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5月29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離婚對綠卡的影響? 2. 我可以在L-1B集體申請過程中,以B-1初步培訓簽證去美國嗎? 3. 我可以在未婚夫的上訴申請文件中註明我們有孩子、且已經懷孕?

1. 離婚對綠卡的影響?

跟美國公民丈夫結婚4年,我於2018年10月獲得了10年綠卡。我們現在正在和平離婚中。我會丟掉綠卡身份嗎?我可以在獲得綠卡5年後入籍為公民嗎?

李律師回答:
美國每年有很多人離婚。您2018年獲得綠卡、現在離婚並不一定會在美國移民局亮紅燈。您這種情況,不會丟失綠卡。您還可以在五年內申請入籍。入籍面談時,可能會被問到一些問題,來證明你們的婚姻關係是真實的,但只會基於你提供的文件,不需要不安。

2. 我可以在L-1B集體申請過程中,以B-1初步培訓簽證去美國嗎?

我的B-1簽證有效期至2027年,僱主已經為我提交了L-1B跨國公司專業技術人員內部調派的工作簽證,我將在下週收到申請文件,但是簽證面談日期是50天之後,我的僱主希望我早點來,我可以用B-1初步培訓簽證去美,日後再回祖國進行簽證面談嗎?它會增加我在L-1B簽證面談被拒的概率嗎?我可以在美國附近的第3個國家/地區接受簽證面談,因為我的祖國距離美國很遠(飛行18小時),這會增加L-1B拒簽的機會嗎?

李律師回答:
如果領事官員認為您和僱主試圖提早您的僱用工作日期,那麼面談時您可能會遇到問題。如果您的僱主這樣做,就有風險。在美國附近的第三國進行面談會增加被拒的概率,因為許多領事官員認為,最有能力處理初審案件的人應是此人母國的領事官員。如果您決定這樣做,可能您會被第三國領事館要求您回您的祖國進行面談。

3. 我可以在未婚夫的上訴申請文件中註明我們有孩子、且已經懷孕?

我是美國永久居民。法官駁回了我的未婚夫移民案,有了驅逐出境令,並限期30天內離開美國。我懷孕了,有兩個孩子。

李律師回答:
不幸的是,您的未婚夫不會因為他有美國公民子女加上您現在已懷孕為由,就成功駁回法官的命令。如果他還有其它上訴理由,則可以將這些理由帶到移民上訴庭。由於您是綠卡持有人,您和您的未婚夫可能希望與移民律師進行協商,以探討您可能有的其他選擇。

世界周刊2020年5月24日刊登 -H-1B未抽中 可試其他途徑

我的OPT實習生工作2020年7月20日到期,雇主為我申請了H-1B註冊,但是沒有被抽中。我現在該怎麼辦?

李律師答:
由於目前冠狀病毒的情況,隨著雇主給予休假或解雇許多工作人員,失業人數迅速增加。許多H-1B登記註冊公司很可能無法繼續進行申請,所以美國移民局可能被迫進行另一次抽籤,選出更多的申請人。除此之外,你可以向學校查詢是否你有資格申請科技類STEM專業延期;或繼續以F-1學生簽證上學,等到明年再試;或返回學校申請CPT實習工作簽證(更高的學歷)、L-1公司內部調遣的簽證、條約國的E簽證或O-1簽證(尤其是有博士學位者)。你或可試著從免簽證配額的機構,如高等教育機構、與該教育機構有關聯的非營利組織、非營利研究組織或政府研究組織,來獲得H-1B簽證的身分。

李亞倫文章: 移民局重啟 怎落實防疫措施,刊登于2020年5月2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專頁上

美國移民局定於2020年6月4日重新開放辦公室,屆時將有申請者和律師等頻繁進入移民局。目前,新冠病毒危機已得到遏制,但美國新冠病毒疫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因此,大眾和法律界對移民局能否在有效地處理移民事務的同時採取何種計畫來保護公眾、雇員和承包商的健康感到焦慮。例如,移民局大樓辦公室外面是否能保持社交距離而不會引起混亂,移民申請服務中心(ASC)是否已有一個防禦計畫…等等。

首要的問題是要如何保護進入美國移民局辦公室的大眾、移民局員工和承包商。我認為,下面是移民局進入重新開放後可行的保證安全的一些作法,但當然不是所有的方法。

  • 進入前應該量額溫。儘管無法證實他們是否會再次感染或感染給其他人,政府應該安排許多已經檢過冠狀病毒抗體呈陽性的安全人員站在辦公室門口,引導大眾進入辦公大樓。在所有人進入辦公大樓前,對進入者進行無接觸的額頭溫度檢查。要求公眾遵守社交距離規定,並向進入辦公大樓的人分發口罩和手套。
  • 不應要求公眾脫鞋。由於人們保持社交距離,和所有人都感染上病毒相比,攜有鞋子炸彈的恐怖分子只能在辦公室中造成較小的損失。迄5月初,冠狀病毒大流行已使8.1萬以上的美國公民、永久居民、非移民和非法移民死亡。與恐怖攻擊相比,冠狀病毒可能造成更大損害,從而感染自己,甚至他人。
  • 安檢時,人們放置物品的箱子在每次使用後,都要進行消毒。因此,增加箱子的數量以及將其擦拭乾淨的人員,以免使安檢成為一場噩夢。保持客戶與安全檢查站之間的社交距離,直到他們到達指定房間為止,包括限制電梯內的人數。
  • 在面談等候室,為了保持社交距離,要離移開座位或在多個椅子上放膠帶不准坐下。在與面談個人接觸時,將接待員、文員和面談官員隔在塑膠、玻璃或其他障礙物後面。確保所有員工都有足夠數量的口罩和手套。明確指示面談官員在面談時必須使用口罩和手套。重新配置辦公室後面的空間以允許所有的移民局員工有足夠的社交疏散空間,在他們之間架設障礙,並創設公用走道以避免擁擠。確保客戶和面談官員、職員、接待員隨時都戴一次性手套。
  • 如果接受面談的人自己沒有帶筆,移民局可以提供一次性的筆,面談者可以拿走,或移民局放進一個盒子裡進行消毒後重複使用。每次打過指紋後,對指紋屏幕進行消毒。在整個大樓裝置更多的消毒洗手液,確保用完後迅速將其裝滿。在洗手間裡放更多的紙巾,保證足夠使用,使人們不必用手觸摸物體。考慮在需要時更換洗手間的門,讓門可以雙向擺動,無需抓住門的把手即可進出洗手間。每小時或每兩個小時清潔一次大眾使用的洗手間。
  • 希望移民局在重新開放時,從移民局高層到保安人員對每個人都應該仁慈寬容,在與大樓的工作人員和大眾打交道時運用常識。鑑於新冠病毒帶來的延誤,包括缺乏可靠的運輸工具,如果面談遲到,不應該拒絕面談或因遲到案件被拒。

白宮內部文件顯示,到6月1日止,預測每日死亡的數據會翻一倍,至每天約3000人。後來,此文件被否定,因為它不是由總統的冠狀病毒工作組製作或提供給總統的。現在,政府不顧死亡人數繼續增長而希望快速重開美國,這個做法使人不安,重開是否已經過仔細的考慮,值得懷疑。例如,移民局能有效地處理案件,還是人們必須等待一段漫長的時間才會被安排面談?對於已經遞交體檢報告和背景調查但即將過期的案件,是否必須在面談之前或之後進行額外的安全檢查,那麼是否會有額外的費用、重做體檢及更多的待審時間?

為此,我提出如何減少及方便需要進入移民局的人的即時建議。通過下面這些方式和其他方式,移民局辦公室應可以繼續有效地處理案件,而不會有大量的移民案件積壓待審。

一、停止對所有的職業移民類別調整身分的案件進行面談。實施這樣全面且無一例外的面談是在2017年10月才開始的,主要是為了回應人們普遍認為職業移民第四類別(EB-4)、宗教移民案件中的欺詐行為,而不是其他職業移民類別的案件;在此之前,美國移民局僅面談一小部分職業移民的案件。除非移民局能夠指出通過面談發現職業移民調整身分案件有大量的欺詐行為,否則應該放棄全部面談的需求,而只選擇性地進行面談。

二、在所有調整身分的案件中,美國移民局應提供內部指導,並停止向主要申請人(及婚姻案件中的配偶)以外的其他人發出面談通知信。應通知主要申請人攜帶足夠的文件證明其與家庭其他移民成員的關係。

三、不是配偶申請的案件,應特別指示申請人不要陪同被申請人去面談。如果面談官員對家庭成員或申請人有疑問,可以安排進一步的面談。

四、入籍面談通知信中應明確表明不鼓勵美國公民配偶陪去面談。涉及符合與美國公民結婚三年資格的入籍案件,一些移民局辦公室希望美國公民配偶坐在等候室中。

五、對於移民申請服務中心(ASC)而言,其唯一目的通常是去服務中心拍照及打指紋,所以美國移民局應該重新使用以前的舊規,即在提交申請時同時遞交照片的方式。關於這一點,移民局應更改其表格說明,把不要求照片的申請表格改為要遞交照片。例如:I-90申請更換綠卡,N-400申請入籍的表格。它應該實施重新使用已打過的指紋,而不是要求人們在指紋已經在其檔案中,還要求申請人回去再打指紋。它還應停止要求14歲以下的兒童或79歲以上的老人去服務中心照相。

世界周刊2020年5月17日刊登 1. 2月24日起申請移民 要填寫新I-944表格 2. 新公共負擔條款 擔保人最好有工作

1. 2月24日起申請移民 要填寫新I-944表格

我在2月初為自己和我9歲的女兒遞交了調整身分拿綠卡的I-485申請表格,其中還包括我們的兩個親屬移民的I-130表格,3月我收到了收據,但是我女兒的整個包裹都被退回來,因為我沒有在她的表格上簽名。
我現在應該在表格上簽名並寄回去嗎?現在表格已經更新,還有一份新的表格,即I-944自給自足的宣誓書。我必須寄一份嗎?因為我們一起遞件,我之前已為她的申請支付了費用,那時她的I-485申請費用為750元。現在我該付那個相同的金額?還是要支付1140元?
最後,她現在已沒有合法身分,因為我們的簽證已於3月初過期。我們第一次申請時,我們是合法身分。我現在可以說她仍有合法身分,只是技術上的錯誤嗎?

李律師答:
我估計你已婚,嫁給美國公民,並且由你的美國公民配偶一起為你和你的女兒提交了I-130申請書,連同你和你女兒的I-485表格,若配偶不是公民,則不需要遞交雙份的I-130。如果是這樣,你的女兒仍然有資格遞交I-485申請,因為她有資格作為你配偶的直系親屬,而且直系親屬若合法入境美國,即使已逾期居留,也可以合法地調整身分。
鑑於這種情況,從法定資格方面來說,你女兒重新開始申請沒有什麼問題,最好的方法可能是用美國移民局自2020年2月24日起生效的所有新表格為她重新申請。你還應在表格上選點她目前已不再是合法身分;如果你願意,請在表格的最後一頁上說明情況。作為新遞交的案子,你應該為她填寫I-944表格並支付額外的費用。

2. 新公共負擔條款 擔保人最好有工作

我通過父母的申請移民來美,現在仍然是永久居民。我與香港前女友生了分別10歲和12歲的孩子,現在前女友要我幫孩子申請移民來美。我在美國已婚並育有一子,但我的收入不高,房租獲得了政府的補助,這裡的孩子也領糧食券。請問,我那兩個孩子成功來美國的機會如何?

李律師答:
根據美國現行法律,包括2020年2月24日生效的新的公共負擔條款,依你的情況來看,如果你沒有好的收入和財產,讓你的孩子來美國的難度大大提高了。希望你能夠找到與你有親戚關係的共同擔保人,有較高的收入,才可能會有幫助。
儘管在現在這個經濟艱難的時期,但如果你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將確實有幫助,以便可以證明你有穩定的收入,至少達到聯邦貧困準則的125%的水平,來支持你目前的家庭和你打算帶過來的孩子。

大紀元2020年5月15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民事案件(欠兩個月房租)會不會影響我未來獲得簽證? 2. 實習生延期案件正在處理中,有資格工作嗎? 3. 申請TN簽證的資格是什麼?

1. 民事案件(欠兩個月房租)會不會影響我未來獲得簽證?

我是在波士頓就讀的外籍學生。我一直在馬薩諸塞州劍橋市租公寓住。 2年前我們押了2000美元的租金給房東。因為我有2個月沒有冷氣,我的房東正計畫扣留我的押金。我打算不支付最後一個月的房租,然後返回祖國。請問民事案件(房屋案件)是否會影響我將來獲得訪客簽證?

李律師答:
民事糾紛與決定是否簽發美國簽證一般是無關的。唯一相關的是領事官員是否以某種方式從您那裡發現租金爭議的細節,並可能得出一個不同的結論,那就是因為您沒有足夠的資源所以您沒有付款,而讓為您可能成為公共的負擔或您會未經許可而工作。

2. 實習生延期案件正在處理中,有資格工作嗎?

我兩個月前申請了實習生延期案(OPT STEM)。他們兩次退回我的資料,因為我用的表格過期了。我第三次發送給他們後,他們收到後就馬上處理了。我第一次發送申請是準時的。但等到第三次發送時,我的工作卡(EAD卡)已經過期了。由於他們現在正在處理我的案件,請問我有資格工作嗎?

李律師答:
雖然申請實習生延期的人有權在申請期間繼續工作,但申請需準時遞交。您的申請已被美國移民局拒絕2次,並且您說您的工作卡在第3次時已經過期。在這種情況下,目前看來您是沒有工作的資格。

3. 申請TN簽證的資格是什麼?

我是加拿大公民,在舊金山的一家非營利組織工作。我目前是實習生(OPT)擔任會計助理,我的僱主希望延長我的工作、並提拔我擔任正式的會計職位,我的實習期將在6月到期。我擁有經濟學學士+財務會計專業課程+一年會計培訓和經驗,這是否足以勝任TN簽證的會計師職位?

李律師答:
TN專業職位的申請人是按學位、合格會計師(CPA)、公認會計師(CA)、註冊會計師(CGA)或註冊管理會計師(CMA)的資格來審核的,而不是教育程度和工作經驗的綜合。從您的案子看,移民審判官員會查看您的經濟學學位,以確定它是否與會計學位密切相關。經濟學更多是與市場營銷相關,而不是與會計相關,但是決定權在審判的官員手上。

世界周刊2020年5月10日刊登 1. 我已經獲得I-140 職業移民EB-13的批准。我是不是該考慮從L-1A變為H-1B身份?

1. 我已經獲得I-140 職業移民EB-13的批准。我是不是該考慮從L-1A變為H-1B身份?

我現在已第四年擔任內部調遣L-1A跨國公司經理職位,正在考慮將我的職位更改為H-1B專業員工。我以EB-13的跨國經理提交的I-140職業移民的申請已獲批准。我之所以想這樣做,是因為我出生在印度(配額等待的時間很長),而且我知道即使我的H-1B最長期限到了,我也有機會繼續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而L- 1A則沒有這種優勢。您對我的想法有何看法?

李律師答,
如果您能夠成功從L-1A轉換到H-1B身份,我認為您的計劃不會有任何負面影響。請注意,您必須在美國移民局的新H-1B註冊程序下被抽中,如果被抽中,公司必須證明您的職位是專業職位。如果您長期在現有公司工作,則根據現行法律,在提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六個月後,若換工作,只要工作相同或從事相同或相似的職業,您仍可以通過此批准的I- 140申請獲得永久居留權。如果您換的工作與現在公司性質根本上發生變化,即使您有權保留I-140批准的優先日期,還必須經過勞工情況調查流程或其他EB-1C的申請。如果您轉換去另一家公司,則只有在I-485階段,且I-485已待審六個月,新職位與您批准的I-140職位相同或相似,您才能繼續處理整個案件。

大紀元2020年5月1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申請美國護照需要監護權文件 2. 如何轉換綠卡身份 3. 未婚夫沒有報稅,我擔保他申請綠卡會有問題嗎?

1. 我申請美國護照需要監護權文件

我正在申請美國護照,需要監護權證明文件來證明我美國公民的父親在我小的時候就擁有我的監護權。我的父母從未結婚,我目前是22歲。請問我該怎麼辦?

李律師回答:
我查看了美國公民的非婚子女的法律,我假設,您父親在您出生之前已經滿足在美國居住的要求,並且已經有血緣關係的證明。法律的其它部分還要求您父親以書面形式同意撫養您到18歲;在您18歲以前,您的父親認同他跟您之間的親子關係,也可以由法院裁決來確立您們之間的親子關係。您可能還希望關注公民法的其它方面。

2. 如何轉換綠卡身份

女朋友和孩子於2016年1月從愛爾蘭搬到這裡。我們於2018年3月結婚。我希望為他們申請綠卡。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您是美國公民,並且這位孩子在您結婚之日前未滿18歲。如果是這樣,您可以同時為他們提交I-130直系親屬移民和I-485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請。其它你還必須提供的文件有I-864經濟擔保書,包括財務上有能力擔保的證明、他們二人的出生證明、您們的結婚證明、美國公民身份證明以及雙方前一段婚姻的離婚或終止證明。申請所需的醫療體檢可以現在做,也可以在面談時再遞交。一般來說,您預計會在大約10個月到一年的時間內面談。

3. 未婚夫沒有報稅,我擔保他申請綠卡會有問題嗎?

我是美國公民,要在墨西哥嫁給一位墨西哥國民。他兩次持工作簽證來美,歷時約6個月。他第一次有報稅,但第二次沒有報稅。

李律師回答:
我認為,您未婚夫的報稅問題不會成為移民局考察婚姻綠卡申請的重點。通常移民局會將重點放在婚姻關係是否真實和其它不得入境的理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