一個考慮因素。

3. 過去四年我丈夫有工作並領了薪資,但他沒有報稅,他可以為我提出移民申請嗎?

我丈夫在2016年到2019年間未報稅。他可以為我申請移民嗎?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丈夫在過去四年中一直從事薪酬的工作,但沒有申報所得稅,那麼他就違反了稅法。由於沒有工作記錄,很難為由他為您提出移民的申請,並通過你將成為公眾負擔﹐不得入境的規定。如果他確實想為您申請,他應該諮詢會計師或稅務律師,由他們建議是否您的丈夫能補報所得稅以及支付補報稅的罰款。

4. 經濟擔保書

我正在為未婚夫申請綠卡,但不知道我的調整後總收入是多少。是他W-2工資及預扣稅款表格上的第一行﹐還是他1040聯邦報稅表格上的8b數目﹖

李律師答:
您應根據I-864經濟擔保書表格上的指示寫下此收入,即“就本經濟擔保書而言,為確定收入﹐應填入國稅局聯邦報稅1040表或1040A表上的總收入。對於提交國稅局 1040 EZ簡易表格的人,應填入調整後的總收入。”

5. 申請I-601A的步驟是什麼?

2歲那年我在沒有移民文件的情況下入境了美國。我最近嫁給了我的丈夫,我們正在努力獲取身份。步驟是什麼?

李律師答:
我假設您的丈夫不是美國公民﹐就是永久居民。除非您符合245(i)條款的規定,並在2001年4月30日前﹐有人為您提交了勞工紙申請或移民簽證的申請,並且您於2000年12月21日當日人在美國,否則您無法在美國調整身份,最終必須由領事館來處理您的移民文件。第一個步驟是您的丈夫為您遞交I-130親屬移民的申請表,批准後﹐案件轉給國務院的全國簽證中心(NVC)處理,然後您可遞交I-601A豁免申請﹐來免除因您非法居留而受到10年不得入境的懲罰。 通過I-601A的標準是要證明沒有您﹐您丈夫的生活會極端困難(或父母,如果您的父母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請注意,此豁免申請僅適用於那些僅在美國非法居留違反法律而被禁止入境的人。若豁免申請獲得批准,您將在全國簽證中心(NVC)完成初步處理,然後回您母國的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簽證面談。如果沒有其他困難,您可在30天到60天內回到美國並擁有永久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