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曾被領事館懷疑婚姻欺詐案件被拒﹐要證明婚姻真實才能移民我的父母于2002年離婚,我母親在2004年和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他為她申請移民,但她的案件在2005年美國駐廣州領事館面談時被拒,因為領事官員不相信她的婚姻是真實的。2014年我透過與美國公民妻子結婚來到美國,今年成為美國公民。如果我申請母親。她是否會因為她的舊案件而有問題﹖或不會有問題呢﹖她現在正透過我的申請辦理中。 2. H-1B補材料的問題我現在的H-1B工作簽証是從不需要配額的東北部一所大學得到的。工作簽証將於8月31日到期。學校不幫我辦延期,所以四月份我找到一家私人公司贊助我。我抽中了配額,但剛收到移民局要求補材料的通知﹐並因為我的新雇主是一家電腦諮詢業務公司,而問了許多問題。公司的律師說移民局要在我們寄回材料後花60天來審理。假設到8月31日我們還得不到最終答復, 我有哪些選擇?我從2018年6月28日開始為這家私人公司工作﹐同時也在大學工作。8月31日後我還能繼續工作嗎?我可以在移民局審理補材料的過程期間離開美國旅遊出境嗎? 3. 由于醫生體檢錯誤,I-485調整身份被拒 – 應該上訴還是重新申請?2016年我工作的公司為我提交了I- 485 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請。出于某些原因,我的案子花了很長的時間﹐我在2018年3月收到了美國移民局的通知,要交一份新的體檢報告,因為舊的已經過期了。我去醫生辦公室,做了所有的新檢查,然後把未開封的體檢報告寄到德克薩斯州服務中心。我剛在六月底收到I–485被拒的通知單,說信封裡的體檢報告是一份副本,而不是原件,說我沒有提供足夠的回覆。我感到疑惑,因為我沒有機會看醫生密封的信件。我可以對此案上訴嗎?我可以再申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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