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0年1月26日刊登 1. 如何加急我的實習生OPT身份的申請? 2. F-1學生簽證逾期居留三年,如何修正我的身份? 3. 我正在申請綠卡但有家暴記錄,面談會有問題嗎? 4. 與免簽人士入境 如何申請婚姻綠卡

1. 如何加急我的實習生OPT身份的申請?

我剛畢業並在11月申請了實習生身份。我的工作將從2020年1月15日開始,在此之前我需要拿到我的OPT卡。如果沒有拿到,我相信公司會稍寬期限,或者我也可以無償在那裏工作。但是如果我不能在1月15日後的不久拿到OPT卡,我相信公司不會雇用我。我怎樣做才能加急OPT的申請?

李律師答:
根據您描述的情況,您很難獲得加急服務。目前移民局加急的標準是:給公司或個人造成嚴重的財務損失,且加急的原因不是申請人未能及時提出OPT申請、加急申請或未能及時補交材料;緊急人道主義原因;重要的美國政府利益;或修正移民局錯誤。移民局指出,如果僅因取得工作許可而申請加急,且不能證明其它有說服力的原因,您將無法獲得加急服務。

2. F-1學生簽證逾期居留三年,如何修正我的身份?

我於2015年以F-1學生簽證來到美國。學習了一年後,因成績不佳輟學。我希望取得合法身份,但不知道該怎麽做。您有什麽建議?

李律師答:
因為您違法,美國移民局不會允許給您新的學生簽證來“修正”您的身份,或讓你延長或改變您的身份。如果您是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滿21歲孩子的父母),那麽移民局在大多數情況下會寬恕您的違法行為而允許您調整身份。由於您曾是學生,除非您收到移民局或移民法官的否定裁決,您不會因非法居留180天以上而受到三年不得再入境或非法居留一年以上而十年不得再入境的懲罰。因此,如果若有人為您申請非移民工作簽證或移民簽證,您可以離開美國,在境外美國領事館或使館進行面談,通過後持非移民簽證或移民簽證返回美國。

3. 我正在申請綠卡但有家暴記錄,面談會有問題嗎?

我是來自臺灣的J-1交流訪問學者,不受兩年居留要求的限制。我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她在幫我申請綠卡中。但是,她脾氣暴躁,我們經常爭吵。有一次在外面我們發生了爭執。她打我,我回打了她,之後一個鄰居報了警,警察以家暴逮捕了我。我妻子沒有提出指控並對此感到非常抱歉。我認了行為不檢罪,被判處一年緩刑和500美金的罰款。這會影響我的結婚綠卡面談嗎?我們的婚姻很美滿,妻子已經懷孕。
李律師答,
如果移民官員仔細調查您家暴被捕的情況,您可能會在移民面談中遇到麻煩,但是問題不是很嚴重,因為您只認了行為不檢罪。當涉及家暴時,移民法非常嚴格,但需要家暴被定罪,移民局才會拒絕。對移民局來說,行為不檢遠遠不及家暴罪嚴重。

4. 與免簽人士入境 如何申請婚姻綠卡

我出生即是美國公民,在新加坡認識了我的男朋友。我們往來密切,經常在美國和新加坡看望彼此。他以90天的免簽證身份在美國。我們剛決定要結婚。他到達美國後的這兩個月,我們一直住在一起,但是他三十天內必須離境。他人在這裡,我可以幫他申請而拿到綠卡嗎?還是他應該回新加坡,在那裡等我幫他申請綠卡?

李律師答:
您也許可以和您的男友結婚,然後不離境讓他在美國調整身份,但這樣做有風險。首先,入境後90天內改變入境的意圖,移民局會推定他謊稱來訪的理由。也就是說,在90天合法居留期間內,他稱僅來探親/旅遊,但結了婚,並且遞交調整身份的申請。(請注意,有一種觀點認為,該規定不適用於與美國公民結婚的人,且90天的規定只是一個假設,可被駁斥)。如果在90天後結婚,遞交文件,您男友的身份過期,風險是若移民官員不友善,可能會聯系移民執法局(ICE)簽發加急的移送出境令,因為以免簽證入境美國的條件之一是放棄去移民法庭上移送出境聽證會的權利。(請注意,自移民局有了2013年指導備忘錄,情況已經大大改善。該意見指出,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移民官員應在將案件轉送移民執法局之前對調整身份的申請進行裁決)。如果您不想承擔上述風險,您可以為他提出K-1未婚夫簽證申請,也可以與他結婚,然後提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K-1申請通常比I-130申請快幾個月,I-130通常少於一年,但K-1到達美國後還需進行後續操作。這兩種申請都需要您的男朋友或丈夫離開美國,並在海外進行K-1未婚夫簽證或移民簽證的面談。

刊登于2020年1月2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