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1年3月21日刊登 1. 兒子跨國公司L-2簽證的I-94已過期 2. 母親曾多次試圖從邊境入境,還因用別人的名字而被抓並被送回。移民局可以原諒她嗎?我可以幫她遞交申請文件嗎? 3. 為父母和兄弟申請綠卡 4. 丈夫需離開美國,我的F-2待審案會怎樣?

刊登於2021年3月21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兒子跨國公司L-2簽證的I-94已過期

我兒子的I-94於2020年6月過期。我忽略了此事, 已經過了8個月。這段時間發生了許多事,如居家令,封城,不能旅行,搬家,生病的岳父來住。我以為他的I-94有效期至2022年截止。我和妻子的I-94至2022年截止,我們很快就有資格調整身份。我可以延長兒子的I-94嗎?他只有13歲。

李律師答:
您可以根據您上述提出的理由,為您的兒子申請延期。美國移民局申請延期/改變非移民身份的I-539表格中說明﹐下列情況下可以予以接受:1.延遲申請是由於您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 2.您延遲申請的時間是合理的; 3.您沒有違反身份; 4.您仍然是真正的非移民身份; 5.您沒有上移送出境的程序。有關冠性病毒(Covid-19)進一步的說明﹐顯示美國移民局有更大的靈活性:根據現行法規,及我們在“特殊情況”頁面所述,如果申請人或被申請人未能准時遞交申請延期或改變身份(I-129表格或I-539表格)﹐而在授權居留的期限到期後才遞交,這是因為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如冠性病毒引起的理由﹐美國移民局可以酌情予以原諒。

2. 母親曾多次試圖從邊境入境,還因用別人的名字而被抓並被送回。移民局可以原諒她嗎?我可以幫她遞交申請文件嗎?

我想嘗試為母親申請移民。她目前住在海外的祖國。我母親曾非法來美﹐在這裡生下了我和弟弟。由於家庭問題她離開了美國。後來她試圖偷渡回到我們身邊,但被抓了好多次,有一次因使用別人的名字被抓。美國移民局把她送回去﹐並警告過她。她已不再嘗試非法來美。我快21歲了,我想幫助她。請問,母親曾非法入境來找我們,是否可以得到原諒。

李律師答:
您很難能讓您的母親成為美國永久居民。有過欺詐或虛假文件的記錄需要申請豁免﹐此豁免需由符合條件的親屬﹐證明他們的生活將極端艱苦﹐來為她申請,而符合條件的親屬僅限於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父母。她不能透過你申請豁免。至於她多次試圖非法入境美國並被捕的事實,使她招致“永久性”的懲罰,即如果她於1997年4月1日當日或之後在美國非法居住一年,然後離境﹐又於1997年4月1日當日或之後試圖非法入境﹐她將受到十年不得申請豁免的懲罰。

3. 為父母和兄弟申請綠卡

我正在為父母申請綠卡。我於2017年成為美國公民。我應該一起為弟弟申請嗎?一起申請做有什麼好處?

李律師答:
好處是您為您的弟弟提供了另一種移民美國的方式,因為無法絕對保證他以後能夠通過您的父母來辦移民。移民法律可能會隨著時間而變化,各種類別的簽證配額也可能會發生變化。目前,您為父母提出申請,然後由父母為您的弟弟提出申請(假設他未婚)似乎更快些,尤其是當您的父母移民時您的弟弟未滿21歲。但是,為您的弟弟申請給了他另一個選擇。請注意,這種申請通常不會對您弟弟獲得非移民探親簽證或以其他方式來美國帶來負面影響,因為兄弟姐妹類別的申請時間很長,若你弟弟在兄弟姐妹類別的申請時間內來美國,大多數美國領事館不會認為您的弟弟有移民意圖或傾向。

4. 丈夫需離開美國,我的F-2待審案會怎樣?

我的F-2身份仍在審理中。我丈夫需要離開美國,無法留在這裡。 我的F-2待審案件會如何呢? 我是否必須同時與他一起離開?

李律師答:
不幸的是,您丈夫是主要申請人,您僅處於家屬身份。 根據美國法律,移民局不會批准已離開美國的主要申請人的家屬申請案件。 如果您能夠申請其他的簽證身份,例如F-1學生簽證,並且獲得批准,那麼您可以留下﹐不受丈夫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