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0年12月20日刊登 1. 當選總統的拜登承諾會向國會遞交一份對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有益的法案,我要採取哪些步驟才能成為合法的人? 2. 我來自香港–目前屬於中國配額嗎? 3. 我有H-1B工作簽證,現已與另一州的美國公民結婚,正在考慮辭職–合法嗎? 4. 我於六個月前偷渡入境美國-如果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刊登於2020年12月20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當選總統的拜登承諾會向國會遞交一份對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有益的法案,我要採取哪些步驟才能成為合法的人?

新當選總統的拜登在電視上說,在他任職的前100天內,他將向國會發送一項法案,將一千一百萬像我一樣沒有身份的人引入公民身份之路。如果他這樣做,您能告訴我什麼時候會開始呢?我多久可以提交申請?移民局已經有可用的表格了嗎?

李律師答,
當選總統的拜登許諾在他任期的頭100天內將立法提交國會,但這並不意味著該立法將獲得通過。國會兩院必須在立法上達成一致,然後才能由總統簽署立法。民主黨將同時擁有眾議院和總統府,但可能沒有參議院。這將取決於2021年1月5日喬治亞州的情況,屆時將確定兩個參議院的席位。民主黨需要有這兩個席位才能控制參議院。但是,我要指出,即使民主黨以50票對50票佔有參議院,而卡瑪拉哈里斯(Kamala Harris)成為壓倒性的一票,要將一千一百萬無證移民合法化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小喬治 布希(George W. Bush)擔任總統時,他曾試圖通過合法化計劃,他得到了許多民主黨人的支持,但由於共和黨內部的反對而未能實現。關於您的特定問題,目前沒有時間表﹐也沒有表格,因為在通過立法後才會有表格。

2. 我來自香港–目前屬於中國配額嗎?

我的公司剛剛為我申請了勞工紙﹐為我辦綠卡,我想知道因為我在香港出生,我要花多長時間才能移民。我聽說總統的一項公告使香港成為中國的一部分,讓我處於中國配額之內,而中國配額的案件積壓到2017年,但香港屬世界其他地區﹐目前有配額。

李律師答,
美國國務院目前尚未將總統的這項行政命令生效實施。最近一次針對EB-5投資者的網絡研討會上,國務院簽證控制與報告部負責人查理奧本海姆(Charlie Oppenheim)表示,從計算移民簽證配額而言,香港仍被視為是一個單獨的外國國家。再次令人懷疑美國國務院7月份的行政命令是否合法。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於2020年7月24日與查理奧本海姆(Charlie Oppenheim)報到時,他說,簽證處法律事務總監戴維紐曼(David Newman)表示,簽證處仍在審查香港出生的當事人是否可以算入中國大陸配額的問題 – 根據IMMACT 90的第103條﹐它同意把香港出生的當事人給予分開的計算待遇,且該公告沒有改變這一點。假設您在勞工部和移民局的案件一切順利,則可以期望在兩年內獲得永久居留權。

3. 我有H-1B工作簽證,現已與另一州的美國公民結婚,正在考慮辭職–合法嗎?

我的工作在紐約,而我剛在德克薩斯州與丈夫結婚。我在德克薩斯州做H-1B遠程工作,但我的雇主現在希望員工回去,我正在考慮辭職。如果辭職,我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還是我應該回紐約,在那舉行婚姻,他來看我,然後我去看他,直到獲得綠卡?我們剛剛向移民局提交了I-130和I-485申請綠卡。

李律師答,
您已經以您與丈夫的關系申請了調整身份,因此您被視為處於美國移民局的寬限期,您可以留在美國。申請婚姻案件,與丈夫生活在一起會更好一些,因為您需要在移民面談時證明婚姻的真實性,而你們在一起生活,就更容易證明這一點。假設您把工作辭了,一旦您申請並獲得了工作許可證(EAD),便可以在公開市場工作。但需要警告你的是,如果您的調整身份申請被拒,您將被視為非法,因為您已不再持有有效的非移民身份。

4. 我於六個月前偷渡入境美國-如果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我六個月前用別人的護照來到美國,然後把護照還給了走私我的人。請告訴我,如果我現在被移民局抓到會怎樣?

李律師答,
川普政府宣布,將對那些無法證明自己有合法身份或在美國至少居住兩年的人,採取加速遞解的程序。2020年10月已開始行使其權力。被抓到並被迅速遣返的人通常無權在移民法院舉行聽證會。但是,他們仍然有權要求政治庇護,並給予一個證明他/她對返回其祖國有可信的恐懼的面談,若通過﹐之後可以在移民法官前提出申訴。如果國安局官員否決了恐懼可信的面談,申請人上移民法院的權利將減少。加速遞解的程序在法律上已使用了一段很長的時間,但以前僅在當事人在美國邊界100英里的範圍內被抓時才適用。把它擴大到美國的任何地方則是新的,但可能新當選的拜登總統(Joe Biden)在上任時﹐會使之無效。此外,應該指出的是,加速遞解程序的問題又回到了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Ketanji Brown Jackson的手中﹐由她來裁定優劣。她先前曾對該規則下達了中止令,但中止令被上訴法院駁回。

大紀元2020年12月18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綠卡姓氏拼寫有小錯誤,我能用它離境出國嗎? 2. 我的學生簽證有問題,必須申請新的F-1學生簽證,可已經2個多月過去了,大使館仍未答覆。 3. 我可以在30天的簽證寬限期內與美國公民結婚嗎?

1. 綠卡姓氏拼寫有小錯誤,我能用它離境出國嗎?

我大約一周前拿到了綠卡,可我發現名字拼錯了。我的姓氏應該是Espinoza,但卡上顯示的是Espinosa,我可以使用它,或用它離開美國嗎?會有麻煩嗎?

李律師答:
可能帶來的麻煩是,你要是使用了名字拼寫錯誤的綠卡,這錯誤的拼寫可能會連帶轉到你的其它身份證件,或導致你在美國國安局(DHS)以外的機構遇到麻煩。如果你使用不正確的綠卡出入美國,在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確定你的身份時,可能要求對你進行二次檢查。最終,可允许你入境,但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應會建議你提交I-90申請表以更換不正確的綠卡。你應現在就更正它。

2. 我的學生簽證有問題,必須申請新的F-1學生簽證,可已經2個多月過去了,大使館仍未答覆。

我必須獲得新的F-1簽證,但大使館仍未回應。他們要我上領事館的電子(CEAC)系統查看我的案件狀態,說它說仍在行政程序處理中。這已經等了2個多月,已錯過了這個學期。

李律師答:
遺憾的是,F-1簽證的學生都面臨這一風險——必須離境出國獲得新簽證才能重新入境美國。當今強調安全威脅的時期,許多簽證申請都處於行政程序而被耽擱。儘管不一定有幫助,但你可以試著請學校與美國大使館聯繫,或與國會議員或參議員辦公室取得聯繫,向他們說明你遇到的困境,嘗試讓其辦公室與美國大使館聯繫。

3. 我可以在30天的簽證寬限期內與美國公民結婚嗎?

我是J-1實習生,沒有受到要回祖國居住2年的限制。我目前正屬30天寬限期。我懷孕4個月了,準備下週就要與我的美國男朋友結婚。請問是否即使我的I-94表格上合法能停留在美國的期限已經過了,我仍有資格與他結婚?

李律師答:
根據美國移民法,與美國公民結婚的當事人被視為直系親屬,即使當事人簽證過期,也允許他們調整身份。你的案子,這30天寬限期被視為合法停留期。但是,即使你在遞交申請調整身份之前超過了該期限,你仍然有資格獲得永久居留權。

李亞倫文章: S386 / HR1044法案 –參議院已通過–現送去眾議院討論﹐但有些部分必須修改

世界周刊2020年12月27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參議院的S386法案相當於眾議院的HR1044法案,包括其他條款,它修改了移民法,解除職業移民簽證的國家配額限制,將大部分簽證授予印度出生者,也允許提前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給予三年的工作和旅行許可﹐此法案已於2020年12月2日經參議院投票通過,但由於在參議院通過之前進行過修改,因此此修訂案必須再回到眾議院討論。

我們在《移民日報》的兩篇文章中 – 2019年9月23日的 “ 修正後的高技能移民法案在參議院的S.386立法中﹐引起眾多人的擔憂”,和2020年1月2日的 “2019救濟法與高技能移民公平法的交叉點”﹐涵蓋了該法案的詳細信息以及截至2019年12月止的變更。 我們反對印度在未來幾年將控制職業移民簽證,而犧牲了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其他國家的利益﹐而H-1B和L-1簽證的新限制因2019年12月的修正案而得到緩和,即使在沒有移民簽證配額的情況下也可以盡早申請調整身份。 我們那時就說,這些變化使立法的可取性商數成為一個更緊密的問題。 S386的修訂版本將遞交調整身份的時間從移民簽證申請批准後的270天延長到兩年,並對職責,工作時間和薪資進行了限制,要求確認工作機會和轉換工作的真實性,及提供工作許可的文件。

在不詳細介紹其他變更的情況下,我們主要關注的是該法案的第9節,即“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附屬軍隊或中國共產黨的外籍人士入境或調整身分”。從字面上看,這可能會影響數億中國公民,並嚴重阻礙即將上任的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關係。誰會受到影響呢?誰知道?該標題下的段落似乎是針對調整身份的申請,但是“入境或調整身份”的標題可能會被用來禁止申請移民簽證或學生簽證的中國公民。現在是消除這個令人爭議條文的時候了,因為如果該立法獲得通過並簽署成為法律,則必須在法庭上進行訴訟,或由另一條法律來修改它,或者由國安局的法規或備忘錄來澄清。在中國,很多學生普遍的都加入了共青團,比在美國加入女童子軍和男童子軍要普遍得多。它們全部都不能入境﹐且將來不能調整身份嗎?我們要如何解釋“附屬” 這個字呢?還有附屬關係是僅考慮現在還是包括過去呢?

在疫情前,來自中國的學生佔在美國學習的外國學生的三分之一以上。這是因為過去當學生返回中國時,美國的學位比其他國家的學位更有價值。任何不得入境的問題都可能進一步阻止或打消中國學生進入境美國,從而剝奪了高等學校急需的收入和文化多樣性,並可能影響中國未來的領導人物實現美國理想的機會。

該條文應予以刪除,因為INA 212(a)(3)(D)條款已經涵蓋了共產黨黨員的限制,即“任何共產黨黨員﹐或曾經是共產黨附屬成員﹐或任何其他極權政黨成員(或與之有聯繫的機構)的移民﹐不論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都不允許入境”。中國國民是或曾附屬中國軍隊﹐或美國可能擔心他們是共產黨員,都已被INA條款涵蓋其中。 (但請注意,許多曾在人民解放軍中服役的人沒有受到灌輸,也不是黨員,而是出於其他目的而加入,例如我們的一位客戶僅是藝術家而不是黨員)。

如果該條文沒有刪除,則該條的標題應從“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附屬軍隊或中國共產黨的外籍人士入境或調整身分”﹐改為“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附屬軍隊或中國共產黨的外籍人士調整身分。”

在參議院和眾議院談判代表的討論會議中,至少應該對第9節進行更有利的修改。儘管時間緊迫,且第116屆國會即將過期,但不應該忽略本節﹐而匆忙地通過該法案。第117屆國會中相同或類似的立法應受到拜登政府的青睞,尤其是該法案的主要提案人之一是即將上任的副總統賀錦麗 (Kamala Harris),她的母親是印度人。

世界周刊2020年12月6日刊登 1. 提高H-1B和勞工紙申請的工資新規則﹐會何時實施? 2. 除非以假簽證入境 不必擔心加急遷返

刊登于2020年12月6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剪報)

1. 提高H-1B和勞工紙申請的工資新規則﹐會何時實施?

我正處於OPT實習生身份的第一年,因為我是科技類STEM專業,可以得到延期。我的公司通知我愿意擔保我申請綠卡,但是由于勞工部的新規定要提高工資﹐我很擔懮。您能告訴我更多有關此類的信息嗎?

李律師答,
勞工部于2020年10月8日發布了臨時最終法規(IFR),提高尚未獲得PERM勞工紙申請最低工資(Prevailing wage)﹐而需依靠OES系統的四個級別(最常用的工資系統)的申請人的工資。 IFR大幅地提高了工資﹐將特定職業的工資水平提高到一個更高的百分數。目前,該規則在三項訴訟中受到了多項依據的攻擊,例如未遵循制定規則的通知和評論需求; 未解釋免除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審查的原因; 勞工部沒有根據,也沒有正當的理由;其推理不正確,不合理且不符合法律;對員工個人即刻造成無法預見的後果;即刻對原告和大眾造成不可挽救回的損害。其中一個投訴的論點有趣的提到,現在的15,000個職位中﹐假設工資為每小時100美元﹐年薪208,000美元。

2. 除非以假簽證入境 不必擔心加急遷返

我聽說川普政府現在正在四處搜查在此居住不到兩年的非法居民,并驅逐他們,不讓他們有上移民法庭聽證的機會。我來美國不到一年,入境時給了六個月的停留期,但已經逾期。如果我被移民逮住了要怎麼辦?

李律師答,
實際上,除非您以假簽證入境美國,您不必擔心會被加急遣返。加急遣返僅適用于沒有合法入境證明文件的人,即以欺詐或歪曲重大事實以獲取入境文件或騙稱自己是美國公民的人。如果您真的擔心會被要求提供真實文件,您可以攜帶I-94出入境小白卡的复印件和有照片的身份證明,來證明此I-94小白卡是您的。對于入境未經過檢查,使用虛假證件入境美國或聲稱是美國公民的當事人,如果他們擔心回祖國會受到迫害具可信性﹐可以尋求庇護,那麼就不會被迅速遣返。拜登任職總統期間,對于無法證明自己已經在美國居住兩年的人,是否將被加速遣返﹐以及美國政府是否將繼續執行這一政策,尚無定論。

大紀元2020年12月4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在家經營生意(獨資經營)的人申請入籍時,應如何回答N-400入籍表格詢問申請人是否受僱用的問題? 2. 美國綠卡持有人在什麼情況下可考慮去古巴旅行? 3. 如果我在90天簽證的期間和她結婚,我的配偶是否必須回她的本國等待移民局作決定,或是她可以留在這裡?

1. 在家經營生意(獨資經營)的人申請入籍時,應如何回答N-400入籍表格詢問申請人是否受僱用的問題?

我和妻子是綠卡身份,目前居住在美國華盛頓州。 我們獲得綠卡有5年了,現在正在申請入籍。我的妻子在家經營生意(獨資經營)。在申請入籍的N-400表格中,有一個我覺得模糊的問題,就是詢問申請人是否受僱用?回答有的話,要提供雇主名稱。我的妻子應該如何填寫這一項呢?回答否或是?回答是的話,應填寫她的公司名稱是嗎?

李律師答:
在移民這個領域,即使你只是個體經營者,即自僱者,你也屬於是受僱用。因此,你的妻子應在申請表上回答是,並說自己是自僱者,或寫下你住家地址的公司名稱。

2. 美國綠卡持有人在什麼情況下可考慮去古巴旅行?

我希望與一些朋友、同事一起去古巴,他們是要去做研究報告,我是想去旅遊,可我不做演講,也沒有收到去參加會議的正式邀請。根據美國駐古巴大使館的官方網站,有十二個經許可的(不是非法的)到古巴旅行的類別,我希望從中符合「專業研究和專業會議」或是「支持古巴人民」的類別去旅行。但是,即使我可能滿足那些法律要求,我也擔心在入籍過程中有因此受到詳細審查的風險。我的問題是:1、我到古巴旅行的風險有多大?2、我怎麼做能幫助減少危害我入籍過程的風險?

李律師答:
如果你符合那合法旅行十二個類別中的一個,就可以前往古巴旅遊。但是,此行程當然可能成為入籍申請被審查的內容之一。你應當保存你在古巴旅行時所做事情的相關記錄,以便入籍時被詢問。

3. 如果我在90天簽證的期間和她結婚,我的配偶是否必須回她的本國等待移民局作決定,或是她可以留在這裡?

如果我的未婚妻以K-1身份來到這裡,然後我們就結婚了,那麼她可以留在美國來等待移民局的決定嗎?

李律師答:
如果你的未婚妻持K-1簽證來到美國,並且你們在規定的90天簽證期限內結婚,那麼她可以在不離開美國的情況下申請將身份調整為美國的永久居民,並在這裡等待美國移民局作決定。這個申請是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無論是有條件綠卡的或是永久綠卡,這不是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