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1月1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问答 1. 我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被拒,因为非法投过票,但我有证据证明我是被欺骗才去投的票。我有30天的时间提出上诉,该怎么办?2. 如果我不提交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的I-751表格,并在90天之内回母国不再回来,可以吗?3. 我可以用B-2旅游签证在6月至10月1日期间留在美国,直到H-1B生效吗?

1. 我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被拒,因为非法投过票,但我有证据证明我是被欺骗才去投的票。我有30天的时间提出上诉,该怎么办?

李律师回答:
您可以向美国移民局(USCIS)提出行政上诉,填写N-336表格就入籍申请的判决请求听证会。移民局对非法投票的政策取决于选举法。如果选举法惩罚投票的实际行为,那么一个人投过票的事实足以证明他/她构成非法投票。但是,如果选举法处罚个人的投票行为,只在证明当事人是「明知」或「故意」下行事,移民局说裁决官员不能断定一位申请人的投票是非法的, 除非他们评估投票的情况、申请人的可信度和以及文件证据。

2. 如果我不提交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的I-751表格,并在90天之内回母国不再回来,可以吗?

我还需要去上庭听证吗?我们还没有离婚,但是分居了。

李律师回答:
虽然不能保证这是逃避上庭的解决方案,但如果您打算回到自己的祖国不再回来,您可能最好写信给德克萨斯移民局服务中心。因为您住在佛罗里达州,并且您若递交I-751申请表给服务中心,也要寄那里的,因它对佛罗里达州拥有管辖权。您可以解释您的情况,说您将不会留在美国,也许再附上一些证据,例如离开的机票。在您离开后,您也可以通知移民服务中心,您已经离开并向他们提供此类证明,例如:显示入境您国家的护照复印件。

德州服务中心I-751的地址是:
USCIS德州服务中心
P.O. Box 851488
Mesquite,TX 75185-1488

3. 我可以用B-2旅游签证在6月至10月1日期间留在美国,直到H-1B生效吗?

我是加拿大公民正和一位美国公民交往约会。我将于6月从加拿大理学硕士毕业。我已经读过相关H-1B的规定,一旦H-1B获得批准并且签证被盖章(希望一切顺利),您只能在工作开始前10天入境美国(10月1日开始H-1B工作,可在9月20日入境)。请问我可以申请B-2签证,和男朋友在一起,直到我的H-1B生效吗?比如:6月到10月1日之间?我知道我必须在加拿大进行面谈和签证盖章,我可以回去面谈。但是我可以在B-2签证下多次旅行并重新入境吗?一旦所有东西都加盖印章,H-1B签证盖章会取代B2吗?或者是否允许转换。

李律师回答:
由于您是加拿大人,您无需签证就可以进入美国旅游。如果您有充分的理由在美国旅游,例如与您的男朋友一起旅行,您可以持加拿大护照入境时向检查官解释。同样,加拿大人也不需要将H-1B签证钉入护照。在适当的时候,您可以带著I-797 H-1B批准单,进入入境口岸,要求以H-1B身份入境美国、以担任您的H-1B职位。当然您必须解释从6月到10月1日您计画在美国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