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月6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政治庇護申請被批後可以9個月就提交綠卡申請嗎? 2. H-4 工作許可證的問題 3. 如何把兒子加到我的案件裡?

1. 政治庇護申請被批後可以9個月就提交綠卡申請嗎?

我知道,在取得政治庇護申請一年後可以申請綠卡,如果這段時間內他/她在美國實際居住。但我也有聽不同的人和律師說,庇護申請批准9個月後就可以提交I-485表格。這是真的嗎?我知道有些人在9個月後申請,拿到了綠卡。請問這是否取決於審查I-485表格的移民官?如果一年期限是強制性的,那為何有些人9個月後就可以申請、並拿到綠卡? 

李律師答: 
根據美國法律,當事人必須在美國居住一年,才能被允許申請以庇護類別的I-485調整身份案。我不知道那些人是如何做到只要九個月就申請成功。

2. H-4 工作許可證的問題

我是H-1B(I-140職業移民案已批)、我妻子是H-4,根據最新的H-4 工作許可證(EAD)規定,她三週前拿到H-4工作許可證。我的優先日期馬上就到了,所以我可以為我們倆提交I-485綠卡申請。怎樣才能確保我妻子獲得I-485的工作許可證,而不是H-4工作許可證。我理解她不可能持有兩個工作許可證,但我更想讓她拿到I-485的工作許可證、而不是H4的工作許可證。 

李律師答:
你的判斷是對的,你妻子不可能同時持有兩個工作許可證。一般來說,工作許可證只用於工作,一種類別的工作許可證與另一種類別的工作許可證都是一樣的。我不認為通過申請調整身份、改換工作許可證類別,會比你妻子目前H-4類別下的工作許可證帶來更多的優勢。你可以讓你妻子繼續持有目前的工作許可證,然後在這個工作許可證還有4個月就要到期的時候,再申請I-485類別的工作許可證。

3. 如何把兒子加到我的案件裡?

根據簽證排期公告,我的案件已經排到了。現在我有一個一歲的孩子,我想把他加到我的案子裡,但我不知道應該往哪個地址的全國簽證中心(NVC)寄送信息。我不知道要把他的出生證,發送到全國簽證中心的WC單位還是全國簽證中心的DC單位。這兩個單位有甚麼區別? 

李律師答: 
不管你向全國簽證中心的 WC或者DC投寄詢問,毫無疑問的是都會被送到正確的部門和人士面前。只是一定要確保你填寫的地址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