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月19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有F-1簽證,如果庇護申請被拒,可以得到OPT嗎? 2. 如果我結了婚,律師能否幫我轉換身份,我的簽證過期且沒有蓋戳 3. 我符合極端困苦關係的條件嗎?

1. 我有F-1簽證,如果庇護申請被拒,可以得到OPT嗎?

實習生身份(OPT)批准需要符合非移民傾向,因為這是非移民簽證。但是申請庇護就顯示有移民傾向。所以請問如果我的政治庇護申請被拒,會不會影響我獲得OPT實習生身份的機會?

李律師回答:
如果庇護申請被拒時,你仍處於F-1學生身份,那麼被拒不會影響你的非移民身份,以及獲得OPT的可能。美國移民局對移民傾向的問題主要集中針對移民簽證的申請,或移民簽證,或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

2. 如果我結了婚,律師能否幫我轉換身份,我的簽證過期且沒有蓋戳

我在2000年進入美國,簽證沒有蓋章,I-94的表格也沒法追查溯,我去移民辦公室問過,被告知我們最終遞件時,我必須回墨西哥的華雷斯,請問有沒有辦法讓我不用離境就轉換身份?

李律師回答:
如果當事人合法進入美國,但是沒有入境文件,正常做法是提交I-102申請表申請I-94小白卡。如果當事人搭飛機或坐船入境, 找到入境紀錄的機會較高。但是通過陸地邊境入境、要證明合法入境可能更難些。如果你無法獲得入境證明,即使你與美國公民結婚,你也不能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除非你受到245(i)條款的福利。245(i) 條款規定,當事人必須在2001年4月30日前有人為他提交勞工紙申請,或移民申請,且於2000年12月21日當日人在美國。

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情況,你也可以在美國海外獲取永久居民身份,程序是I-130申請獲批後,提交I-601A豁免申請,留在美國等待結果。如果I-601A豁免獲得批准,你可以去海外進行領事程序,有很大可能能順利拿到移民簽證。I-601A豁免是對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一年,面臨十年不得入境懲罰的人士,給予豁免, 以美國公民配偶或父母生活有極大困難為由。

3. 我符合極端困苦關係的條件嗎?

我相處了24年的男朋友,2009年因為重罪而被移民及海關執法局關押,他於1991年和他父親一起合法入境,我們在1992年相遇、1994年開始一起生活。1996年,生下我們的兒子,2001年又有了女兒。我有24年一起生活的證據。

李律師回答:
你能不能幫助你的男朋友取決於以下問題的答案。首先,你是否持有永久居民身份或是美國公民身份?如果是,你們倆人是否願意結婚。然後剩下的其它問題有:他是否合法進入美國,他被關是犯下什麼類型的重罪。有時候在美國尋求永久居留身份,某些重罪可能給予豁免。我強烈建議你跟移民律師諮詢,審查你和你男友的所有情況,看看有哪些方法可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