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文章”新公共負擔政策于2019年8月14日公佈—對2019年10月15日前提交的案件不予追溯 除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俗稱白卡)外,受到補助的可負擔健保法ACA(歐記健保)醫療保險不被視為公共福利”

本文不是對新規的全面總結,只可用作對公共負擔部份中大多數政策變化的快速指南。

該規則將于2019年10月15日生效,所有在2019年10月15日當日和之后遞交的案件將以它為則。該日之前遞交的所有案件將遵從舊法。 舊法中的糧食券(SNAP)、第八節住房選擇券和其它現在被視為公共福利的,只要在2019年10月14日前結束,不再被列入考慮的範圍。現在被視為公共福利但已在2019年10月15日前收到的補貼將視申請人的整體情況予于考慮,但不會被看重。那些包括保持收入水準的現金援助,含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貧窮家庭臨時援助(TANF),為維持收入水準而提供的州和地方的現金援助計畫(通常稱為一般援助計劃),以及對于長期收容的外籍人士的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白卡)。

決定公共負擔的證據標準是,在任何時候,某人是否“多半可能”成為公共的負擔。

美國移民局在決定公共負擔時會綜合考慮:在未來的任何時間,外籍人士是否多半可能在任何36個月內累計獲得超過12個月的一項或多項公共福利。最低的考慮因素有外籍人士的年齡,健康狀況,家庭狀況,教育程度和工作技能,資產,資源和財務狀況。在查看家庭狀況時,國安局將考慮家庭人口以及家庭人口是否使得外籍人士多半可能在未來成為公共負擔。在查看資產,資源和財務狀況時將查看家庭的年度總收入是否至少達到最新的聯邦貧窮指數(FPG)的125%倍,如果外籍人士是美國公民的配偶或子女(且子女已年滿18歲),在計算資產時,它是否為家庭總收入與125%的FPG差額的三倍,在其他類別下,資產是否為差額的五倍。

證據方面,美國移民局將查看美國國稅局的報稅證明,如果無法獲得報稅證明,需要家庭成員收入的其他可靠和證明性證據,包括為何無法獲得報稅證明的解釋。非現金資產和資源可納入考慮的是指可在12個月內轉換為現金的資產和資源—具體指年金,證券,退休金和教育賬戶資金以及易于轉換為現金的任何其他資產。該規則還將外籍人士在美國的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分以及其他未在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分中反映的負債視為證據,例如:抵押貸款,汽車貸款,未付子女或配偶撫養費,未繳稅款和信用卡債務。

在考慮教育和技能時,外籍人士必須提供過去三年的美國國稅局報稅證明。如果無法提供,可提供過去三年外籍人士就業記錄的其他可靠和證據性證據,包括解釋為何無法提供報稅證明; 他/她是否擁有高中畢業文憑或高等教育學位; 外籍人士是否具有任何職業技能,證書或執照; 該外籍人士是否精通英語或除英語外精通其他的語言; 外籍人士是否需要照顧別人,以致外籍人士人缺少就業記錄。

尋求調整身份的申請人必須在國土安全部指定的表格上提交自給自足的證明聲明。

如果親屬移民案需要一份經濟擔保書,美國移民局將查看擔保人與申請人的關系,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是否與申請人住在一起,以及擔保人是否已提交過擔保其他人的經濟擔保書。

家庭人數方面﹐21歲或以上的外籍人士或21歲以下但已婚的外籍人士﹐要包括外籍人士本人,與外籍人士一起居住的配偶,與外籍人士一起居住的子女,不與外籍人士居住一起但外籍人士要負擔或有義務負擔至少50%經濟責任的子女,不與外籍人士一起居住但外籍人士要負擔或有義務負擔至少50%經濟責任的配偶,或聯邦所得稅報稅單上列入的撫養親屬,以及向外籍人士提供至少50%的經濟擔保的當事人,或者將外籍人士列為他/她聯邦所得稅報稅單上撫養親屬的當事人。上述規則也適用於外籍人士是兒童,包括兒童的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提供或要求提供至少50%經濟責任的當事人,和其他子女或外籍人士的父母要負擔或有義務負擔至少50%經濟責任的其他當事人﹐或其他在外籍人士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聯邦所得稅單被列為撫養親屬的當事人。

嚴重的負面因素是外籍人士不是全時學生但被授權工作,而無法證明目前的工作,近期的工作經歷或未來就業的合理前景;在2019年10月15日當日或之后,外籍人士申請許可或調整身份前的36個月內,已經或已經被批准獲得超過12個月的一項或多項公共福利; 外籍人士被診斷出患有可能需要大量醫療的疾病或者會影響外籍人士自給自足的能力﹐上學或工作,并且外籍人士沒有保險,未來也可能不會獲得醫療保險,不能支付此可預見醫療費用的經濟來源;或者外籍人士以前被移民法官或移民上訴委員會認定為公共負擔或因此被驅逐出境。

重要的積极因素是外籍人士的家庭有收入,資產或資源,且至少可支持該家庭人口的聯邦貧窮指數(FPG)的250%; 外籍人士被授權工作,且目前從事合法(不是非法)行業,年收入至少為聯邦貧窮指數的250%; 或者外籍人士有私人醫療保險,不包括外籍人士以歐記健保獲得以保費稅收抵免為補貼的醫療保險。

難民和庇護者以及某些其他類別免于遵守此規則。

公共福利指所有目前禁止的﹐現在加入新的糧食券SNAP,第八節住房選擇券的住房援助,第8節的租賃援助,根據1937年美國住房法第9節的公共住房﹐和白卡醫療補助(但下面除外-緊急情況﹐《殘疾人教育法》的福利﹐對低于接受中等教育年齡上限的人提供的學校服務或福利﹐21歲以下的外籍人士或一位婦女的懷孕期間或產後60天的補助)。值得注意的是,它不包括除白卡以外以補貼形式購買的醫療保險。在回答是否考慮加入以“病患保護和歐記健保法”經過測試標準的補貼,國土安全部回答如下:

國土安全部在決定因公共負擔不予入境的情況時﹐不考慮歐記健保的補助或白卡除外透過健康保險市場獲得的健康保險為公共福利,是因為評估福利價值的複雜性和此福利的高的收入要求門檻。正如本序言第III.R部分所討論的那樣,國土安全部已為私人醫療保險加入一項適合預期入境時間的重要積極因素。但如果外籍人士以保費稅收抵免的形式獲得補貼以獲取保險,那麼這種保險不視為積極因素。

未來,可能強烈建議那些提供補貼醫療保險的公司公開其補貼來源的資料。

國土安全局可以酌情決定是否用公共負擔保證金來克服公共負擔的理由﹐并警告外籍人士如果在其案件中有一項或多項較嚴重的負面因素,國土安全部通常不會行使酌處權來允許提交保證金。最低保證金金額不得低于8100美元,保證金金額要求將根据城市地區消費者价格指數(CPI-U)每年進行調整通貨膨脹,并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美元金額。此保證金一直有效,直到美國移民局批准取消保證金——當外籍人士已經入籍或以其他方式獲得美國公民身份,永久離開美國,去世,成為合法永久居民滿五周年,或者外籍人士更改移民身份至新的身份不再受到因公共負擔不得入境的規定。如果保證金已經退還,外籍人士在調整身份後36個月的期限內不能獲得超過累計12個月的公共福利(例如,一個月內收到兩筆福利,即算兩個月)。

我們認為,在法規生效之前的兩個月內,將會出現或改變最終規則的法庭訴求,我們期待這些訴求會成功。這個規則雖然不是作者認為最糟糕的,但顯然有利于那些年輕,受過教育,中產階級,富裕,講英語的人。川普政府已經表示,不再歡迎父母,受教育程度較低的人和非英語人士(主要是有色人種),而這條規則就是在美國國門前張貼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