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於2026年2月8日的世界週刊移民信箱上(剪報)
1. 配偶加入I-485 影響進度?
讀者問:
我在一年前提交了 I-485 申請,之後收到了補件通知(RFE)。在此期間,我結婚了,現在我希望將我的配偶加入我的 I-485 申請中。我看到一些文章提到,這可以透過「follow-to-join(隨後跟隨申請)」程序,或是將配偶作為附屬申請人(derivative beneficiary)加入現有的 I-485 申請來完成。請問哪一種方式比較合理?
我主要的擔心是:如果我現在將配偶加入現有的申請,是否會拖慢我的綠卡審理進度?若我選擇「follow-to-join」程序,我的配偶會不會因此比我更晚拿到綠卡?
李亞倫律師回答:
隨後跟隨申請(Follow-to-join)通常是指在主申請人獲得永久居留權(綠卡)之後,讓其配偶透過領事程序在海外辦理移民手續的一種方式。
將您的配偶加入您的 I-485 申請,則意味著您的配偶將根據您的案件,自行提交一份 I-485 申請。
至於這種情況是否會導致您的案件出現延遲,很難確定;但有一種可能性是,美國移民局可能會要求您提供婚姻真實性的相關證據,或是安排您和您的配偶一起面談,以核實你們的婚姻關係是否真實有效。
2. 遭裁員 EB-1A不一定會失效
讀者問:
我感覺自己有可能被裁員,所以我想要提前做些準備。去年,公司律師事務所幫我申請了EB-1A,後來被REF。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認可兩項補充資料。去年10月底的時候,我就已經把要補的資料交給他們了。上週問案情狀態,律所說他們在寫會在這個月底給遞交。如果我2月10日被裁了,沒有了公司信箱,我這個申請還有效嗎?我可以用私人信箱聯絡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我假設公司的律師將繼續負責並及時提交您 RFE(補件通知)的回覆。如果您被公司裁員,EB-1A 申請是否仍然有效,將取決於您是否同時是申請人(petitioner)和受益人(beneficiary),還是由公司作為申請人。如果公司是申請人,而公司在裁員後不再願意繼續擔保您,則該申請將失效。若您希望繼續推進移民簽證或 I-485 階段,本公司在未來某個時間點也必須確認仍有一個永久職位為您保留。如果您既是申請人也是受益人,案件則可以繼續進行。您是否能夠繼續與公司律所保持聯繫,取決於您與公司之間的安排。您是否能直接從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收到案件更新,則取決於您是否被列為申請人;如果如此,美國移民局 會單獨向您發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