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0月27日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政治庇護者在離境之前申請了難民旅行證件 2. 母親和繼父離婚,繼父可以為K-2簽證過期的子女提交I-130和I-485申請嗎? 3. 刑事罪被取消後,臨時綠卡持有人被驅逐出境美國的流程是什麼?

1. 政治庇護者在離境之前申請了難民旅行證件

申請提交難民旅行證件已經三個多月了,我還沒有收到。我想知道,如果我沒有難民旅行證件,返回美國會有什麼影響?如果我給他們提供庇護批准證明、工作許可證、工作機構開出的信解釋為何我必須旅行,以及美國移民局給我的難民旅行證件申請回執,並證明我已經打完指模,請問會有問題嗎?我想知道,如果沒有難民旅行證件,我可以順利返美嗎?

李律師回答:
沒有你手上沒有難民旅行證件,肯定會在入境關口碰上麻煩。假定航空飛機(如果飛入美國)允許你登機,甚至到了入境關口,移民檢查官也肯定會讓你進行第二級的檢查,你很可能被困在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多時,因為他們需要決定如何處理你的案件。即便最終他們允許你入境,但這過程也會讓你覺得相當痛苦。請注意一份舊移民局1999年的備忘錄中,對你這種情況,海關可不予受理,當事人還可能進入遞解出境程序,同時不能恢復在美國的身份。除非當事人在美國領事館或入境關口提交申請,並獲得難民旅行證件,或獲得假釋才可入境美國。

2. 母親和繼父離婚,繼父可以為K-2簽證過期的子女提交I-130和I-485申請嗎?

我兒子是在中國非婚出生的,母親是中國人、父親是美國公民。多年後親子鑑定就確認了,孩子父親根據法庭命令支付撫養費。2008年,我們到美國,我嫁給另一個人,我和孩子分別獲得K-1和K-2簽證,但我兒子的I-485沒有提交,因為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和美移民局(USCIS)熱線,都告訴我,他出生時就是公民,但他父親沒有為他提交N-600表格。根據律師的建議,我在2015年6月獲得公民身份,要為我兒子提交申請。去年九月,我們他提交了I-130和他的I-485,但是因為他的I-94入境卡的身份不正確而被拒。現在他們要遞解他,可他還未成年,而且我們在那邊已經沒有親戚了。原來的申請人和我已離婚了。請問他繼父仍然可為我兒子提交申請嗎?

李律師回答:
根據現行法律,你兒子有資格根據原來的繼父的申請來調整身份。因為你現在是美國公民,也就是說你之前的婚姻關係被美國移民局確定是真實的,因為你能調整身分成為永久居民,只有透過K-1的申請人才行。這個問題的癥結在於,原來的申請人要麼必須在過去已為你兒子提交I-864擔保書,要麼現在仍願意做。

3. 刑事罪被取消後,臨時綠卡持有人被驅逐出境美國的流程是什麼?

當事人如果被判過惡性重罪,被移送出境(遞解)後再擅自入境美國,或在美國曾非法居留超過一年、又再次非法入境美國,可能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國。這聽起來好像沒有那麼糟,因為十年後允許申請不得再入境的豁免。請問我沒有資格申請這個豁免?

李律師回答:
如果在美國境外呆夠十年,你可能有資格申請「永久」不得入境的豁免。那時,你可以申請, 然後會依法裁決。即使刑事定罪已經被取消,裁決仍要考慮你的惡性重罪的罪行。在國安局(DHS)的眼中,如果一個人承認曾犯下禁令罪行的事實,就可以不准再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