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7月19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提交兄弟親屬移民申請,他的一個女兒是美國公民,要包括在申請中嗎? 2. 未婚夫簽證 3. 輕罪的例外情況

1. 提交兄弟親屬移民申請,他的一個女兒是美國公民,要包括在申請中嗎?

我正在為我的兄弟和他的家人提交I-130表格。但他的一個女兒是美國公民。我是否在申請中加入她的名字?

李律師回答:
I-130親屬移民申請,按照法律條文來講你只為兄弟一人提交。但是I-130申請表要求提供他所有家庭成員的信息。所以,你當然應該把他的美國公民女兒包括在I-130表格中。

2. 未婚夫簽證

我的未婚夫是保加利亞公民,在西班牙生活。我想把他帶到美國,讓我的家人見證我們結婚。因為我已有一個先前與別人生的兒子,我希望未婚夫和我們住在一起。我們正在研究要如何達到擔保人的收入要求。但因為我是領取州府政和住房援助的單身母親,擔保要求破壞了我們的希望。我去西班牙看過他,打算鑽夠錢後再去。上次是我家人幫我支付費用。請問,我們能做什麼?我讀到聯合擔保的方式,但對
此有點困惑,要怎麼運作呢?我現在和媽媽及兒子住在一起。然而,我在經濟上支持我的兒子,我們的賬單什麼的都是一起的…這會讓我的家庭人數變成2人或3人?在我查看貧窮指南表中的家庭人數時,我是否將未婚夫包括在這個數字中?

李律師回答:
如果居住在同一住所,聯合擔保人可以是與您分享收入和資產的人。您的家庭人數將是4人,包括您、您的兒子、未婚夫和您的母親。您和您母親的收入應超過4口之家的貧窮指南。若沒有超過,除了收入外,資產也可以按照1/5的市值計算進去來達到貧窮指南數。

3. 輕罪的例外情況

我提出「無罪」的抗辯。提出延期起訴,12個月後(2012年)政府律師不受理此案。我知道這是因為我符合輕罪的例外情況(Petty Offense Exception,即之前或之後沒有再犯)。在目前的政府下,請問綠卡更新是否有困難?我從1980年以來一直是永久居民的身份。

李律師回答:誰知道川普政府接下來會做什麼?話雖如此,根據現行法律,您的情況不會妨礙到您的綠卡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