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9年6月9日刊登 1. 現任配偶為我申請的I-130會與前夫以前為我申請已批准的I-130衝突嗎? 2. 您能告訴我該如何計算入籍資格的天數嗎?

1. 現任配偶為我申請的I-130會與前夫以前為我申請已批准的I-130衝突嗎?

在我上個婚姻破裂前,我通過以其婚姻申請的I-130得到了批准。現在我和一位美國公民在一起,他將贊助我申請綠卡。當我們申請新的I-130時,我過去的婚姻會給我們帶來麻煩嗎?
李律師答:
很明顯,您目前的婚姻關係是真實的,因為您們將要有一個小孩。移民官有可能會疑問您上個婚姻是否也是真實的。即使您上一個I-130申請獲得批准,移民官仍然可以調查其婚姻的真實性,除非您已有過婚姻面談。法律規定,通過虛假婚姻獲得移民福利的人將永久不能申請獲得綠卡。

2. 您能告訴我該如何計算入籍資格的天數嗎?

我在2014年獲得了綠卡,並想知道我是否有資格申請獲得公民身份。在過去的五年裡,我在美國待了大約750天。我沒有在美國境外六個月或更長時間。您能告訴我什麼時候才有資格申請入籍?
李律師答:
提交入籍申請的最短時間是所需居住時間的一半。所需居住時間是五年,那提交入籍申請的最短時間則是913天。然而,即使申請人居住時間達到了最短的時限,入籍官員仍然認為申請人為了入籍的目的而維持居住的時間不夠。在申請入籍前,您可能最好超過這個最短時間的天數。另一方面,請理解計算的時間段是案件提交日之前的五年。這意味著您在提交入籍申請五年之前在美國度過的部分時間可能不會算在裡面。

刊登於2019年6月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的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