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24年7月14日李亚伦律师移民信箱: 1. 排期优先日期 配偶不可互借 2. I-485 等待180天 透过I-765申请EAD 3. 境外申请移民 用电邮索收据 4. 绿卡到手 须为雇主工作一段时间

刊登于2024年7月14日的世界周刊移民信箱上(剪报)

1. 排期优先日期 配偶不可互借

一读者问:
自己是最普通的PERM EB-2,在等排期。 配偶现在读博士,之后有希望走EB-1,但鉴于EB-1现在也有排期,配偶考虑是否要先用NIW占个排期,这样NIW的排期也可以用到EB-1上,等到可以申请EB-1的时候估计就不用等太久了。 想确认的是,自己的EB-2已有排期,是不是对配偶一点用也没有,配偶还是得自己NIW去占坑? 我们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就是完全独立申请,如果谁进度快可以交i-485前我们再结婚,然后一起提交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为了若干年后的I-485而提前结婚?

李亚伦律师答:
基本原则是,加入的特权或加入案件的资格在主申请人获得永久居留权批准时终止。话虽这么说,美国移民局和/或美国领事馆往往会对在永久居留权快拿到时才结婚的案件更加怀疑。至于您的具体想法,您是对的,您的 EB-2 不可转让给您的妻子。 您妻子提交并获得批准的 NIW 申请,将为她提供一个优先日期,该日期可以转移到以后的 EB-1 申请中。如果您正在做一个案件,而您的配偶正在做另一个案件,则这些案件是彼此独立,家属可以在 I-485 或领事处理阶段加入。如果您选择晚婚,请注意,与早婚相比,您的结婚情况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

2. I-485 等待180天 透过I-765申请EAD

一读者问:
我在中部,遇到了裁员,目前的情况H-1B是7月30日到期。 RD到7月30号是173天。 要在接下来日子找到工作才能续上H-1B有点不抱希望。 I-485已提交,还未满180天。 有人说,只要在这段时间不被安排绿卡面试就能逃过一劫。 请问是这样的吗?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转成F-1等绿卡吗? 还是必须换工作接手或是希望7月30日绿卡批下来? 问Emma,说我的case在NBC补充内容。 优先日期PD是2019年9月,已经排到了。 请问,如果找到工作后要同时提交H-1B和I-485J吗?

李亚伦律师答:
一般来说,担保I-140 和I-485 申请人的雇主在签署I-140 和I-485 J「补充J,善意确认提供永久就业的意图根据INA 第24 (J) 条提供工作机会或工作可迁移性请求」。如果您的I-485 等待180 天,并且您有相同或类似职业的新雇主愿意继续为您提供担保并签署了新的补充J,您可以将其提交给美国移民局,以尝试将您的工作转移到新雇主雇主。同时,您可以考虑透过 I-765 就业授权申请表申请 EAD,以便您可以在目前雇主以外的雇主处就业。您也给出了您的 H-1B 到期日。您是否考虑过在60 天宽限期内寻找新工作?如果您有新雇主愿意这样做,它也可以代表您最好在 60 天的宽限期内申请新的 H-1B。

3. 境外申请移民 用电邮索收据

一读者问:
最近刚申了NIW。 因为是从境外申请的,现在能查到700元已经扣了,但是至今没有收到收据号码。 今天问了Emma,她居然没有查到我的申请信息,而扣费已经一周多了。 请问,大概多久才能从Emma那问到收据号码呢?

李亚伦律师答:
好消息是,您的案件已被 美国移民局接受,因为您知道 700 美元的申请费已从你的帐户扣除。美国移民局为海外申请者提供的收据可能会让人头痛。我们的海外客户收据曾因无法送达而被退回美国移民局。美国的邮寄地址可能会有所帮助,因为美国移民局会将通知单的副本(包括收据)发送给您的法律代表。 Emma 并不是一个专注于将收据资讯回传给个人的工具。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请愿书或申请之日起,通常会在2-3 周内收到从美国移民局寄往美国地址的收据,除非案件是在线提交或通过加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收据会更快收到。您可以尝试透过电子邮件去 lockboxsupport@uscis.dhs.gov 寻求协助。希望您能尽快收到收据!

4. 绿卡到手 须为雇主工作一段时间

一读者问:
我申请了EB-3,想拿绿卡的原因是,我在美国念的大学,毕业后又在美国工作了五年,前后将近十年的时间,感觉拿了绿卡多条退路。 我在去年的时候回了国,在此之前绿卡已经排期排上了。 现在有机会可以调回美国老东家,一年可以交I-485,并且拿绿卡。 但是,我之后打算长期在中国生活,感觉拿完绿卡之后回国维持的成本有点高。 另外,我是女生,今年29岁,是大龄剩女。 回国的一年里,我没有在国内找到对象。 如果回美国一年,又耽误一年,之后回国就30岁了,感觉无论找对像或在职场都更难了。
原来的老板支持转回去transfer回美国的话,走L-1签证,可以继续用之前的I-140。 如果不在现公司了,就用不了L-1,需要用H-1B,也用不了原本的I-140。 我的H-1B还剩一年五个月左右。 我需要在一年五个月内办好PERM I-140,递交I-485。 时间来得及吗?

李亚伦律师答:
我假设您对 H-1B 剩余大约一年五个月的计算是准确的。如果是这样,您的时间规划可能无法透过其他雇主完成 PERM 流程。目前,仅考虑获得ETA 9141 现行工资确定所需的时间和ETA 9089 PERM 申请的处理时间(19 个月),这需要大约两年的时间,这还不考虑立案及进行招聘所需的更多时间,及准备I-140 的申请。您选择透过调回原来的雇主并继续申请绿卡来获得永久居留权似乎更可行。无论哪种情况,您在获得永久居留权后都必须在雇主那里工作一段时间,因为美国法律要求申请人透过劳工证证明与担保雇主合作的承诺。因此,在选择是返回美国寻求永久居留还是留在中国(您声称的首选长期居住地和婚姻所在地)时,您必须考虑时机和承诺。