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6月14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H-1B工作簽證申請待審期間,可以持F-1學生簽證入境嗎? 2. 提交I-130親屬移民後申請K-3非移民簽證的利弊 3. 我是美國公民。如果我為母親申請綠卡、仍在處理中,那麼她可以在這待180天以上嗎?

1. H-1B工作簽證申請待審期間,可以持F-1學生簽證入境嗎?

我是F-1簽證(有效期至2021年5月),正以OPT實習生工作卡實習中,有效期至2020年1月。我今年正在申請H-1。如果我的H-1申請被抽中,請問我可以在H-1申請待審期間離境旅遊、然後用F-1簽證返回嗎?如果可行,且我的H-1獲批,我是否還必須簽證蓋章後才能開始以H-1簽證工作?或者可以等到我下次離開美國時再蓋章?

李律師回答:
此事難在H-1B申請待審期間,任何去美國境外旅行都被視為放棄轉換身份的申請。如果你的實習工作卡(OPT EAD)有效期至2020年1月,除了上述的限制你可以旅行。你可能最好等到H-1B申請獲得批准後、於10月前以實習工作卡旅行。這樣,就可能認為你在H-1B申請未決期間沒有旅行。如果你H-1B轉換身份不被視為放棄且你有要求轉換身份,那麼你不需要護照上有H-1B簽證的章,讓你在10月份開始工作。請注意,即使有工作卡(EAD),我和大多數律師都不鼓勵申請人在H-1B於10月或10月後生效前出境旅行。

2. 提交I-130親屬移民後申請K-3非移民簽證的利弊

我是委內瑞拉人,住在巴拿馬,自2017年7月1日起與我長期相處的男朋友結婚,我們在佛羅里達州的勞德代爾堡結婚,然後我回到巴拿馬。他是美國公民住在佛羅里達州,現在我們開始親屬移民申請,但不確定該怎麼做,我們知道應該從I-130申請開始,然後等待I-797和領事程序。申請K-3是一個好主意嗎?這樣我不必與他分開太久?

李律師回答:
提交I-130親屬移民後再提交K-3非移民簽證申請的利弊如下:

利:一般來說,K-3簽證申請更快(目前處理時間大約3個月)。

弊:您必須支付另一份申請費、填寫另一份申請,因為以K-3簽證入境的大多數人要面臨提交調整身份的過程。如果你的I-130申請獲得批准,並且案子轉到全國簽證中心等待處理,而你的K-3申請仍處於待審期間、或在全國簽證中心等待處理,那麼K-3將不予繼續。

3. 我是美國公民。如果我為母親申請綠卡、仍在處理中,那麼她可以在這待180天以上嗎?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已經為她提交了I-130申請,並且她已經遞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那麼在申請審理期間,她可以留在美國。她處於准合法身份,故非法居住美國的懲罰對她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