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祖國跳票被起訴 會影響綠卡延期申請嗎?
我因為支票跳票在祖國被人起訴。我家人有一企業,在我搬到美國之前我曾是合夥人。現在生意不好,我因支票跳票被起訴。跳票在我祖國屬重罪,但那是商業糾紛……不是欺詐或任何非法行為。請問我更新綠卡時,這會是問題嗎?
李律師回答:
為移民美國而被視為犯罪的行為,必須具有與美國刑法相同的犯罪行為。但話雖這麼說,如果當你更新綠卡時,或你在國外旅行返回美國時,此問題成為美國移民局或海關執法局關注的問題,你得花很多時間和精力來證明它們是不相同的。
2. 如果我有有效的I-20入學許可,但我的F-1學生簽證已過期,是否必須註冊兵役服務?
我是F-1簽證的國際學生,I-20有效期到2020年。但是我的簽證已經過期,因為我沒有離開美國去續簽。我必須註冊兵役服務嗎?
李律師回答:
在美國持有效非移民身份的當事人無需在美國註冊兵役服務。就你的情況,如果你擁有有效的I-20並且仍在學校全職上學,你就保持了合法的非移民身份。簽證到期與否沒關係,因為這個簽證僅適用于來回旅行。
3. 非法居留的日數從什麼時候開始累計?
我是F-1學生,因為生病於2018年11月退學。從那時起我一直待在美國。2019年2月,我向美國移民局提交了一份重新恢復F-1身份的申請件,但2019年5月被拒。我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了一項動議。現在已經差不多3個月了,我還沒有收到任何回覆。此時我還留在美國。我想知道我是否已開始累計非法居留的日數?如果是這樣,那麼從什麼時候開始累計?
李律師回答:
你的非法居留應於2019年5月開始累積,即從移民局拒絕你的重新恢復學生身份的申請案開始。像你這樣在簽證上寫明”D/S” – 即I-20有效期限內可合法居留的簽證,只有在收到來自移民局的正式拒絕通知、或移民法庭的否定判決後才會開始算非法居留的時間。如果你的動議案件贏了,就不算非法居留。川普政府在2018年8月的備忘錄中嘗試對非法居留的人作出不利的法律規定,但已於2019年5月3日被北卡羅來納州中區地方法院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