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任配偶为我申请的I-130会与前夫以前为我申请已批准的I-130冲突吗?
在我上个婚姻破裂前,我通过以其婚姻申请的I-130得到了批准。现在我和一位美国公民在一起,他将赞助我申请绿卡。当我们申请新的I-130时,我过去的婚姻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吗?
李律师答:
很明显,您目前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因为您们将要有一个小孩。移民官有可能会疑问您上个婚姻是否也是真实的。即使您上一个I-130申请获得批准,移民官仍然可以调查其婚姻的真实性,除非您已有过婚姻面谈。法律规定,通过虚假婚姻获得移民福利的人将永久不能申请获得绿卡。
2. 您能告诉我该如何计算入籍资格的天数吗?
我在2014年获得了绿卡,并想知道我是否有资格申请获得公民身份。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在美国待了大约750天。我没有在美国境外六个月或更长时间。您能告诉我什么时候才有资格申请入籍?
李律师答:
提交入籍申请的最短时间是所需居住时间的一半。所需居住时间是五年,那提交入籍申请的最短时间则是913天。然而,即使申请人居住时间达到了最短的时限,入籍官员仍然认为申请人为了入籍的目的而维持居住的时间不够。在申请入籍前,您可能最好超过这个最短时间的天数。另一方面,请理解计算的时间段是案件提交日之前的五年。这意味着您在提交入籍申请五年之前在美国度过的部分时间可能不会算在里面。
刊登于2019年6月9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专页上的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