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1年2月28日刊登 1. B2延期未批 半年內應離境 2. 先入境再申請I-485 成年未婚親人不可行 3. 輕微交通違規 不會影響入籍申請 4. F-4類移民需排期 無配額不能提交I-485 5. 丈夫托欠撫養費 擔保移民能力生疑

刊登於2021年2月28日的 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B2延期未批 半年內應離境

我的I-539表格申請B2簽證延期,至今未收到任何結果﹐只有收據通知。根據美國移民局網站的信息﹐遞交延期申請後,假設延期被批准﹐我只允許在美多停留180天。我應該在這180天內離開美國嗎?

李律師答:

及時申請B-2簽證延期的申請人有權留在美國等待判決的結果,但是如果您打算在美停留的時間超出你原先要求延期的180天﹐你就必須再遞交另一個延期的申請。如果美國移民局批准了你的延期申請(延期的最長時間為6個月-180天),而你留在美國的時間已超過這180天,那麼從判決的那天起﹐將立即開始起算你非法居留的時間。您此時決定是留下還是離開由您自已決定,但是如果您未提交其他的延期申請或其他的申請來保持您的非移民身份,美國移民局可能更希望您離開。

2. 先入境再申請I-485 成年未婚親人不可行

我是綠卡持有人。我有幾個問題﹐ 1)如果我的未婚成年兒子(33歲)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美國,在他逾期居留的時間﹐我可以同時為他申請I-130表和I-485表嗎?他可以留在美國嗎?如果不可以,那麼﹐2)他仍以免簽證方式來到美國,在探親時間內﹐我們提交I-130和I-485表,是否行得通?還是其他方式,3)我現在就以綠卡持有人身份﹐遞交文件申請在國外的兒子,那麼在兒子等待領事館作業期間﹐他能來美國嗎﹖還是在他等待排期的7年至13年的時間﹐他都不能來美國探望母親?

李律師答:

一位永久居民申請33歲的單身兒子(屬F-2B類別),依2021年一月的簽證遞件排期進度表﹐只排到2016年5月1日之前遞交的案件﹐而其他積壓國家如墨西哥和菲律賓出生者除外。僅在簽證配額遞件排期排到的情況下才可以遞交調整身份(I-485)的申請。您若想在兒子入境後為他調整身份是不可行的,因為他必須等待很長的時間才有配額。至于他想在等候期間來美國探望您,應該是可以的,但他必須說服入境關口的移民官員﹐說他會在免簽證的90天內返回祖國。還有他應該將每次探望您的時間隔開,讓國安局官員看到他在他自己祖國的時間比在美國多得多。

3. 輕微交通違規 不會影響入籍申請

我在弗吉尼亞州被控超速駕駛的輕罪(2019年),法官要求我進駕駛學校學習和提供12小時的社區服務,然後把我的控訴減低為簡單的超速違規,我付了罰款。它會影響我的N-400入籍申請嗎﹖我共有4張違駕罰單﹕1-車牌看不清-付了罰款。 2-粗心駕駛-2017年付了罰款。3-沒有遵守交通標誌-2018付了罰款。 4-孩子沒有綁安全帶-2019年付了罰款。

李律師答:

違法行為在入籍案件中很重要,因為申請人必須證明從拿到綠卡到提交入籍這段時間內品格良好。通常,如果申請人的其他方面都符合資格,那麼交通違規的行為不應改阻止當事人入籍。 您有四次交通違規的行為的事實,移民局可能會仔細審核﹐但是我相信因為這四次是在三年內發生的﹐可能會被忽略。

4. F-4類移民需排期 無配額不能提交I-485

我是美國公民,為我的親妹妹遞交了I-130申請。

李律師答:

F-4屬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的移民類別,目前簽證配額排期可递交I-485表的才排到2007年9月15日(遞件排期)前提交I-130案件的那些人,此日期不包括積壓更久的印度,墨西哥和菲律賓出生的人。由於沒有簽證配額,因此你妹妹現在不可以提交I-485的表格。很抱歉﹐美國不允許當事人在等待優先期排期的期間﹐先提交I-485的表格。

5. 丈夫托欠撫養費 擔保移民能力生疑

我丈夫在紐約欠子女撫養費。 他正在為我提交移民申請。 這會影響我嗎? 如果會,他將如何改正或支付拖欠的撫養費呢?

李律師答:

如果您的丈夫負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他應該支付子女撫養費的金額,或者如果他無法支付,則必需與孩子的母親制定支付時間表,分期支付未付的餘額。 您的丈夫若無力支付子女撫養費,那麼他是否有能力為您填寫I-864經濟擔保書(這是申請您移民的一項要求)來擔保撫養您﹐將令人懷疑。

李亞倫文章: 拜登政府的H-1B工作簽証計劃是什麼呢?

世界周刊2021年2月21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去年這個時候,移民局已經提出了新的H-1B季度的雇主註冊規則和時間表。但在撰寫本文時,華盛頓卻尚未就其時間或程序步驟發出任何消息。可能是因為我們有一個新的政府部門,而新的國土安全局局長亞歷杭德羅 馬約卡斯正在等待確認中,故沒人知道拜登的政策將會是什麼。他任命波士頓市長 – 一位勞工者的堅定擁護者及前工會領袖 – 馬丁 沃爾什(Marty Walsh)﹐明顯的拜登總統在H-1B領域可能不像他在其他移民領域那樣富有同情心。實際上,2021年1月20日的白宮實況報導解釋了“ 2021年美國公民法”,確定其目標是“這個法案……對非移民和高技能簽證激勵更高的工資,以防止與美國員工的不公平競爭。 ”

從川普政府的H-1B午夜法規及其當前的情況,我們知道接下來的幾個月中,新的H-1B配額申請可能會出現哪些選擇和危險。下面是三個相關的規則:

1.在雇主註冊抽籤系統中優先考慮高工資的規定﹐“對申請H-1B配額的公司註冊要求進行修改”已於2021年1月8日發布,並將於2021年3月9日生效。

2.“加強針對美國某些外籍人士的臨時和永久就業的工資保護 ”﹐已於2021年1月14日發布,並設定60天後生效(2021年3月15日)﹐這項法規恢復了勞工部(DOL)的規則,大大提高了工資水平。根據該規則,勞工部將在一年半的時間內逐步採用新的工資,而首次增加工資將在2021年7月1日開始。對於在2021年10月8日止已批准的I-140申請的受益人的H-1B員工,增加工資的逐步實施期限延長至3年半。

3.國土安全局的法規“加強H-1B非移民簽證的分類計劃”將法院拒絕的法規以截短的形式帶回,並且僅包括使最終用戶公司提交的勞工情況調查(LCA)和H-1B申請書(重新定義勞資關係)的規定,作為預發本﹐已於2021年1月15日發布,但仍然需要在《聯邦紀事》中刊載,並且如果沒有在180天內刊載則無效。 (勞工部在2021年1月21日承認該法規一開始就無成功的希望,因為它撤回了其支持的《外國勞工認證辦公室(OFLC)的H-1B計劃公告》和《工資與時薪的實地援助公告》,擁護國土安全局的法規以確認其本身的解釋,同時撤回了要在《聯邦公報》上發布的公告, 及要求公眾對解釋進行評論)。


根據拜登參謀長羅恩克萊恩(Ron Klain)於2021年1月20日發布的備忘錄,任何午夜規則的制定都可以通過此備忘錄來撤消或暫停,所有待處理的法規均應撤消,並且指示政府機構考慮將已發布但尚未實施的法規推遲60天。這個關閉備忘錄對上面三個規則有下面的影響:

1.由於第一個和第二個規則已經發布,但它們尚未執行,因此政府機構必須考慮將它們推遲60天,但是是否將其撤消取決於新政府對法規的看法。

2.如果新政府贊成前兩項規則,可按備忘錄中的例外規定推遲60天﹐分別於2021年3月9日和2021年3月15日生效。但是,第二條規則不會對今年的H-1B季度產生影響,因為工資標準的提高要等到2021年7月1日才生效,也就是在今年的H-1B季度結束之後。

3.第三個規則肯定會根據克萊恩(Klain)的備忘錄而撤消,因為它尚未發布。

4.主要問題在於第一個規則。到目前為止,H-1B季度將何時開始或將有那些規定﹐似乎沒有方向。儘管一些律師認為H-1B註冊必須在3月1日開始,但這並不一定,因為這僅僅是開始接收2020年註冊的日期 – 第一年實施雇主登記註冊系統。今年,登記註冊可能從2021年3月15日或甚至於2021年4月1日才開始,而美國移民局(USCIS)的裁審日期將只剩下15天或30天,例如﹐與其在2021年9月2日裁決案件,可能在2021年10月2日才裁決。

今年也不能保證美國移民局將使用雇主註冊系統,因為它可能會恢復到先前的系統﹐即提交完整的H-1B簽證申請﹐希望能被選中,但去年的註冊程序很成功﹐所以應該不會。

好消息是,拜登總統比他的前任更能保持平衡,而且任何的改變都會加以分析,審查和衡量,而不是憑反覆無常的性情而定。 今年的H-1B申請者應該對職業就業統計(OES)的工資制度具有確定性,並且不受專業職業和雇主/僱員關係定義的更改而受到影響。 確實,法院勝利的反對了第二和第三個規則﹐為H-1B從業人員在這些問題上提供了更多的論據。

本屆政府不應該支持第一個法規﹐也就是根據雇主向其H-1B員工支付高工資的能力來改變抽中的機率﹔原因很多﹐包括它會產生扼殺創新和促進對要填補專業職業職位的小型公司的歧視 ,但他們沒有像大型的競爭公司那樣有足夠的財力來提高薪資水平,例如﹐願意為研究人員支付兩倍或三倍市價的研究薪資的大型生物技術公司,而具有相同或更高前途的小型生物技術公司則無法達到該工資的水平,因此無法確保聘用所需的科學家,研究人員,化學家等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