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文章: 拜登為無證移民和有遞解令的人提供的計劃非常寬宏

世界周刊2021年3月14日移民專頁刊登 (剪報)

拜登政府於2021年2月18日送交國會的大型移民法案 – “美國公民法”,預計將引起反對並面臨艱鉅的挑戰。它將以何種形式出現在國會上還有待觀察。本文僅討論法案中的一部分 – 包括那些有最終移送出境令或遞解令的無證移民﹐申請“合法準移民”身份的規定。

大體而言,申請人必須在2021年1月1日在美國實際居住,並且自該日起一直保持在美連續居住,直到申請案被批准為止,雖然一年內不在美國居住的時間少於180天﹐不被視為違反居住的需求﹐但不在的時間要是短暫的,臨時的和無害的﹐也不論沒有居住是否得到過國安局的授權。不具資格的理由僅限於罪行,危害安全,人口走私,沒有資格入籍﹐綁架兒童和非法投票的懲罰。遞解令或移送出境令不受限制;對某些J-1簽證持有者的兩年居留要求也不受限制。

絕大多數的犯罪行為﹐以及人口走私,沒有資格入籍,綁架兒童和非法投票可以被豁免。

在罪行方面,重罪可被禁止,但州法律將重罪的基本要素僅因個人的移民身份,則不適用。大多數的重罪﹐除嚴重的重罪外,都可以被豁免,除非涉及道德敗壞的多項重罪﹐只有當非公民在申請合法準移民之前的十年內沒有被定任何罪的情況下才行。

輕罪也可被禁止,但要犯了三次或更多,並且僅有大麻或與大麻有關的隨身用具不算,任何與大麻或與大麻有關的隨身用具的罪行﹐州政府已不予起訴,任何罪行其基本要素涉及當事人的移民身份,任何罪行涉及沒有暴力的民事違規﹐以及任何不重要的交通罰單都不算。輕罪行為的另一個限制因素是,不能在同一天發生多次相同的輕罪。對於輕罪,也可以被豁免,如果在申請的五年內沒有再犯,可得一次罪行的豁免;如果在申請的十年內沒有犯罪,則可得兩次罪行的豁免。

豁免的主要標準不取決於在美國是否有符合資格的家屬。人道主義,家庭團聚﹐或公共利益是決定豁免的判決因素。國安部會考慮所有輕罪和重罪的因素,包括發生時的情況,行為或違法的嚴重性;當事人在美國的居住時間的長短;改過遷善的證明;以及申請人若被遣送或案件被拒會對當事人或其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家人產生的不利影響。

自2017年1月20日起在川普當政期間被驅逐出境的人,其遞解﹐移送出境及2021年1月1日在美國實際居住的需求可被豁免,並申請此計劃。此豁免的決定也是基於人道主義,確保家庭團圓或公共利益。豁免的資格因素是,當事人在被遣返或遞解出境日前﹐連續的在美國居住不少於三年,並且申請人在2021年1月1日之後沒有再次非法入境美國。

被遞解或移送出境的人于2021年1月1日前偷渡入境的人似乎有資格申請該計劃。

根據國安部或國務院的記錄﹐截至2021年1月1日止,合法的永久居民,已入境的難民或獲得政治庇護的人﹐或經短期授權給予非移民身份的當事人均不符合申請此計劃的資格。

申請人可以與他們的家庭成員一起以一份申請書遞交申請,對主要申請人受撫養的配偶或子女將有隨行申請表予以分類。受撫養的家屬可以有身份。其他類別可以有身份並申請的﹐僅為根據2008年《綜合自然資源法》第702條的非移民身份,H-2A農場勞工,在冠性病毒Covid期間﹐從事“必要關鍵基礎設施的勞工或服務”的人,以及在2009年11月28日假釋入境北馬里亞納群島或關島的人,但沒有在英聯邦或關島居住過的人。

表面上符合資格申請的人﹐若在合理的時間內提出申請,可獲得合理的機會及有限的保護﹐但下列情況除外﹕在國安部做出拒絕的判決前﹐被移送出境﹔已被發出最後移送出境令;國安部的決定已被法院維持原判,或者要求司法複審的時間已過。一個例外情況為﹐如果移送出境令是因為刑事罪或國家安全的理由,不可以等司法複審結束。

申請所需的身份證明文件﹐包括傳統的合法身份證明例如護照,國民身份證,帶姓名和照片的出生證/身份證,帶姓名和照片及學校記錄的學生證,州身份證,國防部身穿制服的服務證,美國政府簽發帶有姓名和照片的任何移民或其他文件,以及美國國安部確認可信的任何其他證據。

證明連續在美居住的文件﹐包括任何確認為可信的證據,公證的宣誓書,宗教團體確認參加宗教儀式的正式記錄,以及其他典型的必需證件,例如帶有美國入境印章的護照,司法部或國安部的文件,註明當事人的入境日期,學校記錄,工作記錄,軍服服務記錄,美國出生子女的出生證明,醫院或醫療記錄,汽車執照收據或註冊證明,契據,抵押或租賃協議合同,房租收據或水電費賬單,稅務收據,保險單,匯款記錄,旅行記錄和有日期的銀行交易記錄。

遞交申請後,國安部在發出補交初步證據的請求(RFI)後﹐申請人若未能在補交證據截止日前提交﹐包括所要求的生物特徵數據,不會拒絕該申請。如果申請人未能遵守補件要求而申請被拒絕,當事人可以提交修改的申請或對現有申請進行補充,無需支付額外的費用,只要修改或補充的申請中包含所需的信息以及初步申請應繳的費用。

被拒絕的申請可以向國安部設立或指定的行政上訴機構提出上訴,每個判決僅限於行政上訴一次。上訴時限為拒絕日起90天內,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可延遲超過90天。進一步司法審查是允許的,但受移民案件的規則管轄。

經批准的申請人將可以在美國停留六年﹐並獲得旅行和工作許可的授權。再延長六年也有可能。申請人在獲得合法準移民的身份五年後,有資格申請調整為永久居民的身份。

對於那些擔心國安部可能把提交的信息與移送程序或其他意圖分享,此計劃有嚴格的隱私限制﹐反對分享信息﹐但因刑事或國家安全有關的調查或起訴案﹐由正式認可的執法單位提出﹐或出於身份鑑定的目的,應官方驗屍官的要求鑑定已故者除外。

這一部分的大法案影響無證移民﹐應該迅速處理﹐因為國安部部長將在總統簽署立法後﹐在180天內發布最終法規。

我們希望該立法能夠通過,因為我們不僅需要讓人們走出陰影,幫助扭轉川普政府促進的恐怖統治,而且幫助經濟的成長﹐因為所有重要的研究都顯示,移民 – 不論合法或非法 – 對美國在社會,經濟和文化上都有利。

[請注意,本文並非旨在廣泛的對《美國公民法》提出大綱,或涵蓋所有有資格成為合法準移民的階層。它只涉及無證移民和那些有最終法令人的立法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