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於2024年6月1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到新工作就職 應等I-485遞交180天後
一讀者問:
目前,我已經在這家公司工作很多年了,薪水有些偏低。薪資約為市場薪資的百分之80。幸運的是,不存在裁員風險。前陣子我找到了一份FAANG(即五家大型科技公司 Facebook, Amazon, Apple, Netflix and Google)的工作,薪水比現在的薪水高了百分之30%左右。我應該先向這家公司提交 I-140 嗎?從申請到批准需要多長時間?
李翼民律師答:
要回答你的問題,我假設您目前的公司已為您提供了經過認證的 PERM 勞工紙申請,並且有資格代表您提交 I-140職業移民申請。既然您正在考慮這個 FAANG的 職位,我進一步假設您已經與您未來的雇主討論過該職位,並且您未來的雇主願意贊助您獲得 PERM 勞工認證。我最後假設﹐您不是申請 EB-2 NIW 或 EB-1A。根據您的情況,您有幾個選擇。首先,您可以要求您目前的雇主為您提交一份I-140,並等待在轉移到FAANG公司前獲得批准。當然,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在 I-140 獲得批准後,FAANG 公司可能不再願意僱用您,或者您的雇主如果覺得您騙了他們,就可能會試圖撤銷此批准。此外,在提交 I-140 後為了獲得雇主靈活性並「轉移」您的工作,您必須滿足更多的條件。 I-140 必須已獲批准或正在等待審理中,且您的 I-485 申請必須已等待至少 180 天。因此,為了使其發揮作用,您的優先日期應該已經排到,以便您可以同時提交 I-140 和 I-485的申請。之後,您可以在提交 I-485 申請 180 天後將您的工作「移」到 FAANG 公司的相同或類似的工作。為了與此策略相配,如果您目前的雇主同意,您可以額外支付 2,805 美元對您的 I-140 進行加急處理,這樣您就有可能在 15 個工作日後獲得 I-140的批准。如果沒有加急處理,I-140 申請通常需要 6 個月到一年的時間才能得到裁決。總而言之,在這個策略下,你也許可以於同時提交I-140/I-485的180天後轉到FAANG工作,而不必讓FAANG公司代表你再次申請PERM勞工紙。當然,如果您的優先日期還沒有排到,您需要等排到了才提交 I-485,然後等待 180 天,透過 H-1B 轉移或其他合法方式將工作轉移到 FAANG 公司。如果您的雇主提交的 I-140 最終獲得批准,但您無法提交 I-485,您至少可以保留其優先日期﹐在第二個職業移民申請中使用。
您的第二個選擇是只接受 FAANG 的錄取通知,然後將工作簽證轉移給他們,而無需由您目前的雇主代表您提交 I-140。這樣做的好處是,您將能夠以 FAANG給的薪資,而不用擔心等待的風險。缺點是你將放棄目前雇主已為你辦理好的PERM勞工紙,並且必須由FAANG公司重新辦理勞工紙的流程,這將使你的流程增加大約2年(ETA 9141目前需要6-7個月來裁決﹐而ETA 9089此時需要一年多的時間)。除非您的 I-140 已獲批准且未被前雇主撤銷,否則您也將無法保留舊的優先日期。因此,如果您願意在美國保持非移民身份的同時等待更長時間來獲得永久居留權並賺取更多的錢作為交換,那麼這對您來說可能是一個可行的選擇。
2. 若沒續H-B 回美紙可應急
一讀者問:
我是 EB-3,表格 B 本月已經排到了,但表格 A 尚未排到。 律師現在打算同時提交I-485和回美紙(AP卡)及工作許可證(EAD卡)申請,但我上個月剛回中國續簽H-1B印章回來,我的H-1B簽證(I-797)也剛續簽三年。 我原本計劃今年年底去哥斯大黎加度假,明年5月回中國探望家人,但現在AP卡申請一經提交,我就無法出境。 律師表示,現在拿到AP卡大約需要12到15個月的時間,這意味著明年(也可能是後年)我所有的海外旅行計畫都將被取消。 現在,我想告訴律師,只提交I-485,不要提交工作許可證EAD和AP卡申請,因為考慮到我的H-1B印章還有一年才到期,如果我拿到AP卡也只有1年有效期,和H-1B簽證印章的效期大致相同。 這樣的話,我可以在明年春天持有效簽證回國,等到簽證章過期再申請AP卡。 我這樣想可以嗎? 我的工作比較穩定。 雖然薪水不高,但我並不是特別擔心會突然被裁員。 如果我現在不申請AP卡,還會有其他風險嗎?
李翼民律師答:
雖然這取決於您,但根據您的情況申請AP及EAD卡仍然有一定的價值。 事實上,您擁有有效期接近 3 年的新H-1B 身份,這一事實非常重要,因為它可以降低您申請 EAD 和 AP 的緊迫性。 只要您仍在 H-1B 擔保公司工作或有效的 H-1B 轉讓申請獲得批准,您就可以持 H-1B 簽證自由往返。 H-1B 簽證到期後,您可以在明年春天返回時在本國領事館續簽,方法是申請 DS-160 並準備好所有必要的證據,包括有效的 LCA、公司的工作信函和 H-1B 批准單。回美紙獲得批准並不意味著您的 H-1B 簽證失效。 您只需使用 H-1B 簽證即可進出美國。 如果您的 I-485 案件的批准時間比您的 H-1B 身分的有效期更長,回美紙可能對您有利。 當然,回美紙的有效期限為一年。 因此,如果您願意,您可以考慮在 H-1B 到期時申請 EAD 和回美紙。 如果您希望將回美紙與您的 H-1B 身份到期相協調,您可以在 H-1B 到期日期前約 12 個月申請。 您的I-485 案件的裁決時間可能比您的H-1B 身分的有效性更長,因為某些司法管轄區的職業移民案件需要很長時間才能裁決— 您可以查看美國移民局處理時間表,以了解您類型的大致等待時間案件的情況——並且因為您的優先日期相對於最終行動日期(“圖 A”)來說還未排到。 如果您的綠卡申請尚未獲得批准,並且您有回美紙,您通常可以出境和進入美國,而無需延長您的 H-1B 身份。 此外,如果您出於任何原因不確定自己能否在本國領事館獲得續簽的 H-1B 簽證,將回美紙作為應急計劃可能會有所幫助。 雖然在沒有 EAD 或回美紙的情況下申請 I-485 可能對您有用,尤其是因為您的 H-1B 有效期已近 3 年,但您可能需要考慮上述福利並決定它們是否值得您額外申請。 但除了費用之外,申請 工作許可證 和 回美紙沒有明顯的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