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1月30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學生如何獲得美國簽證? 2. 入境美國時被驅逐出境 3. 我是否需要為同一個人再次申請綠卡?

1.學生如何獲得美國簽證?

我是美國公民,我妹妹在線遞交了DS-160簽證表格,但她今天去面談時,他們告訴她,她不符合資格。

李律師回答:
我假設你妹妹向美國申請訪客簽證。這類簽證由美國領事官員自行決定。領事官員會綜合考慮申請人的情況,包括年齡、工作、資源、房地產以及與母國的密切關係。你是美國公民,在考慮你妹妹是否有非移民意圖的問題上,可能會被視為一個負面因素。我建議你妹妹在申請時加強她與母國的密切關係,並準備好在下次申請美國簽證時、向美國領事官員出示這些關係證明。

2.入境美國時被驅逐出境

我的新加坡朋友來看望我,並看他在美出生的兒子。但在進海關時,他被拉到一邊,海關人員查了他的記錄,發現他8年前在跟美國公民離婚後、曾逾期居留。他今年已經來回兩次,沒有碰上任何問題,並根據簽證蓋戳準時返回。請問這會是一個大問題嗎?

李律師回答:
你在標題說,「入境美國時被驅逐出境」,我理解你是說,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實際上將他驅逐回新加坡。在這種情況下,他會受到五年禁止返回美國的禁令。如果他認為判決不公平,他可以向入境口岸的港口主管要求重新審查這一決定。否則在這五年禁令之前,他若有充分的理由要返回美國,在經過簽證面談被拒後,如果申請的是非移民簽證,他需要向美國移民局的入境審查辦公室遞交I-212表格申請提前返美的許可;如果申請移民簽證,他需要遞送給移民局在鳳凰城的收件地址。如果當事人在入境口岸拿到遣返令,要返回美國確實是一個大問題。

3.我是否需要為同一個人再次申請綠卡?

我曾為我丈夫申請過永久居民身份,但隨後我們離了婚、並停止了案件的申請。我們又訂了婚,想再次為他提交申請。我是否必須開始新的案子或重新打開舊案?舊案件於2002年申請。

李律師回答:
因為您很久以前就停了那份案子,所以你必須重新申請,才能讓你丈夫成為(永久)居民。法律不允許你付一次費用、做兩個案子。

世界周刊 2018年11月25日刊登 1. 4月申請了H-1B工作簽證,但已11月了仍然沒有判決- 該怎麼辦? 2. EB-5投資移民是否仍對中國開放呢?如果沒有,是否有其他途徑? 3. 居住在香港的美國公民想要為母親辦理移民 – 有問題嗎?

世界周刊 2018年11月25日刊登
1. 4月申請了H-1B工作簽證,但已11月了仍然沒有判決- 該怎麼辦?

我於2017年畢業於普渡大學,獲得計算機科學碩士學位,並在2018年8月之前完成了專業實習(OPT)。 4月初,我的公司為我申請了H-1B簽證,我成功中籤。我們收到補材料的信,也已在7月底做出了回應。從那時起至今已經三個月,仍然沒有消息。我聽說H-1B的身份空檔期只能持續到9月30日,我是否仍屬合法停留在美境內?

李律師答:
很遺憾的你遇到的是H1B申請普遍的窘況,因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尚未完成許多4月份的H-1B申請的裁決。移民局進一步停止了快速處理的程序,稱這段凍結期將持續到2月份。所以無法支付給移民局用於加快已經延遲案件的1410美元額外費用,使得H-1B工作簽證的申請公司和受益人處於被擱置的狀態。

截至9月30日時身份還處在空檔期的人(移民局允許那些OPT的到期日超過4月H-1B申請日, 已被抽中但申請案仍在審理中的實習生繼續工作到9月30日)在該日期之後不再被授權工作,除非H-1B申請獲得批准。因無法申請快速處理,他們將仍然處於待定狀態,除非他們離境或再次成為F-1學生身份,或有其他可行的方法。在移民局的規定下,他們允許留在美國,等待申請案的判決。如果申請案最終被拒,那麼他們應該被認為仍然處於寬限期,直到9月30日之後的60天,理由是身份空檔期是F-1身份的一部分,並且F-1身份到期時將自動有60天的寬限期。

2. EB-5投資移民是否仍對中國開放呢?如果沒有,是否有其他途徑?

我在中國相當富裕,希望移民去美國。我在美國沒有親戚,主要是希望通過EB-5投資移民簽證獲得移民身份。然而,我最近聽到人們說這個過程需要很長的時間。這種聽聞是否是真實的?如果真的是這樣,還有什麼其他選擇嗎?

李律師答:
由於中國人過去幾年對EB-5投資移民簽證的需求相當高,而法律規定的數量有限,故美國移民局視察部門2017年6月的年度報告估計,中國出生的人若現在開始著手一個新的EB-5案件,必須等待大約10年才能獲得有條件的綠卡。之後,國務院簽證管制部主任預估,2018年四月申請的案件,處理時間可能會要等15年的時間,才有會有簽證配額。出於這個原因,一些已經開始EB-5申請的中國人最近要求終止他們的案件並要求退款。

不論是擁有,還是主管或執行管理一間規模不小公司(50到100或更多的員工)的中國出生的人,在美國收購一家公司(15-25名或更多的員工)可以用公司內部轉調L-1簽證方式來提供一條渠道,最終能通過EB-1C跨國公司的主管或經理途徑轉換成綠卡身份,這個過程目前大約需要2年的時間。此外,中國的經理或高級管理人員希望成為一間與現有雇主無關的美國公司的經理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通過PERM勞工認證讓美國公司贊助他/她拿綠卡,此途徑一則是以具有學士學位或兩年所需工作經驗的職業移民第三類別(EB -3)類別,或者是以具有高等學位或特殊能力的職業移民第二類別(EB-2)類別。EB-2或者EB-3簽證類別的移民案件可能會要等3到5年。

3.居住在香港的美國公民想要為母親辦理移民 – 有問題嗎?

我在10年前通過和我的妻子結婚成為了美國公民,4年前我們都去了香港生活。我們在香港工作並和孩子們生活地很愜意,短期內沒有回美居住的計劃。問題是我的母親想要和我在美國的哥哥一起生活,因為我們的父親最近去世了,而我哥哥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僅2年。他說他需要成為美國公民才能幫助我們的母親來申請移民。我很想幫忙,但首先想知道我的責任與義務是什麼。

李律師答:
你的擔心是正確的。根據移民法,你必須提供I-864經濟擔保書來保證你的母親不會成為公共的負擔。由於你的收入並非來源於美國境內,這使得美國領事館單獨接受你的經濟擔保變得有些困難。你可能需要一位共同經濟擔保人遞交一份單獨的I-864經濟擔保書 – 也許可以由你的哥哥來擔保。然而,事情還沒有結束,有效的I-864要求擔保人證明他/她在美國有一個住所。你有責任通過優勢證據來證明你會在你母親移民簽證獲准之時或之前在美國建立一個住所。美國領事館作為指示使用的“外交手冊”給出了可能會用到的證據,例如在美國設有銀行賬戶;轉移資金到美國;在美國投資;在美國尋求就業;在美國大選中投票等。如果你沒有提供這些資料,那麼你母親美國移民的申請就可能會遇到麻煩。請注意,為你的母親辦理移民美國的途徑可能會取消,因為川普政府希望完全取消父母移民的類別。

大紀元2018年11月23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K-1未婚夫面談,要遞交警方無犯罪證明 2. 可以將目前的H-1B工作簽證改為OPT實習生身份嗎? 3. H-1B簽證欺詐

1.K-1未婚夫面談,要遞交警方無犯罪證明

我申請K-1未婚夫的案件已批准。他正在面談中,但要求出示18歲以後,在各個國家曾居住長達6個月以上時間的所有警方無犯罪證明。他是難民,無法獲得這些記錄。請問還有其它備選項嗎?

李律師回答:
雖然不能保證成功,但是你未婚夫可以證明他去自他16歲以後、居住時間達六個月以上的各個國家試圖領取過這類警察記錄。提供所有他努力領取的記錄,包括各個國家居住過的地址、在那裡度過的具體時間,可能都會有所幫助。向各國有關機構要求申請的送達證據也是努力獲取的證明。每個國家的警察記錄機構都包含在美國國務院的「外交手冊」中。

2.可以將目前的H-1B工作簽證改為OPT實習生身份嗎?

我持F-1學生身份進入美國攻讀計算機工程博士學位。在完成除學位論文以外的所有學位要求後,我被聘為訪問教練。我的僱主將我的F-1簽證改為一年期的H-1B,這是合同上的實際時間。之後,學校告訴我,我的SEVIS 學生及交流訪問者信息系統的F-1記錄已被終止。由於我的合同即將到期,我可以申請OPT簽證嗎?

李律師回答:
只有F-1身份的人可以有實習生(OPT)身份。除非您回到F-1學生身份,否則無法從現有的H-1B更改為OPT簽證。

3.H-1B簽證欺詐

我通過一位名為iLogic的顧問提交了H-1B簽證。申請被抽中,但隨後顧問說必需撤銷,因為他為4名申請人提交一份勞工紙申請(LCA)。我已付他5千美元,他說,如果簽證沒有申請下來,將退回3千5百美元,但現在他拒絕退錢。有沒有辦法讓我討回公道?

李律師回答:
可能最好的建議是向當地的商業改善局或消費者事務局聯繫,看看他們是否可以有效地幫你獲得退款。可能還有其它可用資源,例如紐約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的移民事務部門,該部門受理和處理移民欺詐受害者的案件。如果這些都幫不上,而您說的又是事實,您可以去當地執法部門對涉嫌欺詐的顧問提起訴訟。

大紀元2018年11月16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如何把新生兒加入尚未批准的I-130申請? 2. 加拿大服刑即將完畢,但綠卡已過期,可以回美國嗎? 3. 持B1/B2簽證在美國,如何獲得永久居留權?

1. 如何把新生兒加入尚未批准的I-130申請?

我是美國公民。我妻子的I-130申請現在正在全國簽證中心(NVC)接受審理。我們剛剛在母國有了一個新生兒。我在美國”實際居住”還不滿5年,因為雖然我在美國居住了5年,但我每年都去母國旅行2個月。現在,我該如何處理剛出生的嬰兒申請?我可以把他一起加入我妻子的申請,還是我必須為他提交新的I-130表格?如果需要新的I-130,但如我妻子的案子在我兒子的案件結束之前完成,怎麼辦?

李律師回答:
由於您是美國公民,您為您妻子提交的是不受配額限制的直系親屬申請,這類申請不可含家屬。所以,此時您最好的選擇是為您的新生兒提交一份I-130申請,希望這兩個案件可以在NVC或美國領事館/大使館合併起來。這不是一種罕見的情況,您或您的律師可以在領事處理階段讓您妻子的案件慢下來,讓新生兒的案件加入。

2.加拿大服刑即將完畢,但綠卡已過期,可以回美國嗎?

我是香港公民,目前綠卡已過期。我的家人都是美國公民。我多年前去加拿大,被錯誤定下一項與毒品相關的罪行。我在加拿大差不多快服完刑,將被驅逐回美國。我想知道一旦回到美國後,會發生什麼事?我是否可以續簽綠卡,還是會被驅逐到香港?此外,美國是否會因為我在加拿大犯下的罪行、而對我拘禁?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被加拿大當局驅逐回美國,美國國安局會知道你的情況,並可能對你展開訴訟、挑戰你想用綠卡留在美國的權利。是否會拘留您這一點,可能要由海關和邊境保護局以及移民與海關執法部門共同決定。

3.持B1/B2簽證在美國,如何獲得永久居留權?

本人是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的公民,33歲,男,農業碩士。簽證到期日為2017年2月12日。

李律師回答:
擁有農業碩士學位,有可能通過職業類別獲得永久居留,但這需要美國的一家公司贊助申請。此外,您可能還有其它選擇。我建議您與移民律師預約,這樣您可以與他一起討論所有可能的選項。

大紀元2018年11月9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如果我的男朋友有10年旅遊簽證,他是否需要申請未婚夫簽證? 2. C-1D非法移民想要申請簽證 3. 轉換G-1外交簽證為B-1商務簽證

1. 如果我的男朋友有10年旅遊簽證,他是否需要申請未婚夫簽證?

我和男朋友自2016年4月起互相認識。他於2018年1月來美國拜訪他最好的朋友,那時候我們相識,開始約會。他待了三個星期,然後回祖國。30天後他又回來看我,第二次待了兩個月,四月才離開。然後他在六月又來看我,待了3個月,9月9日離開回國。他有10年的旅遊簽證。據我理解,他一年只可在美國待6個月。我們是否必須申請未婚夫簽證,然後來美國結婚?或者,如果他在幾個月內再回來,我們結婚,然後調整他的身份也行?請問哪個是最好的選擇?

李律師回答:
來美遊客需要保證他/她只打算在美國旅遊,然後回祖國。對來美意圖結婚的當事人來說,最好是獲取K-1未婚簽證。美國移民局不鼓勵當事人使用旅遊簽證來美結婚,然後在美國調整身份,因為這是濫用簽證。

2. C-1D非法移民想要申請簽證

我曾是一名非法移民,從2009年9月至2014年5月持C-1D簽證待在美國。我現在在印度工作了4年半。我現在可以申請那種簽證來美國呢?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在美國期間是持有C-1/D簽證,那麼從2014年5月算起,您將受到十年不得再入境美國的懲罰。如果您有充分的理由、要返回美國短期,同時也符合非移民簽證的條件,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可能允許你申請臨時豁免這個十年禁令。(如果是加拿大公民,則應向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提出此類申請)。這個臨時豁免申請將被轉發給美國移民局(USCIS)的入境審查辦公室,他們將決定是否給予您豁免。此外,如果您有移民的條件並且正處於移民簽證面談階段,且您的配偶或父母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因你的豁免申請若被拒,他們的生活會遭遇極端困苦,而申請豁免十年禁令。這類豁免申請將遞交美國移民局亞利桑那州鳳凰城的收件處,預計整個處理時間約為12到16個月。

3. 轉換G-1外交簽證為B-1商務簽證

我現在是G-1外交簽證身份(我父親在國際組織工作)。他退休了,將不再持有這種簽證。我想轉換我的身份。我正在找一所大學申請2019年1月學期的法學院LLM/JD課程。我想知道在申請的封面信(Cover letter)中應該寫些什麼來解釋我想轉換身份的原因。

李律師回答:
B-1是商務簽證,不適合你這種情況。因家屬身份要到期而轉換身份的常見原因是,在離開美國之前,你必需花更多時間來安排事宜。

在川普的怒視和威脅下,人數越來越少的移民大篷車仍在前進中

在我們上周的文章中,“為何七千人的移民大篷車(不對,是五千人)不足為懼?”,我們列出了假定的數字,說即使4000人涌向美國境內,在川普零容忍的政策下,六個月后將只剩下大約668人,并問那來的危机。本周我們收集了更多來自軍方關于這場川普自制的危机的數据,据10月27日中的數据估計,在7000人中,只有20%的人能夠到達邊境。這意味著只有1400人,而根据川普的零容忍政策,在此前的移民大篷車中僅有16.7%的人在六個月后留在美國,到時只剩下大約234人。所以,再次強調,那來的危机呢?目前大篷車距离邊境還有約700英里,并且人數已經減到3500人。原先的七千人已有3000多人在墨西哥申請庇護,還有許多人已經回家了。移民們現在正走向韋拉克魯斯州的” 死亡之途” 离美國邊境約700英里,預計剩下的人就算以每天20-30英里的速度行進,至少在兩周以后才能抵達。剛進入墨西哥的2個小型大篷車約1000-1500人將面臨相同的命運。

然而,面對日益減少的數字,川普先生繼續花言巧語地說著他將向派遣15000名士兵去邊境。照這個數字,這1400人中最終來到西南邊境中的每一人, 都會有超過10名士兵來接見他們。他到底要派兵駐扎在那里多久呢?2006年至2008年間,布希政府部署了6000人的軍隊,用了美國納稅人12億美元。從現在到12月31日,這樣的的軍隊部署成本保守估計為2億美元。雖然數字令人頭腦麻木,根据佛吉尼亞州補助金和每日津貼計划的2億美元,正為無家可歸的退伍軍人提供超過13,000個過渡性住房床位。2億美元也是聯邦鐵路管理局為15個州的28個項目提供的資金,用于實施列車控制(PTC)系統為高速列車自動煞車或減速。

除了在邊境的部隊人數之外,川普先生呼吁使用武器也引起民兵團体的共鳴,他們正動員去邊境防禦移民,進一步增加衝突和喪失無辜生命的机會。邊境巡邏隊也沒有失去川普的尖酸刻薄的作風,与奧巴馬時期的任何時候相比,邊境巡邏隊在与邊境移民打交道時更加沒有限制地使用恐嚇,不合規的監禁和暴力。

對于一些移民想對美國軍隊扔石頭的想法,川普先生最初表示,如果美國軍隊遇上向其投擲石塊的移民,他們應該把那些石頭當作“步槍” 予以對抗。尼日利亞軍隊上周用他的話作為其殺死40名及傷害100余名投擲石塊的抗議者的理由,并發布川普的視頻和他的話“他們想向我們的軍隊扔石頭,我們的軍隊反擊了。”。 11月2日,川普先生不情愿地收回了這些話,說移民如果向美軍扔石塊的話不會被槍殺。但是,話已說了。

語言是危險的,特別是來自世界上最強國家的領導者。然而川普先生和他的共和党似乎并不關心真相或他們說謊言的后果。華盛頓郵報估計川普總統自2018年10月30日上任以來已經提出了6,420起虛假或具有誤導性的說法。川普先生對煽動和鼓勵所有附帶權利的行為應該要負責,包括新納粹主義,白人民族主義,白人至上主義,反猶太主義,大屠殺否認者,陰謀理論家和三K党。他的政党害怕冒犯他,參与競選國會議員和參議員的党羽怕不被選上。川普先生的行動以及共和党領導人的無為,共謀,不拒絕他,這都要對夏洛茨維爾事件,10天前在匹茲堡發生的猶太教堂襲擊事件,一位川普狂熱的支持者向前總統奧巴馬和克林頓在內的著名民主党人送了15枚管炸彈事件負責。川普先生對外交政策制造分裂的記錄沒比他赶走我們的長期盟友,与世界上最糟糕的領導人交往好到那去。他的行為已單方面使世界變得不那么安全,還解除了外國領導人做糟糕事情的束縛,讓他們相信美國不會作出任何后果或實質性的指責。

今天還有不去投票給整個民主党的理由嗎?當一位令人厭惡的總統將他的政党玩于手中,試圖弄清楚這位候選人是否比那位候選人好一些的老方法已不再适用于這個破碎的國家。

 

大紀元2018年11月2日及Lawyers.com刊登的移民法律問答 1. 我是外籍人士,在第三國合法居住了六年,我要如何去美國拜訪我的弟弟? 2. F2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作投資者成立合夥公司嗎? 3. 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

1. 我是外籍人士,在第三國合法居住了六年,我要如何去美國拜訪我的弟弟?

李律師回答:
如果您在第三國合法居住已六年,您可以在當地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B-2訪問簽證。訪客簽證是由美國領事官員自行裁決,但您需要證明您不打算在訪問後留在美國。您待在第三國的情況將會被考慮在內,包括您已經在那住了六年。如果您的弟弟在美國沒有合法身份,那他在美國的情況將被視為您獲得簽證的一個負面因素。

如果他持有合法身份,而且有能力提供經濟擔保,這將是一個正面因素。但如果他是美國公民,且已經贊助你申請永久居民身份,這可能不是個很重要的因素,因為等待時間(現在大約13年)太長、幾乎可以抵消任何移民傾向。

2. F2簽證持有人可以在美國作投資者成立合夥公司嗎?

我妻子目前持有F2簽證。我們已經提交了I-526申請表做EB-5投資移民。她的朋友是綠卡,想要和我妻子成立一家合夥公司。要成立公司,我的妻子必須要有社安號(SSN)和報稅號(ITIN)。我妻子在實習期間(OPT)找到過一份工作,所以她有報稅號碼。她不會涉及運營業務也不拿工資,請問她是否可以成為公司的被動投資者/所有人?這樣做是否會影響我們的I-526投資移民申請,甚至未來轉正式綠卡I-829申請?我們應該還注意什麼?

李律師回答:
只要您的妻子是被動投資者,法律中沒有任何規定阻止您的妻子與其他人成立合夥公司。她那樣做不屬非法工作。

3. 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

我正與配偶離婚中,他拿的是有條件的2年婚姻綠卡,他想把我們的女兒作為條件,讓我為他取消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他的律師說,如果他有女兒共同的法律監護權,他將能獲得綠卡。但我不希望這樣。當我們還在一起的時候,他並不關心我們的女兒,現在突然又非常關心。我覺得他利用我們的女兒只為拿綠卡。他過去總是問他多快能獲得永久居留綠卡,到現在我才意識到他一直就只想綠卡而已。

李律師回答:
對於美國移民局來說,因為你們有孩子,要拒絕你的配偶取消他臨時綠卡轉正的申請將相當困難。移民局主要考量的是你們是否有過真實的婚姻關係,而不是只徒利益。有共同的孩子就是真實婚姻的有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